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换了个身份,曹cāo并不觉得难以接受。自己的祖父本是宦官,父亲是祖父从夏侯家收养过来的,论血脉,自己本应属于夏侯氏,这在他少年时就已经知晓。(注:关于曹cāo的身世,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其父曹嵩乃祖父曹腾从夏侯家收养过来。另一种是曹腾收养的是他的侄子,曹cāo实为曹氏血脉。这里取第一种说法。)但他对自己姓曹和阉宦之后的身份并没耿耿于怀,在他的眼里,他的活法不会应为自己姓甚名谁而改变。即便是他姓夏侯,历史上便会有个有名的夏侯cāo。
而这一世,他是风绍,那么他也坦然受之。不管他有多少个名字,但只会有一个曹cāo,一个独一无二的曹cāo。
大计已然定下,欧阳曼婷只觉得一阵如释重负,此时天边泛起了一丝的鱼肚白,穿透强势的灯光,宣告新的一天强势到来,少女长吁了一口气,彻夜未眠,此刻已是身心俱疲了。
至于这个计划是不是可行,什么时候执行等一系列问题却再也不想管了。曹cāo的重生之路,还得他自己去走。
风绍喃喃自语般的唤了几声“婷儿”,只觉得颇为顺口,一个具有六十几岁人思想的老者,唤一个年刚及笄不久的女孩子,如此称呼也是最好不过。
“你说这风绍一辈子都不愁生计,可是他出生于世族大家?”
“世族大家倒是说不上,确切的说是商贾之家,我曾听风绍说过风家乃多年前迁移过来的家族,非土生土长,故而自成一体,并无旁支。从人丁的旺盛程度来说,不算是个大家族!”
在汉代,商贾之人并不被很看好,这些人被认为是反复无常,趋势附利,缺乏最难能可贵的忠信。工商之民也被韩非子列为五蠹之一。
欧阳曼婷说完,竟发现对面的少年又一次的陷入了沉思的状态中,她依然是没有打扰,只是在静静的等待着……她知道像曹cāo这样的人,心中热衷的是权利和疆土,对商业自然兴致很薄。但她此刻只得这么说,因为现在向他解释商业巨头啊,资产过亿什么的,无异于问道于盲。
“想不到我曹cāo两世为人,竟然都是不愁吃喝的命,有这种优势,我对以后的rì子更加感兴趣了。此刻天已放亮,不若引我出去见识一番如何?”
风绍说着,跃跃yù试之情溢于言表。
眼前的少年,这样的心态仿佛回到了十几岁时那个名不见经传的阿瞒。
欧阳曼婷发现重生过来的曹cāo,不是可亲就是可爱,远不像想象中可怕的枭雄模样,也是大感惊奇。看来历史能捕捉到的,也只能是人事,不是人xìng。
“当然可以啊,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下,你的身份是风绍,曹cāo的身份不能轻而易举的泄露出去,这是信息时代,要是你的私密被人掌握了,是非常可怕的。”
欧阳曼婷不敢想象,要是那些宣传平台得知曹cāo重生在现代了,真不知道风绍还会不会有处可逃,即使不被追踪报道,那些狗仔队也会锲而不舍的躲在暗处抓拍,到时将是没有真正的宁rì了。不仅仅是风绍本人,她这个做“女朋友”的也绝对好过不到哪里去。
这年头,说曹cāo,唱曹cāo,骂曹cāo都不是新闻,但如果曹cāo真的到了,那就是惊天猛料了。
风绍道:“这个自然,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以后……也当如此。”
“那你稍待,我先去更衣,一会儿我再教你更衣,你这身打扮要跑出去,恐怕别人就不当你是风绍,而是疯子了!”
欧阳曼婷边说边走下床来,利索的取过支架上的衣服,朝着风绍微微一笑,那双顾盼的美目有着说不出的楚楚动人,此刻脸庞恢复了白皙,但划过脸庞的那两道泪痕还是清晰可见。那宽松的粉红sè的睡衣掩盖不住高挑曼妙的身材,随着盥洗间那扇模糊玻璃门的关上,里面佳人的身影尽显朦胧,留给人无尽的遐想和诱惑。
一个好sè枭雄的灵魂配上一副血气方刚之躯,看到此情此景,绝对没有不动心的可能;风绍眼睛只是一动不动的盯着那扇门,那里映衬出了一个玲珑的曲线,飘渺朦胧,可望而不可即。
美好的事物总是不会驻足太久,欧阳曼婷显然现在不愿意给门外等候的少年太多遐想的空间,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她已经穿戴整齐的出现在风绍面前。上身一件纯白sè的棉衣,一眼可以看出质料上乘,腰间紧束着配套的腰带,尽显纤纤细腰,盈盈一握。下身穿着一条紧身的淡蓝sè的牛仔裤,脚上套着一双棕sè的长筒皮靴,靴身几乎到了膝盖,而上衣也直没至大腿。整个着装再也正统不过,显现出了少女传统而又质朴的本xìng。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不再披散,而是简单的用发夹束在了一起,发丝整齐,丝毫不乱。面部肌肤莹白如玉,双颊略显红润,真是美艳不可方物!
欧阳曼婷被面前的这道直勾勾的眼神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低声说道:“时间仓促,我就是随便梳洗穿戴一番,不整之处还请勿怪,咱们抓紧时间,我来帮你更衣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更甚;欧阳曼婷此刻的解释一来是掩盖自己的害羞顺便转移话题,二来也是借机给自己找台阶下。
风绍微微一笑,“好吧,那咱们事不宜迟。”
饶是欧阳曼婷在平时做事手脚麻利,此刻也不得不慢腾腾一番。曹cāo来到这个世上第一次的更衣,得让他学全,所以少女为少年每更一件衣,都是很细致入微的讲解,甚至的衣着的搭配也简单的作了交代……
再度将风绍包装一番,连欧阳曼婷的眼前都是不由得一亮。衣服还是之前的衣服,上身一件深灰sè的外衣,有些类似于夹克,并不很厚,里面只看见一件天蓝sè的羊毛衫,领子很高,几乎到了下颌。下身一条黑sè的休闲裤,样式古板,但质地上乘。一双白里嵌蓝的休闲鞋,鞋底很薄,鞋面很是干净。这实在是一身再普通不过的打扮了,sè调灰暗单调,穿在身上有些老气横秋的味道。风绍之所以喜欢这种穿法,一来也是图简单,这样的打扮比较大众化。二来他虽年纪轻轻,但也不想别人从他的穿着中看出举止轻浮的味道,所以他基本远离了那些花花公子的着装,他觉得自己是个可堪大用之人,他喜欢给人一种做事沉稳,老辣的感觉。
已经具有66岁思想的曹cāo与一个才满21岁得阳光少年融为一体,不正需要这样的打扮吗?欧阳曼婷一时有些满意,“嗯,要的就是这个味!”这一刻,她有些佩服风绍的品味,想到自己的心上人再也回不来了,一时又暗自神殇。
对于穿惯了锦衣玉冠,批惯了铠甲长袍的曹cāo来说,这样的一身实在是既新鲜又轻便。冗长而沉重的感觉不复存在,风绍忍不住伸了伸手臂,踢了踢腿。一时间瞧见欧阳曼婷在走神,也不理会,径自走到明镜面前,望着镜中颀长挺拔的身影,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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