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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烦躁的日子(一)(1 / 2)

我几乎没考虑就去了。

其实说没考虑,在冷血阮同叫这个家伙过来的时候,我就已经算是想清楚同意了。

说简单点,作为一个社会流氓团体,或者黑社会。通常是把监狱当成大学看的。通常把从监狱里出来的,都定为“大学生”,而被拘留的叫“中专生”。

说句实话,真正属于我的小弟,最高的学历也就是象我这样的,一个“中专生”而已。

都说21世纪重视的是人才,我想当大佬也只得收这样的小弟了。

说实话,做黑道流氓这么久了,与“狼狗”这样被判过重刑,称得上“研究生”了的家伙接触,我还真的是第一次。

但是,我是一个有知识的人,我深深知道,我这个时候,在江湖上也算得上有地位的人了。

他既然来做我的小弟,我自然也懂得这样把大哥做起。

我看着这个“狼狗”的家伙。

说实话,叫他毛子狗或者更合适。

监狱的生活,让他仿佛浑身散发着阴沟里的气息。

他的眼睛却真正的象狼狗。那种电影里,吃过人的狼狗的光芒,让人有些胆寒。

他做了一件让我惊讶的事情。

见到我一下子就拜倒在地。

口中叫大哥,一连磕来哦三个响头,完全是传说中那种肝脑涂地的方式。

惹得我也懵了一懵,急忙忙把他一把攥起来。

明显是感动了,大声叫道:“费松伯,不干脆我也就叫你狼狗!从此后,我们就是兄弟,再不必搞这样东西。”

狼狗道也豪爽,坐了下来,译本正经地道:“唯有这样拜了的,才是真兄弟。一句话,云大哥,从此后,你叫我向东我不向西,你叫我杀人我绝不杀鸡!”

说吧,拔出刀来,一刀划破了子拇,把酒滴入酒碗里。

我这才发现,原来已经备下了一碗酒。

我的大脑也是一热,也是一刀勒破子拇,把血滴入碗里。

冷血阮同虽然面上没有丝毫激动的血色,那动作却也毫不含糊。

我三人把一碗酒染红。

分成三份,齐齐举起来。

我也只得学那梁山好汉,大声道:“皇天在上,过往神灵为证。我三个异性兄弟。云剑、阮同、费松伯,今日结拜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有违背,人神共愤,天珠地灭!”

齐齐一仰脖,灌了下去。

齐齐把碗摔得粉碎。

一时节连出气都带上了三人的血腥味。

大脑都热乎乎的,一时节,喝成一堆。

那天我喝醉了。

喝得大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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