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江湖侠客最向往的城市。wenxuemi。
这里有最华丽的服饰,有最美味的好酒。
这里还有最漂亮的女人。
马弑天已经来到这里三天了。
对于洛阳,他并不陌生。
日至正午。
大街上热闹非凡,人声嘈杂。
酒楼是一个城市消息量最大,传播速度最快的地方。
马弑天就坐在这里。
二楼紧挨窗台的一个位置。
这里的百姓没有外城百姓过得那样艰辛。
他们过得很富足,很充实。
三天以来,马弑天听到最多的话题不是关于天门门主陆战天,而是他的儿子陆清风的事迹。
陆清风身材修长,和他的名字一样,并不魁梧。
平常给人都是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
除了他强大的背景,别人往往会低估他的实力,认为他在武学方面没有什么成就。
这种错误不但可笑,而且可怕。
陆清风不但是陆战天的儿子还是他最得力的助手。一手天门刀法深得其父真传,天下人在刀法上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在洛阳城里,百姓们似乎并不记恨陆战天,谈到陆清风的时候,崇敬之情更是溢于言表。
马弑天有些疑惑。
但这些并不足以推翻他心中的信念。
他望着窗外,拿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他很少喝酒。
酒可以在他迷茫的时候,在他困惑的时候麻痹自己,忘却心中的不快。
他不喜欢酒后那种晕眩的感觉。
“喝酒是人生中最美妙的享受!”
这是他师父龙剑一以前常说的一句话。
他无法理解这句话的精髓。
他还年轻,历练不够
大街上传来一阵骚动,楼下的人群纷纷避让。
街道中央走来一群身着金衣的人,他们左臂衣肩上都绣着一个“天”字。
“是天门的人!”马弑天收紧了眼神。
天门门徒很享受百姓们的反应。
这是他们的荣誉。
突然,门徒中间的一个年轻俊貌男子警惕地看着四周。
“少主,怎么了?”旁边的随从问道。
“我好像闻到了血腥味。”少主道。
“哈哈。”随从大笑几声,奉承道:“没办法啊,少主!您最近杀人杀得多了一点吧。”
“程枫!”少主没有停下脚步,正色道。
“是。”随从恭敬地看着少主。
“你之前在长刀门我不管,既然到了天门,说话就要经过反复思量,细心考虑后才能说出来。”
“知道了,少主。”程枫低头应道。
天门门徒越行越远,两旁的百姓却没有散去。
“孩子,你要努力,长大了像陆清风陆少主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一个妇女对着怀中两岁大的儿子说道。
“原来他就是陆清风。”马弑天收回眼神,沉思道。
“很强的气势对吧,敢走在路的中央。”
刘盛悄无声息地出现,坐在马弑天侧面的凳子上。
说话同时,顺势依近马弑天,一只手把一张纸条塞进了他的衣袖。
“今晚庄主有新任务给你。”刘盛在马弑天的耳边轻声道。
马弑天点了点头。
“嗯?很香啊。”交接好任务,刘盛整个人显得很轻松,转头向四周查探。
“是白梅香。”马弑天道。
“真意外,原来你也懂得女人的气味。”刘盛脸色很诧异。
在他的印象中,马弑天一直独来独往,对女人从不感兴趣。
“来自那个女人吗?”他盯着楼下观望人群中的一个白衣女子说道。
马弑天看着那个女子,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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