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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艰辛与温暖(1 / 1)

() 夜已深,闹腾了一晚的三人倦意来袭,陈乐匀放弃了通宵打副本的念头,缩入了毛毯之中,杨棕楷早就鼾声阵阵,口水流满了枕头。

叶晓双手枕着头,看着窗外的夜空,记得小时候,乡下的外婆总爱带自己出来乘凉,那时候的夜空繁星密布,如织如梭,犹如自己梦境中见到的一般。可现在,夜空之中除了点点稀疏的萤光,连月亮也很少见过。

很多人喜欢缅怀,钟爱回忆,但叶晓却是不敢,因为只要当他一回想起自己的种种往事,便会对未来产生迷惘和恐惧,梦境中那个自称是自己前世的抱朴子,葛洪;身体已经印证了的离奇三魂七魄;北极狼两年多的冷漠血杀;这一切的一切,让他费解,令他迷茫,脑海之中像有无数七横八纵的线团,想解开,却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下手。

叶晓在某一些方面是有惰xìng的,当他觉得自己付出了足够的努力后,仍然毫无头绪时,便不会再去想,既然不能想,又不敢想,索xìng放开,慢慢的脚踏实地一步步向自己能看到的方向走,至少脚下的路是真实的,不像梦境之中那般虚幻,那般枯涩与深奥。

常人说,前三十年睡不醒,后三十年睡不着,等第二rì,三人起床时,高已rì上三杆,别的学生拿着饭盒去打饭,他们三人则拿着毛巾牙刷去洗漱。今天是星期五,后面连续两天,将会是学生休息和狂欢的rì子,而叶晓三人分别有自己的事情要做,陈乐匀回家拿驾驶证和度假村的消费卡,胖子杨棕楷每个周末都必须回父母开的那家小餐厅帮忙,叶晓也想回家去看看父母,顺便将自己梦境中记录葛洪话语的那个黑皮本拿出来。

吃完中饭,三人分道扬镳,陈乐匀知道叶晓身上没有带钱,所以拿出一百给他打车回去,但叶晓没有要,虽然深大距离自己租住的莲塘城中村有很长一段距离,但对于习惯小跑的叶晓来说,这并不成问题,而且这种小跑是一种修炼和享受。

临街的摩天大楼高耸林立,一辆辆名贵豪车奔流驰骋,无数穿着清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时尚女郎从身边擦肩而过,这是一座充满了金钱和yù望的城市,无数人为此而拼搏奋斗,又或者铤而走险,就为了能坐进更加宽大舒适的办公室,呵斥着更多的下属,开着限量版的跑车,搂着烈焰红唇的女郎。

叶晓平时很少回家,大多数都是住在御楼东或者学校,因为父母为了省钱,租住的是一个隔热层改造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叶晓早已成年,加上房子又小,所以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多少有些不方便。

三个多小时后,叶晓终于站到了楼下,他稍稍调整了一下呼吸,感觉体内的那股浑浊之气消散之后,便爬上七楼。

时针指向四点,现在时间还早,父母应该还在黄贝岭摆摊。叶晓走进卫生间,打开莲蓬头,冰凉的水花迎面扑来,冲洗着这两天的劳累,以前每次执行完任务,叶晓都会回到御楼东冲凉,一是为了放松紧绷的神经,二是在心理上总感觉自己身上沾满了肮脏罪恶的血,想冲洗干净,可到了现在,即使身上真的沾到血迹,他也懒得在意那么多,随手一擦,先睡一觉在说,不知道是自己渐渐变懒了,还是习惯了这种血腥的生活。

擦干身上的水花,叶晓走到一面随意斜靠在墙角的镜子前,一身结实匀称的肌肉展现在眼前,胸口纹着的那只北极狼露出锋利的獠牙,凶狠的盯着前方,像是时刻都在准备着伺机而动。自从纹上了这只狼头后,叶晓在家里几乎都没有打过赤膊,主要是不想让父母看到。

纹身在国外,很多人当它为图腾、信仰,又或者彰显自己独特的个xìng,但在大多数中国人眼中,特别是老辈的人,纹身就代表着堕落与放纵。

钥匙碰撞的声音响起,门被打开,父亲叶正明站在了门外,他诧异的看了看屋内的叶晓,:“回来了怎么都不说一声,我叫你妈回来做饭,你好多天都没有吃过你妈妈做的饭了吧。”

叶晓知道,每天下午只要天气好,人流量多,父亲二人中总会留下一个守摊,另一个回家做饭,然后带到摊位上,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多赚几块钱。母亲林佩瑜厨艺好,做的饭菜香,但从黄贝岭走到莲塘有一段距离,父亲叶正明不想她太过劳累,都是抢着回家自己来做,虽然饭菜味道不怎么样,但也不难吃,何况两人都不是挑剔的人。

叶晓见到父亲那满是沧桑的脸,内心不由一酸,他才四十五岁,可看起来像是五十多好远了,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太多的痕迹,风霜吹得两鬓早已泛白,:“爸,别叫了,今天晚上我们全家出去吃。”

“啊!。。。出去吃干什么,老贵,还不卫生,你妈的手艺那么好,等几分钟菜就上桌了。”叶正明拿出手机,正准备打电话给林佩瑜,他辛苦节俭了一辈子,一家三口在外面随便一顿饭都要花个百十来块钱,他真的不舍得。

叶晓上前按住了叶正明的手,说道:“不要打了,我们现在就过去吧,等下把摊位要隔壁的吴婶照看一下,我们一家人很久都没有好好的在一起吃上一顿了。”

听到这句话,叶正明鼻头有些泛酸。的确,这一家人几乎都没有下过什么馆子,两口子赚钱不多,以前要供叶晓读书,现在老家里的老人都需要花钱请人照顾,哪里存得了几个钱,叶正明感觉自己亏欠了叶晓太多,生下来却不能给他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

看着眼前儿子还显青涩,而又坚毅的脸,叶正明有些不胜唏嘘,两夫妻对叶晓从小就寄予了厚望,一辈子省吃俭用,就为了能让叶晓静心读书,想着以后能做个医生,又或者是律师,能安稳的坐在舒适的办公室内,不用像自己一样整天风吹雨淋。

小学阶段的叶晓也的确没有让父母失望,除了xìng格有些内向,不爱说话外,成绩一直都很不错,叶正明和林佩瑜也很欣慰,感觉到一切的苦都是值得的。可一到初中后,叶晓的情况就急转直下,成绩渐渐退步,一落千丈,最为明显的还是xìng格上的转变,像着了魔一样,整天说一些让人听不明白的话,与同学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差,稍有不和,便挥拳相向,不打到对方头破血流绝不罢手。

那段时间,夫妻二人对叶晓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但收效甚微,直到叶晓十五岁于黄贝岭dú lì一人砍伤了二十三名小混混后,叶正明和林佩瑜才彻底的发现,自己的儿子真的变了,变得让他们感觉到有些陌生,还有一些害怕,他们一直都认为儿子这一辈子都毁了,后半生将会在监牢之中渡过,可谁知峰回路转,仅隔一天,叶晓就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家中,叶正明盘问了很久,才知道,有一个贵人帮助了他,但这个贵人是谁,出于什么目的,叶晓怎么出不肯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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