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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六 章(2 / 2)

那道人是如何模样?他看时:

一足高来一足低,浑身带水又拖泥,相逢若问家何处,却在蓬来弱水西。

……贾政道:“有两个人中了邪,不知有何仙方可治?”那道人笑道:“你家有希世之宝,可治此病,何须问方!”贾政心中便动了,因道:“小儿生时,带了一块玉来,上面刻着‘能除凶邪’,然亦未见实效。”那僧道:“长官有所不知。那‘宝玉’原是灵的,只因为声色货利所迷,故此不灵了。今将此宝取出来,待我持诵持诵,自然依旧灵了。”

贾政便向宝玉项上取下那块玉来,递与他二人。那和尚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青埂峰下,别来十三载矣!人世光阴迅速,尘缘未断,奈何奈何!可羡你当日那段好处:

天不拘兮地不羁,心头无喜亦无悲;只因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惹是非。

可惜今日这番经历呵:

粉渍脂痕活宝光,房栊日夜困鸳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

念毕,又摩弄了一回,说了一些疯话,递与贾政道:“此物已灵,不可亵渎,悬于卧室槛上,除自己亲人外,不可令阴人冲犯。三十三日之后,包管好了。”贾政忙命人让茶,那二人已经走了,只得依言而行。

——第二十五回

9、圣上称奇,旨意说:宝玉的文章固是清奇,想他必是过来人,所以如此。若在朝中,可以进用,他既不敢受圣朝的爵位,便赏了一个“文妙真人”的道号。

——第一百二十回

10、众人中只有惜春心里却明白了,只不好说出来,便问宝钗道:“二哥哥带了玉去了没有?”宝钗道:“这是随身的东西,怎么不带?”惜春听了,便不言语。袭人想起那日抢玉的事来,也是料着那和尚作怪,柔肠几断,珠泪交流,呜咽咽哭个不住,追想当年宝玉相待的情分:“有时怄他,他便恼了,也有一种令人回心的好处,那温存体贴,是不用说了。惹怄急了他,便赌誓说做和尚去。谁知今日却应了这句话了。”

——第一百十九回

11、这士隐自去度脱了香菱,送到太虚幻境,交那警幻仙子对册。刚过牌坊,见那一僧一道飘渺而来,士隐接着说道:“大士、真人,恭喜,贺喜!情缘完结,都交割清楚了么?”那僧道说:“情缘尚未全结,倒是那蠢物已经回来了。还得把他送还原所,将他的后事叙明,不枉他下世一回。”士隐听了,便拱手而别。那僧道仍携了玉到青埂峰下,将“宝玉”安放在女娲炼石补天之处,各自云游而去。从此后:

天外书传天外事,两番人作一番人。

——第一百二十回

12、那空空道人听了,仰天大笑,掷下抄本,飘然而去。一面走着,口中说道:“原来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知;不过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后人见了这本传奇,也曾题过四句偈语,为作者缘起之言更进一竿,云: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于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第一百二十回

作者案:有热心的读者建议说,这部既然写贾宝玉从考场离家出走,千里南下寻黛玉,路上“艳遇”十个美眉,出演了人、神、妖的恋爱故事,故事中不少情节与《红楼梦》关系密切,是否可以把书名改作《楼外楼,梦外梦》。我很感谢读者这个建议,如建议的读者多了,可以考虑用《楼外楼,梦外梦》这个雅俗共赏的书名。

还有读者建议:结尾处写到宝玉与黛玉携手回大荒山下灵河岸畔,那里是“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的仙境。因此,这对至死不渝的情人,应该在茫茫大士空空道人的帮助下,又一次化身来到神州,出演一场场人间爱情活剧。一句话,你应再写下去。

这个建议很好,我会考虑的。啊,你们听,好像那茫茫大士空空道人在云端唱歌,不知他们袖中是否藏有通灵宝玉和绛珠草,他们的歌声是那么动听,富有偈语意味:

行走云天外,

我们好自在;

袖中有情物,

一代传一代。

…………

这么看来,如果茫茫大士空空道人再一次把那两个情种撒向人间,特别是撒向林黛玉、贾宝玉幽灵不散的长三角地区,作者是有兴趣再写一部这样青春言情的说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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