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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爱情·第五章(1 / 1)



第五章、关于这本纪实文学

这是一部日记版的纪实文学,从九五年至九八年名为《绝恋》,九九年十月三日整理完成。它就像我青春的回放。它是我那几年的生活写真,也可以说是爱情写真吧!我将其视为自己最最宝贵的东西本打算永远珍藏在心灵的最深处的。

零八年,当他再次闯入我的生活,那又突然重复的千百个日日夜夜,他忘情地发着一封封短信。他那欲罢不休,他那爱恨交织的情感曾经令我一度陷入迷狂的境地。我努力地想弥补当年对他的伤害,到最后我才知道他是别有用心的——“爱得深,伤得深。”我想:所以也就“恨得深”吧!这次他不是因爱而来,而是因恨而来。

但是,我不恨他,今生今世我都不恨他。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谁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电视台上有个节目好像叫做“大声说出来”,节目内容都是关于爱情方面的吧!由于我绝少看电视,所以并不是很清楚。不过,对于那个故事我却记忆犹新。故事大概讲的是一对相爱多年的恋人由于某种原因不得不提出了分手,时隔多年后,缘分却又鬼使神差般将他们带到了同一个公司去上班,男孩儿并且做了女孩儿的上司。这再次的相逢深令女孩儿欣喜不已,虽然已经有了新的男友的她依旧念念难忘昔日之情。男孩儿呢?似乎更是对她呵护有加,表现出了比一般恋人更多的关怀和牵挂······然而女孩子也许是最最经不起诱惑与迷惑的吧!头脑一热,这个女孩儿首先向也很出色的新任男友提出了分手,接着竟去了“大声说出来”的节目录制现场,当她将心底的爱情面对千万万观众大声说出来后,她万没想到男孩儿竟是带着自己的女友向她微笑着走来的······当她自己弄出这样的事来,有人说这个女孩儿很傻啊!傻得可怜。也有人笑她丢尽了自己的脸面,她是不是该去自杀?······不过,我认为这是好事,起码对于这个女孩子今后的婚姻生活这是再好的事了,因为爱情是纯洁的,一颗纯洁的心灵决不能够奉献给一个虚伪的人,一个内心被掺杂了异色异味的人。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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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苦闷难挨的时候我就偷偷拿出那本日记默默地翻上两遍。我寻找着他初时的影子,渴望他还是我心中的那个他,永远都不会变。不过,他还是改变了我,正是这一次他让我突然梦醒了,我想我不能够再这样碌碌无为地活下去,我该找回以前的自我了。

二零一零年手术台一遭恍若两世为人,既然命运注定了我们无法选择,感叹之余我干脆重新拾起了绝恋十五年的纸和笔,首先修改了我的第一部长篇《炼》,然后二零一二年二月我仅用半个月的时间便完成了我的第二部小《爱·就要放弃》,接着写了《心灵的冰期》。

在此期间,很多人得知我在写书都用那种异样的眼光看我。他们有的劝我放弃,有的嘲笑我没有自知,我就告诉他们,其实这也是一种心灵的享受。因为我知道,一个人在做一件事情以前首先要清楚你在为谁做这件事,假如是为自己,就不要在意别人的指指点点。

我并不在乎失败还是成功,因为这一生能有一种不变的信念始终支撑你走完这一生也是美好的。我的信念就是用这种方式守候“心中”那份不灭的爱情,那份纯真的友情,那份如金的真情。

也是,每个人对自己人生的定位都不相同,但你须牢记——人是为自己活着的,只要自己认为值得就勇敢地去做吧!哪怕命运依旧对你无情,弥留之际你却能说:“此生我死而无憾!”

*而我往往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却是:“这一生我是为别人活着的······”虚伪!我听后不禁暗想:“这厮简直太虚伪了!”理由:首先活给自己,其次才能活给别人。假如自己都活得龌龊,试问你还能带给别人什么?

*记得在哪本书上曾经看过这样一篇记录——1965年9月7日,世界台球冠军争夺赛在美国纽约举行。路易斯·福克斯的得分一路遥遥领先,只要再得几分就可稳拿冠军了,就在这时,他发现一只苍蝇落在了主球上,他挥手将苍蝇赶走。可是当他俯身击球的时候,那只苍蝇又飞回到主球上来了,他在观众的笑声里再一次将苍蝇赶走。这只讨厌的苍蝇破坏了他的情趣,而且更为糟糕的是,苍蝇好像有意跟他作对,他一回到球台,苍蝇便又立刻飞回,引得周围观众哈哈大笑。路易斯·福克斯方寸大乱,连连失利,最后输掉了桂冠。第二天早上,有人在一条河里发现了他的尸体,原来他投河自杀了······

*问:那只苍蝇是谁?

*其实,那只苍蝇就是那些对你指指点点,在背后说三道四、企图扰乱你心境的人。假如你感觉苍蝇很恶心,很无聊,那么那些世俗鬼儿岂不更如苍蝇一样肮脏无比?

*所以请你记住:千万别去理会他/她,不要让他/她阻碍你前进的步伐,破坏你生活的乐趣,成为你生命的主赛场上的那只“毒命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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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这本日记我并没有想过让谁看到,即使偶然的一次机会Y·C亲口对我说:“那个人对你真是痴情,我没想到他会为你自杀······”【当时我就警告他了:“哥们儿,拜托您千万千万不要瞎猜啊!这种事可不是随便乱讲的,会害死人的啦!”——其实我才不那么单纯呢!我一直怀疑他就是因为过的不尽如人意才会那样做的,假如他过得滋润,他会想起过往的情分?在这个世上男人好像比女人更健忘耶!SAORRY!这应该是一种很正常的推理吧?!因为他那所谓的“殉情”整整迟到了十年耶!十年,对于“烈火青春”恐怕也早已冷却了灰烬。不过,我依然觉得:爱情总是美好的,过往的一切美好是永远永远也不会在岁月中凋零的。】我依然觉得沉默是我对他最深沉的爱。因为《爱·就要放弃》里有值得我为他放弃的理由:

爱,就要放弃,因为爱过了是一种幸福,再爱就会成为痛苦了,成为无言的伤害。我宁愿选择放弃,用我身心的痛掩埋他的痛,此生只希望他好好地活着,也才是他爱的人活着的理由······

直到风奶【2013年】的一句话:“知道吗?那个歪嘴儿一直说你风流,现在不那样了是因为你周围没那种男人······”我才感觉到人世是多么地肮脏,人情是多么地冰冷,人性是多么地恶毒,而我爱得又是多么地艰辛呵!

问:“他这话什么意思?赶问‘那种男人’指谁?‘那种男人’又是怎样的一种男人?难道当年那些情窦初开、纯真无暇的少年,特别是那两个淘气又可爱的男孩子——H和P都是他所说的那种不正经的坏男人?”因为除他们之外,恐怕再没有谁敢对我耍赖皮了耶!而且时隔多年后的今天,他们那个家庭,包括他自己的亲生女儿,我曾经的M姐,又有几个少了与这些人的往来呢?俗话说:“事怕颠倒理怕翻。”在此我什么都不言了,还是让天底下那些聪明智慧、通情达理的朋友自己去评论吧!我相信总有人会维护正义的。不过,我就是不明白:同样的一根舌头,好话也是一句,歹话也是一句,为什么有些人就是不顾自己的臭脸皮偏偏喜欢无事生非呢?别忘了那句话:“害人犹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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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既然你是G,那我就是狼。你敢下口咬我,我就有胆量撕掉你。”

注:我用这一字母替代那个字,是因为我依然想给他留一点点面子耶!作为我曾经一直一直都很尊敬的长辈,我真的很痛心很痛心!很伤心很伤心!我可以说:“今天,他连这一字母都不配。除非他‘老人家’也用这句话说过他自己的亲生女儿······”SAORRY!为人之道——要想人敬,就得相互尊敬。赶问这个世上有尊敬岳飞的,有尊敬秦桧的吗?老贼的一句“莫须有”残害了一代英豪,却也令他自己那颗黑心肝遗臭万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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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唇深深地埋在两齿之间。我虽然没有洪七公的绿竹棍,但我有一本纪实,我深信这本日记版的纪实可以为我伸张正义。此时,我已经无路可退了,因为我讨厌他们腥臭的灵魂。他们的舌头太一文不值了。我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尊严,保护我的人格。

而且,我更不希望看到有谁玷污这份情这份爱。

因为

——

爱是纯净的

我愿这份爱永远纯净如水

爱是美丽的

我愿这份爱永远美丽如花

爱,更是恒久的

我愿这份爱【在我心中】伴我一生一世

永不凋逝······

痛写于: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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