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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诡异秘密(2 / 2)

你说!

你为什么不说呀?????

这一惊,她彻底醒了!

眼前,是同事,是女同事,唯独不见了女儿静静和抱着她的乔银忠。

遗憾的是,她不知这意味着什么?也不知林强有什么话想对她说,而自己却醒了!……

……

于晓中的六哥也是个农民,飞来的横祸使弟弟断送了前程和家庭生计,也打乱了他生活的平静。

他地也顾不上种了,不得不为弟弟东奔西走,到处求人。

他北上大鼎市政法部门,为弟弟请来了一位姓唐的女律师。这位律师根据于晓民的叙述,调查了许多人,其中之一就是于晓中的妻子张艳兰,还有受害者黄老六,提出了许多疑问。

之前,不能不说于晓中在县公安局当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和治安大队长期间没给他兄弟姐妹任何便利和好处,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他没有任何突破执法违法的底线,他的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如今仍然都是农民。如果说要是利用手中权力给他们找工作,在县城里应该说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现在,他们却为他奔忙,不惜放下一切。

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兄弟媳妇(嫂子)会干出那么对不起于晓中的事,更想不到他会开枪打人,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能不能丢了警察饭碗,他们心里也没底,现在是关键时刻。局领导如果稍微公正廉明一点,事情还好办,如果说相反,那就完了,媳妇这样了,工作再一丢,于晓中如果被判刑,哪怕只判一年,他出来也就毁了。

失去了警察工作,黄氏兄弟八个在县城又如狼似虎,他今后的路在哪里?

所以,于晓民无论如何也要替弟弟找一个律师,找一个公道。

女律师调查的重点当然离不开于晓中、张艳兰和黄老六。在大鼎县给于晓中当律师,压力太大了,所以找来找去,市里好几个律师事务所的男律师都明确摇头不敢接,不管于晓中是否有理,是否有打胜官司的可能,涉及到黄老六的案子他们不按,那笔律师费他们也不赚。可想而知,女律师敢接下这个案子并一个人跑在大鼎县城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事件必有前因后果!

不知是从正义事业出发,还是从女性角度出发,她敢接,的确让人震惊。

她从那天枪击现场开始,案发的前因后果――于晓中的当天工作及下班后的活动范围,从单位、家里到天赐宫洗浴中心,找到了许多跟于晓**事的人,什么时候和谁说过什么话,什么时候到哪里搭的谁的车,在哪里等车、下车,有谁看见过,和谁一起站过,都调查得十分详尽。

而另一方面,黄老六从什么时候开始认识的张艳兰,张艳兰又是怎样成了黄老六的情妇……就连公安局调查时都没有注意的路边做小生意的人,也背后悄悄地在她的调查中提供了证词。

当然了,她也多次到公安局、刑警大队和看守所――东大院亲自会见副局长陈铁汉、政委关长生、刑警大队长乔银忠、一些同事和被关押多日的于晓中。局长丁黎明多次以工作忙、没有时间和上省开会为由拒绝了律师的会见要求。

而无论是公安局内部而得到的证据包括证言部分,鲜明地形成了两种力量。

一种说法于晓中依仗警察身份涉嫌故意杀(伤)人,执法犯法,必须严办!

一种说法于晓中是在面对自己妻子遭受黑xx头子公然侮辱时警告黄老六,开枪属于义愤填膺下的下意识行为,只打伤了他的耳朵,根本不犯法!

试问,一个分管治安的大队长在自己的妻子公开遭受别人侮辱时都无能为力,那么,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在大鼎县发生!

如果惩罚于晓中,天理何在?警察的尊严与正当权益何在?谁来保护警察自己的妻子不再受到他人的报复与伤害?岂不让以黄老六――黄氏家族为代表的大鼎黑恶势力更加有肆无恐?

诡谲的是,即使公安局内部也出现了上述两种完全不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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