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呸,狗男女!还有张静,算老子瞎了狗眼,当年竟然看上你!”
文章抱着收纳箱,骂骂咧咧的从明净的阳光大厦中走了出来。
由不得文章不气,刚刚经过经理门口的时候,竟然发现相处了近一年的女朋友跪蹲在经理的胯间耸动。
受不了这刺激的文章怒气勃发之下,直接冲了进去,将桌上玻璃的烟灰缸砸在了经理的脑门子上。
而文章,也被光荣的开出了公司。
“不就是一个总值千来万的小贸易公司么,等我以后赚了钱,收购了你这家破公司,再看看你们这对狗男女的嘴脸!”
过着嘴瘾,不过文章也知道,自己这辈子估计也完成不了。经理是老板的儿子,人家有个好爹,就凭这两个臭钱,就将文章本以为纯洁的爱情给变质了。想到这里,文章又不禁酸溜溜的骂了一句:“不就两个臭钱儿么!”
想到了钱,文章不禁又愁眉苦脸了起来。
那一烟灰缸砸下去,这个月的工资是甭想领了。卡上还剩下八千多块,本来是攒着想换台笔记本的,现在估计是甭想了,接下来还不知道多久才能再找到个工作,这点钱得先照顾肚子再说。
心情不好,又心疼钱,文章连搭公交车的yù望都没有,就这么凭着十一号,准备走回远在七八里之外的出租屋。
在路过一片工地的时候,文章忽然被人喊住了,一个蹲在路角的青年小贩儿朝着文章招手,喊着:“喂,哥们儿,过来瞅瞅吧,刚出土的古董,假一赔十!”
若叫平常,文章肯定不屑一顾。
但今天心情沉闷,听到招呼,就朝着小地摊走了过去,将收纳箱放到一边儿,一看摊儿上的东西,禁不住乐了,伸手将摊子边角上的一块儿还沾着湿润泥土的手表拿了起来,笑问道:“哥们儿,行啊,这个古董是什么年份儿的,给哥们儿说道说道呗。”
小贩儿一看文章手里拿的,顿时脸有些发烧。
不过,这小贩儿脸皮也是久经磨练,没露怯,张口说道:“兄弟还真是好眼力,这是好东西啊,是倒斗儿的兄弟从商周大墓里面倒出来的。
兄弟买的话,这个数・・・・・・”
小贩儿说着,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文章做出一副被震住的表情,惊诧的看着小贩儿,但总归还是不如小贩儿脸皮厚,没绷住表情,终于笑了出来:“得了哥们儿,没工夫跟你在这里瞎墨迹了。这钟表还是清朝才出现的,而手表就更晚了,而且・・・・・・”
文章痛心疾首的说道:“这还是一块儿电子表啊!真当电子表沾上点儿泥巴,就他妈成古董了啊!
老子身上沾上点儿泥巴,还他妈成古人了不成?”
小贩儿脸皮再厚,也终于绷不住了,“得得得,就算不是古董,这做工也不错吧,全钢外壳,荧光表盘,你看这表盘上面还镶了一圈钻石。这戴出去,就算不是古董,也绝对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吧!
三百块钱,便宜你了。”
“我呸!”心情不好的文章是句句出口成脏,将手上的电子表往摊子上面一砸,站了起来,指着小贩儿的鼻子骂道:“当老子凯子啊,想打架是不。老子今天心情正不好,还三百块钱,你这摊子上的东西加起来都不值三百,信不信三百块老子今天就敢把你的摊子给砸了!”
文章这一站起来,顿时从气势上就把小贩儿压了下去。
虽然只是一个小白领,但在学校的时候,可以从跑酷社呆过,被誉为滨海大学的跑酷小王子是也。
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不比大屏幕上那个文章差嘛。
“得得,兄弟,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小贩儿怂了,将摊子上的手表拾了起来,站起来塞到了文章的手里,“这东西就当孝敬您的,您消消火。有生气的事儿,也别忘心里去,气坏了也不值当的。”
小贩儿这么一说,文章气焰也平复了下来。顿时觉得,人家路边摆摊儿的小贩儿的职业素养也要比那对狗男女高的多。顺手也就将电子表收了起来,弯腰捡收纳箱的时候,将里面本来打算送给张静的一对瓷娃娃捡了出来,“我也不白要你的,这瓷娃娃买的时候花了三十,就当买了你这块电子表了。”
说罢,抱起了收纳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只留下那个小贩儿疑惑的自言自语道:“听那小三子说,这表确实是出自殷商墓啊・・・・・・总不会是以前的盗墓贼掉里面的吧?”
等文章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外面的天sè已经有些暗沉了。
随手将收纳箱扔到一边之后,将装在口袋里面的电子表拿了出来,然后找了个破布擦了擦,全钢的腕表就慢慢地露出了全貌来。
露出了全貌的腕表令文章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全钢的腕表上面没有一丝划痕,表盘上面的“钻石”也完全露了出来,不像是钻石,应该是一圈切面水晶,围绕着表盘点缀一圈,在灯光下善良,有些梦幻的感觉。
“这样子,三十块钱值了!那对瓷娃娃倒也没亏!”
文章说着,打开表扣戴在了自己左手腕上。
就在文章将腕表扣在手腕上的那一刻,表盘周围的一圈水晶忽然亮了起来,是一种并不刺眼的微光,但在明亮的灯光之下,依然散发着属于它的亮光。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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