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哥终于睁开了眼,看着英子:“你对那两个钱袋子的计划,实施得如何?”
英子平静地答道:“再有一次,他就入套了。”
九哥点点头:“好!”
这才盯住我:“云儿,你有日天的胆!”
我摇头:“绝对不是我好杀,九哥。”
九哥点点头:“我决定同意你们的计划,我只提两点,一是,这件事必须自己兄弟干,干了就走,不留下任何痕迹。第二,云儿亲自亲自参加掌控这次行动。”
我喜欢九哥的工作方法,一但他同意某件事情,就放手让人去干。
在学校做事的时候,我或者也算得是一个能力超强的人,校长们安排我做过事情的。
他们总是对我的做事,提一些不着边际的意见,甚至乱改变我要做的事情。
所以,后来,我就从来不给他们做事,而只做教的本质工作。而改为遵守〈曹刿论战〉中的一句话“肉食者谋,又何间焉!”
他这样,反而让我可以自由发挥自己的能力,让我在做事的时候,更加有责任感。
我是在中午的时候,开始悄悄地召集人的。
我调了胡汉山的五个人,再加向左。
另外,将阮同调在了身边。
这样一来,我们一共是八个人。
而阮同在梦楼的人马,全部交给了王麻子。
我对这次行动进行了精心的布置。
虽然九哥没说,我也知道,这次的事情是我惹起来的。
我不能再给九哥带来其他的麻烦。
这里我就不得不说到另外一个与连水老大一样在黑道如雷贯耳的人物。
朝水帮的老大。
朝水是广东一个出人物的地方。
这里的人闻名是来自于他们的走私。
走私实在是一个刀口子里舔血的营生。
几乎是随时面临着边境海域的炮舰。
可以这样说,朝水的每一村庄都有家庭有个成员葬身大海的故事。
但是,这里祖祖辈辈是渔民,渔民在与大海打交道的过程,养成了一种冒险的精神。
这种精神用了正道,就是一个将军或者一个成功的商人。
而用在了黑道,就是一个典型的枭雄。
朝水帮老大阿水,就可以算得一个枭雄。
我和他有一面之交,可是连话也没说。
一方面我只是九哥的军师,另一方面我看到他那被海风海水侵蚀的脸,心里就恶心。
我这人喜欢器宇轩昂或者潇洒的男人和漂亮或者有味的女人。而讨厌长相象猪或者猴子的官和老板。
这应该是我的毛病,象他这样的人,我是能躲就躲的。
但是,我是写的,他那魔鬼一样的脸庞,我只看了一次,就记得清清楚楚。
胡汉山他们是在天将黑的的时候,三三两两向我这个地方集中的。
我亲自检查了他们每一个的装备。
我只说了一条纪律:“每个兄弟都记住,就是誓死了,也要把尸体撤回来,今天的事情,不能留下一点蛛丝马迹!所以,你们把你们的一切习惯都收起来,这是公司要求你们干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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