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顺不过是忠州市所属一个偏远的小镇。不大,也不繁华,更算不得有名。
镇子在金鸡山脚下,山不大,也不险。据说某年山洪暴发,快淹到山顶了,一对金鸡从山头飞了出来,飞走了。这就是金鸡山这个好听名字的由来。
山这边是热闹的镇子,山那边,却只有一户孤单的人家。
破败的屋子,墙是泥土夯的,表层已经脱落,显得坑坑洼洼。房顶比较杂,有稻草,有残缺的瓦片,有塑料薄膜,还有装过化肥的尼龙口袋。估计是哪里漏水了,就去哪里搭上点东西。
这里面住的人也很奇特,一个瘸子,却是个屠夫。不过屠夫在这里不是个好行当,也许是大家认为杀生太多会下地狱吧,所以大家都瞧不起做这个行当的人。
他老婆,奇丑无比,见过的人都这么说。因为她的两边脸,各有一块很大的疤。她也很不爱干净,身上总是带着泥土和树叶之类的。
还有一个儿子,却是天生有点呆痴。看见人,不知道怎么打招呼,所以见到人总是远远的躲开。成绩总是垫底,体育除了跑步其它一概不会。就跑步,还总会跑着跑着自己的脚不知怎么绊一起,结果狠狠的摔在地上。
可屠夫干的人少,生意就好,所以赚钱就多。赚的钱干嘛去了?全给儿子买药,想给儿子治好呆傻这个病。要是呆傻真是种病,只怕那么多钱投进去,也确实治好了。
可他还是傻着。冬天还冒鼻涕泡,直接用袖子擦了。
爱子心切的屠夫,却执拗的花钱念了初中,又塞进高中了。
据说,校长是被钱给砸晕了,才同意在教室后面单独加一张课桌的。只是
山野之人看的是表象,却看不到屠夫眼里偶尔闪过的jīng光。那邋遢的老婆,又有谁看见过她偶尔露出衣袖的手臂,却是如煮熟的鸡蛋一般白皙?
只是他们的儿子,却是真傻。这个傻儿子,叫江羽。
屠夫名叫江飞雄,他老婆名叫单清芳。
这天是星期五,正是他们的儿子回家的rì子。担心他在学校伙食不好,江飞雄拎了五六斤肉,一瘸一瘸的翻过山从镇上回来,口袋里还插着一瓶镇上出产的高度白酒。
单清芳也一大早就去地里,拨了几样小菜回来。
等到江羽踏着暮sè到家的时候,饭菜都刚刚好上桌。这时间,绝对是掐着来的。
也不洗手,江羽早就饿了,抄起筷子就夹了三大块回锅肉往嘴里塞。
“儿子,看看这是什么?从今天起,我允许你喝酒了。”江飞雄拿出那瓶酒。
说起来,这酒江羽小时候就喝过。那时候他十岁,哎,他十岁也只能算小时候了。因为他十岁了愣是没分清酒和水的区别,一个人把瓶白酒给干了。江飞雄发现的时候,那傻小子在床上睡得正酣,却是没有醉死,也没有呕吐,只不过是睡了一天一夜。
不过这之后,这家里就没有酒出现过了,哪怕江飞雄以前是个酒鬼。
今天,却是江飞雄认为江羽已经长大了。读书是没指望了,这屠夫的工作,希望他毕业了能接过去。毕竟已经是高三了,再几个月就毕业了。
所以他买了酒,爷俩先喝几杯,把这话题先说说,让他有个心理准备,能够毕业了马上就跟着自己杀猪去。
有时候一个事情,江羽几个月都会想不明白。想不明白他就不去做,非要想明白再说。
江羽却不管那么多,看见酒了,筷子又夹着肉往嘴里送,左手却指着酒。
江飞雄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拿出两个碗来,一人倒了大半碗。
江羽扔下筷子,端起酒碗,江飞雄也要去端碗,嘴里说着“咱爷俩走一个”,那碗却被江羽按住了:“爸,我先尝下,是不是假酒。”
咕咚几口,那碗酒下肚了。
“假的,没啥酒味,我当水喝了,口渴得很,这碗我也喝了。”说完又把他老爸那碗端起来几口喝了。
江飞雄目瞪口呆,这还真当水喝啊?高度酒呢,据说是60度的?
江羽重新抄起筷子,指着江飞雄:“背一篓回来当水喝吧,还算有点味。”筷子一移,却又端起一碗回锅肉,直接往嘴里拨了。
江飞雄苦笑着摇摇头:“又不和你抢,酒没了,肉还多的是。”
单清芳端着一碗蛋花汤出来,却是只见鸡蛋不见汤:“你看看,把孩子苦的。羽儿,读书很费脑筋吧?”她脸上那硕大的疤令人恐怖,可声音却是很轻柔好听。
“不苦。我书都没看过,这回还考了二十几分呢!”的确,他的书都象刚发下来一样新。
只不过他听课很专心的样子,盯着老师。谁让那老师是新来的美女老师呢。
盯着老师,间或听进去几句,又是选择题多,所以他的英语成绩拿了有史以来的高分,二十八分。
“真的?那不错,值得奖励。明天我杀只鸡给你吃。”江飞雄兴趣的搓着手,仿佛那不是二十多分,而是满分一般。
就这么会功夫,江羽已经把那碗肉吃得差不多了。那回锅肉是用干咸菜炒的,味道固然是极好,很合他胃口。
江羽吃完饭,看了会电视,感觉到酒劲上来了,就去睡觉了。
江飞雄和单清芳本来想和儿子聊聊天的,奈何这儿子智商不高,情商也不行,聊天就嗯嗯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或者他根本就没有聊天的兴趣。见他睡觉去了,就忙自己的活去了。
江羽躺在床上,片刻功夫就进入了梦乡。
他打定主意是要梦见那美女老师陈璐的,穿衣服也行,没穿衣服更好,只要她能和自己亲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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