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从藏书室走了出来,从月亮的位置看来,已经是半夜了,想到这么晚了,还和埃莉萨闹着玩,修文感到有些愧疚。但是对方丝毫没有抱怨的意思。这时,修文才发现自己一直抓着女孩儿的手,可对方一点也没有松开的意思。
修文决定停止胡闹,示意对方太晚了,该回去了。埃莉萨红着脸,回屋取回油灯,走了出来,准备带修文回他的房间休息。
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在挑廊的拐角处,却看到一个人,独自静静地站在那里,双手撑着挑廊的围护。
修文猜测这就是刚才路过的人,埃莉萨抬起油灯,向前走了一步,轻轻唤道:“玛希尔表哥?”
被称作玛希尔的男人转过头来,他整个人又高又瘦,修长挺直,米黄色的头发稀疏干枯。身上穿着一件毡子外衣,打着赤脚,活脱脱一副僧侣的打扮。
“埃莉萨,你还没睡?”
埃莉萨把油灯举到玛希尔旁边,回头对修文说道:“这是我的表哥玛希尔,他是今天到的,和我的舅舅。”
修文向前一步,冲玛希尔礼节性的点头致意,趁机再仔细对其查看一番。玛希尔破旧的外衣上绣着一个太阳的标记,很明显,是太阳神提塔的圣徽,而修文更注意到这个圣徽的中心有着一道赤红色的光芒,比太阳本身的光芒更加醒目。
他不等女孩介绍,便直接说:“洛林迪亚的修文·阿迈德,向您问候。”
对方笑了,尽管脸色苍白,但那副骄傲的模样分明流露出他的贵族血统,“我是苍郁之岩兄弟会的玛希尔。很荣幸见到您,修文兄弟。”
馆心恙牙齿的军队正式出发,他侄子,现任圣拳卫队长的文南,
修文想起了一个古老的太阳教会的流派,于是他小心的说道:“您是一位晨光者?”
玛希尔点了点头,默认了修文的猜测。
所谓晨光者,是“光明之日”——太阳神提塔麾下的一个教派。作为“银海十二圣”受众最广的神祗之一,聪明的修文还是知道一些关于其常识性的宗教知识。
据说,在诸多太阳圣典中,都记载着如下寓言:在“光明之日”所呈现出的各种强大力量中,最为主要的是两种特质——美好与灼烧。这个寓言告诉信徒们:如果说太阳本身代表着真理,那么,太过接近真理,必然会被毁灭。
虽然远在恩撒伊最早的文明时代到来时,“光明之日”便压制了自己在驱散黑暗上的热情,转而投向永恒知识的追求,但直到如今,他的信徒仍分成三派,大部分人会选择致力于保护与发展文明,或是不倦的寻求知识与灵感,但也有少部分信徒会偏向利用光明力量打击黑暗,这些人的代表就是晨光者。
对方承认了身份,洛林迪亚人也按照海德玛教会的礼节行了个礼,“唔,鄙人同样荣幸,玛希尔兄弟。”
“所以……”他猜测着对方的动机:“您在这里,是在等候黎明?”
“是的,我们在黎明时刻向光明之日祈祷。看得出,您对您的信仰一样虔诚,这么晚了,还带着一位女孩,您是在向我的表妹传教么?”
洛林迪亚人的脸憋得通红,埃莉萨皱起眉头,“我是在帮阿迈德先生办点事情,爷爷交代的,他是城堡的客人。”
“在藏书室,手牵手?”
修文刚想说什么,便被气鼓鼓的埃莉萨挽着手拉走。玛希尔静静的看着他们,不一会儿,他们便听到后面传来低声的祈祷:
“我们是太阳燃烧的光明,是从那荣耀的遥远过去回归的灵魂。长夜袭来,暮归尘埃,身灵永在,安睡主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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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走远后,修文冲女孩问道:“你和你的表哥似乎关系并不融洽。”
“我们之间是有距离。”
“晚餐怎么没看到玛希尔?”
“仆人去叫他了,但他不愿过来,他说这几天是教派的什么日子,我也记不清了,反正不能饮酒吃肉。你瞧,他以前可不是这样,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哪像现在,禁欲的像个圣人,可一张嘴却永远那么尖酸刻薄,修文,刚才他的话你可别往心里去。”
“这一定是个有故事的老兄。”修文歪了歪嘴,评价道。
“他是有故事,可这个故事对他的名声可不好,他早年曾在亚历山德拉上学,你想,那可是首都,整个帝国的心脏,人们不是常说么,在那里,随便扔一块石头就能砸到一个伯爵,我的好表哥在那里都干了点什么呢,三天两头和别人打架,后来惹了不该惹的人。”
“风丘人都很直,你舅舅说的。”
“他不是直,他是……他是傻,虽然他是我表哥,但我还是要这样说。
“反正他在那里混的不如意,可仅是受到点挫折,回到家乡也好,舅舅有四个孩子,却只有他一个儿子,他早晚要继承舅舅的爵位,可我那亲爱的表哥不知发了什么疯,回来后就皈依了宗教,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直肠子、好冲动,最后还皈依宗教,不知怎的,修文觉得这个人倒有几分和自己相似之处,当然,论格调自己可是比他强多了,他可没有一个显赫的背景。
事实上,修文曾经是一个被黑帮养大的孤儿,但是因为天性好学,长大后逐渐对人生产生了深刻的思考,在一个可敬老骑士的启迪下,他毅然挣脱了过去的枷锁,皈依正义之神的信仰,走向自我升格的道路。
这时,他们走到了城堡外,给修文安排的房间需要从另一个大门进去,需要绕过马厩,他们刚经过那里,埃莉萨便把修文拉到没人的角落里,她的大胆倒是吓了修文一跳。
女孩看看四下无人,突然露出一种怪笑,夹带着一点小小的兴奋,“接着刚才的话题,修文,你都会跳什么舞?我对这方面了解不多,不知道能不能和你配合一下。”
“我……”
还没等修文张口,女孩又急忙加了一句:“你是舞会主宾,第一支舞肯定是主人家的女儿和主宾共舞,这是规矩。”
修文嘴角微翘:“会一点,恩,围圈舞(rounddance)吧。”
这是一种在北方常见的乡间舞蹈,他曾在旭石镇的太阳节上和蒂莉雅一起跳过,也是他最拿手的舞蹈。可女孩儿显然对此表示了不屑,但她依旧礼貌的说道:
“哦,其实我最喜欢的也是这种乡间舞蹈,还有坎纳斯的马卡丽娜,青春有活力,不过不太适合正式场合,我更喜欢富有激情的利希尔方阵舞、还有来自天方国的玛祖卡,我这么说你肯定会把我当做一个另类,亚历山德拉的男孩子们总是掌握不了它的精髓,他们更喜欢优雅非凡的夸德里尔,普仙人说这是他们发明的,我就笑了,天下没有这么没道理的剽窃,看,最终他们因此亡了国。对了,还有蹦蹦跳跳的东领高地舞、德里尔舞,美酒节时人们跳的波尔卡,我挺欣赏男人们从密勒洛的精灵那里学来的卡波拉舞,我觉得身材更高的人类跳起来更好看,对了我还去过北境的极点,见过那里的女孩跳过当地的巴拉迪舞……”
海德玛在上,她竟列数了那么多的舞蹈种类,而且还一一道出了每种舞蹈的特征,修文皱了皱眉头,心道:你这也叫了解少?
埃莉萨却显得意犹未尽,“黑暗精灵的古老舞蹈说实话也很优美,但是都比不上年轻一代,被称作‘机关人’的杰克逊,哦天啊,他太有才了,他是每个女孩儿的偶像,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任何种族,他们都说圣洁的艾灵绅士是个帅哥,可和他相比简直连猪尿泡都不如,对了,前不久,我还新学了一套舞蹈,跳起来很刺激,就叫踢踏舞,据说是凌山矮人发明的,曾经我很好奇,四肢粗短的他们怎么会发明这样的舞蹈,后来才知道,这其实是人类发明的,源自远东的露吕斯。”
“你说了这么多,我基本都不会。”修文连忙打住埃莉萨,天已经晚了,谁知道她还会摆弄出多少风花雪月。
“没关系!”埃莉萨站了起来,跳到修文旁边,蹲下拉起他的手说:“我可以教你,明天上午,就让我们从夸德里尔开始吧!修文你要记住,你也是个年轻人,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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