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判刑,那么于晓中的一切都将彻底结束!
虽然法官们并不十分清楚公安局内部的事,但谁也不是傻子,风言风语也好,小道消息也罢,凭感觉和多年办案经验,就能够知晓一二!
乔银忠……
这个让人怕让人恨又让许多人爱的人……
总之,有人已经决心不能让公安局的个别人目的得逞!
不管他们到底想把于晓中怎样,既然案子到了自己手上,到了法院,就应该听法院的了。
换句话说,县法院是于晓中案子的最后一关了,如果判他有罪,于晓中不服可以上诉,但县法院这一关判决对于晓中有罪无罪的量刑而言,此时此刻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判于晓中无罪,黄老六他们上诉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反之亦然,如果判于晓中有罪,那么于晓中再上诉又有几分改判的可能性呢!
因此,这些日子,箭在弦上,两帮人马各自为政,相互奔波不停。
不仅黄老六及其家属们到处奔波,动力一切力量和金钱,找关系,暗中做手脚,他们扬言一定要办于晓中重罪,至少也得判几年。
而于晓中这边,他老婆张艳兰出于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和内心世界的某种意义上的懊悔,当然了,也不排除她感到是自己把好端端的一个治安大队长丈夫害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因此她出于无奈和对丈夫的愧疚请的女律师也没闲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到处奔波,深入调查,掌握了大量有力于于晓中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的辩护权是现代文明国家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必须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其辩护权。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也有权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被告人自行辩护时,他可以事先准备稿子以应对公诉人和法官可能的提问,也可以完全不要稿子临场随机应变,具体如何辩护应由被告人选择。
谁将为于晓中辩护?
这个问题,他本人非常关注。因为他虽然知道法律背后有一些不可理喻事情,然而他再不关注自己的命运,就完了!
当妻子张艳兰给他请的女律师会见他时,他详详细细地回忆了那天晚上的所有情景,包括黄老六这个人及其黄氏家族在大鼎多年来的所作所为。
“我当时并没想杀他,请你相信我的话,真的!那种极其特殊的环境和情况下我只是想吓唬,因为最后一刹那我竟然还是想到了自己是个警察!”
“如果我杀他,我也完了!”
“还会给警察脸上抹黑!”
“不然的话,我完全可以一枪打死他!”
“他们太有势力了,你要注意安全。谢谢你,律师!”
于晓中心里什么都明白,他提醒女律师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让她为了他而出事。这一点,早在初次接受有关人员审讯向其明确告之时,他就有明确表示。如果他是一名大学教授,或许,他可能要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有条不紊地引法据律为自己的命运辩护。
然而,他只是一名治安大队长,走进审判庭可能是他生平第一次――也必将是最后一次!
于晓中暗想:“如果法院判我有罪,我一定上诉,如果法院判我无罪,这也是必将是我人生的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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