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序幕
凌晨的五点零七分,天空黑漆漆中隐隐约约透出很薄蓝色微光,小雪花零零碎碎的下降着。看似很宁静,很宁静。连呼吸声也这么清楚。突然闪出一道强光刺瞎前方的黑暗,又响亮而悠长的巨响——吥——,——吥——。
微薄的呼吸声瞬间被巨响吞没了,火车到站了。
随着一阵热雾从火车底喷射出来,——咔嚓——一声门就开了,走出一个裹着不大合适的军大衣青年,这大衣看起来十分厚重,有点把瘦小身躯的青年压累了感觉。他脚穿着路边摊买的几十块钱白色帆布鞋,右手拖着一个比较像样一点黑色行李箱,左手拎了装着几个热馒头的白胶袋。面颊通红,吸一吸鼻涕,喉咙里舒畅的发出——阿——一声,一笼白雾不经意间从口里溜出来。
我叫做陈宇冬。
露出一片洁白的牙齿,笑了。一步一步轻快的离开这个冷冰的火车站,去哪里?当然回去我的大学呗,回忆里的大二第一学期过去了,终于告别的那么让人苦恼的夏天,转眼间又迎来了一个让人更加苦恼的冬天,厌倦了夏天的热,又害怕冬天的冷,我多想生活在一个永远都是24度恒温的世界里,可这是只是一个很荒唐的想法,因为生活不会给你选择,也不会逼着你去接受,只有剩下不断的适应。
对我而言,世界没有永远24度的恒温,更没有所谓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爱情,只有那些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值得自己珍惜,只有那些彻底的悲伤和天降般欢乐等待自己不断地去适应。
说白了,我失恋了,这是上学期不久的事,之前我深爱的女孩早已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但她在我记忆里却越来越清晰,或许这就是失去得越多,越懂得珍惜的可贵。又说白了,我还是很爱你,很想她。至于为什么分手,一时间很难说个明白,我也知道这事不是那么简单就结束的,因为这故事本来就是悲伤的。
唯一令我感到安慰的是宿舍那么兄弟,虽然我们相处时间并不长,可我们之间的感情确实真的,因为我们正青春着,正热血着。
感情事不多说了。
从火车站出来,上海这个大城市对于我来说有点陌生,感觉不管自己在这生活多久,都很难赶得上这城市发展的节奏,不说其他,就拿走路来说。看到那些上班族急促的脚步,再想想大学里很多大少爷和大小姐那般悠闲的漫步,是很大的差距,我觉得我大学出来了,第一件事就要学怎么走路是更快的。
火车站外面不远处就有一班650公车直达我的学院——江艺学院。我不会跟别人说自己学院有多坑人,因为我总觉得中国百分之七八十的大学生都骂过自己学院就是坑,我包括他们都不是对自己学校恨之入骨,而是更渴望自己的大学能留下更美的回忆。
天空还是灰蒙蒙的没睡醒,路上的人早已醒了,空气还是冰冷得催着我赶紧回去宿舍转棉被去,看着手表的秒针一格格动,猜着公车还多久才到。
这一切都看似很美好。可故事总是猜得到开头,可惜猜不中是结尾。
第一章开始热闹了
黎明的曙光不知道从东方的哪一个角落冒出来,露脸的小太阳红着脸灿烂的笑得和蔼可亲,小雪来不及看清楚它的样子就渐渐的融化了,似乎小太阳和小雪总是不能共存一样,心想万一它们两相爱怎么办。夜的寒冷一点点被驱赶走了,空气变得暖洋洋,心也开始跳的快了。
我搭了两天一夜的火车和两个半小时公交车,奔波了许久才到学校了,虽然这件小事比起红军的十万里长征来说不足挂齿,但是自己身躯早已被折磨得疲惫不堪。当我无意中看到宿舍的门牌那一刻起心里有点小愤怒,咬着牙关抱怨着“又是那个混蛋的恶作剧”,把b7209宿舍门牌的九字倒过来变成7b206。
——咔嚓——推开宿舍门时,背后的光仿佛一支锋利的箭,狠狠的往黑漆漆宿舍戳了一个大洞。那些细微的尘埃在光里看得精细,就像随手抓了一把魔法金粉洒出去一样,神奇的金粉会不会变出一只兔子,或者一群白鸽子呢。这么有天马行空的幻想会不会实现,我倒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是宿舍第一个回来的,也实在叫人太累了,脱了厚重的绿军衣扔在一旁,一头砸在自己床铺上。——呼呼呼——的大睡了。
”哇塞!太酷了!”
”这玩意太牛逼了!!”耳边传来的话声让我的眼皮微微睁起,映出眼前的是一个魁梧,噢不,是一个很肥很硕大的身子,披着和陈奕迅同一个发型,就像一块很大的方便面粘在头上那种,眼睛小小的和杜海涛有得一比,只剩一条地平线般的眼缝,真让人分不出他白天是不是眯着眼在睡觉。大嘴巴笑起来就拼命的向两边撑着,样子还挺亲切的。最关键的是他怎么穿着我那件军大衣的?
”小冬,小冬,你终于醒了啦,这件军大衣是你的吗?”
”是我老爸给我穿的,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可能刚醒过来的缘故,我的声线还是很模糊不清,让面前他有点听不清楚的“呀?”一声。
”我回来的时候门都没关,你睡得像只死猪那样。你说万一有贼进来偷东西怎么办,钱财没了不要紧,要是你矜操没了,那该怎么办。”他假装紧张兮兮的说,说得好像真是的,让躺在床上我很不耐烦的瞄了他一眼说:“没得那样严重好不好,我长得又不帅,管他来的是采花大盗还是桃花贼,我都不怕。”
“对,这很有道理,毕竟你长得没我那么英俊潇洒,时时刻刻都害怕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被无数的美女们奸污,长得帅是一种罪过,你知道吗,我真的很怕。”
看到了他发骚的样子,就像一个大肚腩的大叔在跳钢管舞一样,我喉咙里有一股想吐的酸味,心中有一种想把他那猪头般脸打得更肿的冲动。于是我选择用无奈心情的扯开话题说;”你干嘛穿着这件军大衣?‘
“这你就不知道了,自从穿上这件军大衣,我整个人就像充满了力量,我顿时能感受到毛爷爷(毛主席)的气魄,真忍不住的妗颂几句,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看长城内外……”
”够了,够了,肥爷,我刚醒了,你就别在我耳边像轰炸机那样——哄哄隆隆——的吵个不停啊,我快要疯了。”
”是你不会欣赏,小冬,难道你真的没感受到……”
忘了给大家介绍,这个口水多过茶的家伙叫郭虎,是宿舍里最吵最会烦人最话唠的宇宙中超级无敌自恋狂!!!嗨,他这个人就爱吹个没完没了,可能跟他的市场营销专业有关吧,他曾在我面前试过如何把一台自行车推销得像坦克般厉害,把郭敬明身高说得和姚明有得一比,真心对他才华,哦不,那是吹牛功力给折服了。他总是自称爷,所以我们都叫他肥爷,而他偏偏喜欢在别人名字前加一个小字,貌似想强调自己的强大,可是强大都没能让我们感受到多少,倒他体型肥大成了不了改变的现实。
”宇冬,肥爷,好久不见啊”突然门口出现一个热腾腾的家伙,身上的汗水都蒸腾成雾气了,夸张点就有像龙珠里的超级赛亚人,他松开手上行李热情跑过来,散发出很浓烈的汗臭味处处逼人。但高壮的身材,铜黑色的皮肤,干爽的短发下是一张尖尖瓜子,明显而充满孤线感的轮廓是多么的俊美,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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