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行?”一众人都是满脸疑惑的看着范晋。
“为什么不行?比如,刘船主,他是不做粮食生意,只是需要那个粮铺的铺位而已。咱们就完全可以把这两者区分开来嘛。当然,同样的道理。其他人肯定也是如此的。有些人要的就是那个铺位而已,但是有些人要的却是粮食,酒,酒楼的生意。咱们就干脆把这所有的都拆分了。把五家粮铺,两家酒铺,一家酒楼都一拆为二,变成了八个铺位和八份生意。”
然后,范晋开始详细的解释起自己的做法来。
其实简单言之,就是将这些查封的来自万家的产业,全部分成实体的铺位和虚拟的生意份额。
这样一来,刚好就有十六份了,每家都能够得到自己的那份利益。
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拍买这些东西的需要。但是没关系,大家可以内部协调嘛。你不要的,可以让我给。当然,我也相应的付出一点代价就行了。总之,务必做到,大家都满意。
反正需要协调的事情越多,对范晋就越有利。
因为很明显的,从宴会的召开,商会的成立,一直到现在,瓜分万家的产业,范晋都是发起人,做的都是领导的工作,可以说,他已经展现出了强大的协调能力。如果再有人有争议,当然还会是习惯性的找到他。
这其实也就是权力的一部分来源。
其他人都没有听过这种做法,将一个商铺的铺位和铺位原本所发挥的商业功能区分开来,一份为二。这是因为他们的商业思维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不明白市场份额,商业渠道其实也是一种很强大的竞争能力。
不过,虽然大家不明白,但是经过范晋的详细解释之后,还是纷纷表示同意了。
既然方案大家都同意,那接下来,就是要解决实际问题了。
每个商铺原来的作价也要进行变更。因为原本的估价不仅仅是指的商铺本身,还包含了商铺所发挥的商业功能的价值了。那么,很自然的也要跟着形势而发生变化。
作价八百个金币的粮铺,最终定为,铺位价值六百金币,铺位原本占有的粮食市场作价二百金币。
作价五百个金币的酒铺,铺位价值四百金币,而该铺位原本占有的酒市场作价一百金币。
同样的道理,作价二千金币的酒楼,酒楼作价一千六百金币,酒楼市场份额作为四百金币。
这样的划分方式,范晋暗地里是有点非议的。在他看来,铺位本身作价太高,但是市场份额作价又太低了一点。但是,这里的人,都还是心里有偏见,总觉得铺位实实在在,看得到,摸得着,定价高是必然。而市场份额这东西,虽说重要,但是到底很虚,所以作价就低。
反正和范晋本身的利益没多大关系,他也就懒得去纠正了。
最终,方案终于是彻底的定下来了。范晋也是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别看他外表好似胸有成竹,但是其实内心里还是不敢完全肯定的,毕竟这种做法确实超出了常规的认识。
当然,信心他是不缺少。
范晋之所以敢这么分,还得感谢一下这个社会的体制,顺便感谢一下万家的霸道。
准确的来讲,这并不是一个完全商业的社会,各种商业规则基本等于无。虽然黑石镇是属于商贸发达的码头经济,但是依然还处在比较原始的商业生态之中,还是靠着弱肉强食的规则来维持商业生态的。各种商业利益,市场份额,都被强者抢夺,并且划分好了的。尤其是万家这种做事霸道的家族。
万家的粮铺,酒铺,基本上就已经垄断了黑石镇七成以上的市场份额,尤其是在镇北,基本算是绝对垄断。所以,他们家的这五家粮铺,两家酒铺,位置也很好,每一个铺子都基本上负责一块区域相应的粮食,酒生意。
而在他们家的商铺所笼罩的范围之内,是没有其他相同的商铺做同样的生意的。比如,万家的粮铺所覆盖的区域,没有其他任何的粮铺存在。你要买粮,只能到万家铺子去买。别无分店。要不然的话,当初,郑二木也不会吃那么大的亏了。
万家就是有这么霸道。
所以,也就是说万家商铺,真正的价值其实就是两块,商铺铺位本身,以及该商铺所负责的相应生意的市场份额。
而这市场份额也是很多人极为强烈渴望的。
这也是范晋对自己这个方案有自信的缘由。
当然了,这样划分之后,其实大家也就有了一个潜在的共识。那就是,今天来的这个小团体,有义务去维护这套规则。
谁购买了该商铺所有的市场份额,那么他就有在该区域做该类生意的独家所有权。其他人不得占有。
如果,有外人,不识数,妄图也在该区域分一杯羹。那么。这个团体就有义务将其驱逐出去。
当然,这种非市场化的垄断行为,对经济发展是不好的。甚至于属于典型的欺行霸市行为。但是,所有人却都很赞同这种方式。
甚至于接受市场经济概念多年的范晋本来应该是最要反对的人,但是他却不仅不反对,居然还主动的提出这种方式来了。
无它,符合自己的利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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