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废止战国时各国形制和轻重大小各不相同的货币,改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二十两)为单位;以秦国旧行的圆形方孔铜钱为下币,文曰半两,重如其文。[114]
秦“半两”钱
秦“半两”钱
统一度量衡
商鞅铜方升
商鞅铜方升
秦始皇用商鞅时制定的度量衡标准器,来统一全国的度量衡。今见秦朝权量,都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11年)颁布的统一度量衡的诏书。这种权量出土多,分布广,长城以外也有发现,可见统一度量衡是认真有效的。秦始皇还用法律规定了度量衡器误差的允许限度。他规定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不过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制度实际上只行于旧秦,可能还有旧赵境内,东方许多地区仍以百步为亩,直到汉武帝时期为止。文字、货币、度量衡的统一,修驰道,为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促进了统一国家的发展。秦朝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统一车轨,对于后世影响极大。[115]
土地制度
商鞅变法以后,按亩纳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即重视农业生产和对外战争,以农业生产支持对外战争,以军功授爵赐予土地。同时由国家法令具体指导农业生产。但统一全国后类似的制度似乎并未取得显著效果。[116]
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地主阶级凭借这个命令,不仅得以合法占有土地,而且可以用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兼并的农民,不得不以“见税什五”的苛刻条件耕种豪民之田。[116]
户籍制度
早在秦献公十年(公元前375年),秦国就建立了以“告奸”为目的的“户籍相伍”制度。[22]后来商鞅规定,不论男女,出生后都要列名户籍,死后除名;还“令民为什伍”,有罪连坐。秦律载明迁徙者当谒吏转移户籍,叫做“更籍”。秦王政统治时期,户籍制度趋于完备。秦王政十六年(公元前231年)令男子申报年龄,叫做“书年”。据云梦秦简推定,秦制男年十五(另一推算是十七)载明户籍,以给公家徭役,叫做“傅籍”。书年、傅籍,是国家征发力役的依据。
秦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实田”,即令百姓自己申报土地。土地载于户籍,使国家征发租税有了主要依据。户籍中有年纪、土地等项内容,户籍制度也就远远超过“告奸”的需要,成为国家统治人民的一项根本制度。秦置二十级爵,以赏军功。国家按人们的爵级赐给田宅,高爵者还可以得到食邑和其他特权(见爵制)。爵级载在户籍,所以户籍也是人们身份的凭证。[117]
秦的社会组织相当严密,商鞅变法建立了“什伍连坐制”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23]独立编户,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这种严苛的法律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保证了赋税收入。统一后秦国将此推广至全国。类似的保甲制度和户口制度一直到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仍被当局采用。
重农抑商
秦朝自“商鞅变法”后,严格限制商业的发展,主要措施有:在集市收取高额的市场租金;在主要道路关卡收取高额的关税;对商人编商籍(类似工商登记);若商人破产则将被收编为国家苦役。这些措施实施后,使得商人的可预期利润远低于农户,于是自由商人自行消亡。[116]
盐铁国营
秦朝的主要基础行业是盐、铁的开采和贩卖,秦朝令民间商人不得从事此类行业,而统一由国家行政官僚经营,负责全国各地的盐、铁开采和出售。[118]
秦统一中国后,将以上制度推广至全国。这些制度在中国仍存有普遍的痕迹,或者部分机制仍在起作用。如类似的保甲制度和一直到无君主的中华民国时期仍被当局采用。而户口制度,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人口登记制度。[118]
文化编辑
统一文字
峄山刻石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李斯书
峄山刻石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李斯书
秦国统一中国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巩固其统治,其中包括著名的“书同文”,即将战国时期各国使用的不同的书写体统一为后世所称的小篆,相传该字体为秦国丞相李斯发明。
秦始皇以原来秦国的制度为标准,整齐划一全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一些制度,企图尽可能消除由于长期分裂割据造成的地区差异,以利统一。战国时期,各国文字的基本结构虽然相同,但字体繁简和偏旁位置却有差异。李斯受命统一文字,他以秦国的文字为基础,参照六国文字,制定小篆,并写成范本,在全国推行。当时还流行一种书法,叫做隶书,比小篆更简便。书同文,将小篆作为标准文字;“焚诗书”,加强思想控制;以吏为师,严禁私学。[12]
五德学说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一套****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和制度,而且还采用了战国时期阴阳家的终始五德说,以辩护秦朝的法统。终始五德说认为,各个相袭的朝代以土、木、金、火、水等五德的顺序进行统治,周而复始。秦得水德,水德尚黑,所以秦的礼服旌旗等都用黑色;与水德相应的数是六,所以符传长度、法冠高度各为六寸,车轨宽六尺;水德主刑杀,所以政治统治力求严酷,不讲究“仁恩”和“义”;与水德相应,历法以亥月即十月为岁首,等等。[55]
封禅大典
秦始皇还确定了一套与皇帝地位相适
秦二世刻于青铜上的布告使用小篆
秦二世刻于青铜上的布告使用小篆
应的复杂的祭典以及封禅大典,择时进行活动。秦始皇在咸阳附近仿照关东诸国宫殿式样营建了许多宫殿,并于渭水之南修造富丽宏伟的阿房宫。咸阳宫殿布局取法于天上的紫微宫,俨然是人间上帝的居处,天下一统的象征。秦始皇还在骊山预建陵寝,墓室中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122]他采取这些措施,和他采用皇帝的名号一样,是要表示他在人间的权力与上帝在天上的权力相当,从而向臣民灌输皇权神秘的观念。皇权神秘观念,是****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基础。[123]
皇权的加强和神化,郡县制的全面推行,体现****皇权的官僚机构和各种制度的建立,法律的完备和统一,皇帝对军队控制的加强等等,这些就是****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主要内容。****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当时的条件下是维持统一所不可少的条件。但是这种政治制度对百姓的束缚极大;而且它对经济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可以转变为阻滞作用,这在封建社会后期更为显著。[123]
焚书坑儒
秦始皇对分裂割据的思想和政治倾向,也进行了斗争。当时的一些儒生、游士,希望复辟贵族割据局面,他们“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引证《诗》、《书》、百家语,以古非今。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
公元前213年,秦统一八年,太子师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复周朝的分封制,“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丞相李斯反对,并提出措施:“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消灭私学。有敢偶语《诗》《书》者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之,下令各郡、县立即查禁所有《诗》、《书》和诸子百家的书籍,30天内全部焚烧。此即“焚书”。[119]
次年,方士卢生等人求仙再次不得,惧怕处罚而出逃,秦始皇派御史侦察咸阳的方士,为秦始皇求仙药的方士有诽谤之言,又有方士、儒生非议朝政。[125]秦始皇大怒,下令搜捕咸阳城内的方士儒生,后来的审问过程中,方士儒生互相告发,共有460余人受到株连,秦始皇下令将此460余人全部坑杀。此即“坑儒”。[126]
“焚书坑儒”是秦朝为了国家政权安定统一的所执行的政策,也是对当时中国文化的一次摧残。“焚书”政策针对当时的书册文物,只保留对民生以及执政所需的,大量对秦政权无益的珍贵文献从此失传,春秋战国的百家言论在这段时期受到严重的摧残;“坑儒”政策也是第一个被中国历史所纪录的国家政权对知识分子大规模的逮捕行为。
在早期封建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在统一与分裂激烈斗争的年代,秦始皇用焚书坑儒手段来打击贵族政治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是极其野蛮残暴的事,对于古文献的保存和学术的传授,造成了极大的损失。[127]
社会编辑
男女服装
秦汉时代,在中国服色是一个重要阶段,也就是将阴阳五行思想渗进服色思想中,秦朝国祚甚短,因此除了秦始皇规定服色外,一般的服色应是沿袭战国时代的习惯。[128]
男服服饰秦始皇规定的大礼服是上衣下裳同为黑色祭服并规定衣色以黑为最上,[120]又规定,三品以上的官员着绿袍一般庶人着白袍。[128]
女服服饰秦始皇喜欢宫中的嫔妃穿着漂亮的及以华丽为上。由于他减去礼学,对于嫔妃的服色,是以迎合他个人喜好为主。不过基本上仍受五行思想支配。[128]
道德教育
秦朝采用法家的学说治理国家,认为所有国内臣民不需要接受任何道德教育,也不需要任何宗教、信仰及价值观,他们一生只需保持人出生时的本性、并详细知晓跟他有关的国家法令,知道做哪些事会受到奖励、做哪些事会受到惩罚就可以了。这是商鞅变法的基本主张之一。所以秦朝严禁书籍在国内的传播、严禁从事说教之人在国境内活动,连歌舞、杂耍、说唱之类的艺人都被认为会是蛊惑人心的,以上各类人等凡被举报发现的一律处以极刑。[119]
这种国家价值观在人类历史上极为罕见,事实也造成了秦朝的短命,在秦国统一中国之前,荀子就曾指出过商鞅这种治国理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在汉武帝时期,王室通过与儒家哲学家联盟,推出官方“儒教”,但它是被董仲舒修正过的儒家思想,如“三纲五常”、“天人感应”等提法都是董仲舒自己的发明,最终被列作为儒家的核心价值观,这明显违背了孔孟的民本思想。[129]
秦朝皇帝每年都会去祭天,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并且这是皇帝的特权。成文的宗教系统是不存在的。秦官似乎相信类似万物有灵、神秘主义、巫术之类的上古鬼神之说。[129]可确认为秦代的文物十分有限,最为人知的是临潼出土的秦始皇兵马俑。[129]
秦国吞并六国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巩固其统治,其中包括著名的“书同文”,即将战国时期各国使用的有所不同的书写体一律统一为後世所称的小篆,相传该字体为秦国丞相李斯发明。秦朝文字的用途是:只记录历史事件、律法、生产工艺。[129]
秦始皇陵编辑
秦咸阳宫复原效果图
秦咸阳宫复原效果图
秦始皇陵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嬴政的陵墓,位于中国北部陕西省临潼县城东5公里处的骊山北麓。秦始皇陵建于公元前246年至公元前208年,历时39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规模庞大,设计完善的帝王陵寝。[122]
秦始皇陵筑有内外两重夯土城垣,象征着都城的皇城和宫城。陵冢位于内城南部,呈覆斗形,现高51米,底边周长1700余米。据史料记载,秦陵中还建有各式宫殿,陈列着许多奇异珍宝。秦陵四周分布着大量形制不同、内涵各异的陪葬坑和墓葬,现已探明的有400多个。陵园布置仿秦都咸阳,分内外两城,内城周长2。5公里,外城周长6。3公里。[130]
帝王世系编辑
秦国国君世系表(嬴姓)
君主
名
生卒年
在位时间
年数
身份
都城
备注
黄帝
轩辕
前2495-前2395
少典之子
嬴姓始祖
玄嚣
黄帝长子
蟜极
玄嚣之子
大业之父
蟜极次子,帝喾之弟。他娶颛顼之女女修,生大业
(姓名失考)
大业
大业娶女华,生伯益
伯益
大业之子
大廉
伯益长子
大廉之子
(姓名失考)
大廉之孙
(姓名失考)
大廉曾孙
(姓名失考)
中衍
大廉玄孙次支(即次玄孙;长支为中衍之兄孟戏),娶太戊之女
中衍之子
(姓名失考)
中衍之孙
(姓名失考)
戎胥轩
中衍曾孙,娶骊山女
中潏
yù
戎胥轩之子
蜚廉
中潏之子
恶来
蜚廉长子,其弟季胜
女防
恶来之子
旁皋
女防之子
太几
旁皋之子
大骆
太几之子
秦非子
约前900-前858
43
大骆之子
始封于秦
秦侯
前857-前848
10
非子之子
秦公伯
前847-前845
3
秦侯之子
秦仲
前844-前822
23
公伯之子
秦庄公
其
前821-前778
44
秦仲长子
秦襄公
开
前777-前766
12
庄公子
秦邑
列为诸侯
秦文公
前765-前716
50
襄公子
春秋时期
秦靖公未即位
秦宪公
立
前715-前704
12
秦靖公之子,文公之孙
秦出公
曼
前703-前698
6
宪公少子
秦武公
说
前697-前678
20
宪公长子
秦德公
嘉
前677-前676
2
宪公次子
秦宣公
恬
前675-前664
12
德公长子
秦成公
载
前663-前660
4
德公次子
秦穆公
任好
前659-前621
39
德公第三子
春秋五霸
秦康公
罃
前620-前609
12
穆公子
秦共公
稻
前608-前605
4
康公子
秦桓公
荣
前604-前577
28
共公子
秦景公
石
前576-前537
40
桓公子
秦哀公
籍
前536-前501
36
景公子
秦夷公未即位
秦惠公
宁
前500-前492
9
秦夷公之子,哀公之孙
秦悼公
盘
前491-前477
15
惠公子
秦厉共公
刺
前476-前443
34
悼公子
秦躁公
欣
前499-前429
前442-前429
14
厉公长子
秦怀公
封
前499-前425
前428-前425
4
厉公次子,躁公之弟
秦昭子未即位
秦灵公
肃
前424-前415
10
秦昭子之子,怀公之孙
秦简公
悼子
前414-前400
15
怀公之子
雍
战国时期
秦惠公
仁
前399-前387
13
简公子
雍
秦出子
昌
前389-前385
前386-前385
2
也称秦出公,惠公之子
雍
秦献公
师隰
前424-前362
前384-前362
23
灵公之子
雍
秦孝公
渠梁
前381-前338
前361-前338
24
献公之子
咸阳重用商鞅,开始变法,为秦国强大建立基础
秦惠王
驷
前356-前310
前337-前311
前324改元
27
孝公之子
咸阳
车裂商鞅但仍然用其变法
自此秦国国君开始称王
秦武王
荡
前328-前307
前310-前307
4
惠王长子
咸阳
秦昭王
稷
前325-前251
前306-前251
56
惠王次子,武王之弟
咸阳
秦孝文王
柱
前302-前250
前250
1
昭王之子
咸阳
秦庄襄王
子楚或异人
前281-前247
前249-前247
3
孝文王之子
咸阳
秦始皇
政
前259-前210
前246-前210
37
庄襄王之子
咸阳
称始皇帝
秦二世
胡亥
前230-前207
前209-前207
3
始皇帝第十八子
咸阳
嬴政之子
秦王子婴
子婴
前207-前206
前207
46天
扶苏之子
咸阳
初称皇帝,后改秦王
说明:1。本世系中,有些人的名字已淹没不可考,只能用称谓来代替,并在备注栏进行说明(姓名失考)。
2。秦朝仅有三位君主:秦始皇、秦二世、秦三世。秦朝君主与秦国君主不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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