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女人的嫉妒!你让我说什么?”秋霁歪着头,狡黠的看着我。
我尴尬的笑了笑,“那微言和晓白不会也……”我小心翼翼的问。
“都说了,这是女人的病,男人怎么会犯,就算男人犯了,也就只会憋在胸口,都是内伤。”她锤了一下自己的胸口,假装着要死了一样的神态。
那天见过晓白和微言,果然像秋霁说的一样,男人的嫉妒,都是内伤,上课的时候,微言那双干净的只存得住清纯和梦想的眸子看了我几十分钟,晓白就坐在我的右手边上,百感交集的也是一整天都没有听进去课,手上的笔一圈一圈的也不知道转了多少圈,也许笔尖划过的长度也可以绕地球一周了。
这些微的变化,可不止我看在眼里,染冉更是世事洞明,而且小气的很。
“走吧!我送你回家。”一放学,染冉就接过了我的书包。
“好!”路灯下,他拉着我的手,走得舒服极了,微微的风吹的我的裙摆微动。
“校服穿在你身上真好看!”染冉色眯眯的说。
“这样的款式,穿在谁的身上都好看,你不是也帅帅的么,我看十四班的那个女孩叫什么来着,长得矮矮的,挺可爱的,看你的眼神都是春水一般的。”我害着羞,酸溜溜的说。
“这样的款式是不是穿在微言、晓白、秋旸的身上都帅帅的啊?”他突然就停下来,把我按在了路灯柱子上。
“你怎么老是这样,动手动脚的,一点都没有礼貌。”我嘟着嘴假装生气的样子。
“喂!你是我的未婚妻啊!搭一搭自己未婚妻的肩膀怎么了?还怪我对你动手动脚,我抱着你走的时候,你不开心?”他的一个手指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你这样的手脚,我就是不高兴了。”我用力的打开他的手指,嘴角还挂着管不住的窃笑。
“哎呀!我今天还就动手动脚了。”他说着用手指在我的脸颊上画了画。“我不光要动手动脚,我还要动嘴呢!”他说着吻上我的唇。我推了两下,推不开,就索性和他一起享受唇齿交欢的快乐了。
“我是认真问你的,我看你这一整天都被这两个男人搞得心神不宁的,你是不是对他们也……”他轻轻的松开我,面对着面的不到十厘米的距离之间,他的质问显得格外的亲昵。
“傻瓜!我是你的未婚妻!”我靠在他的肩膀上说。
“可是我的未婚妻刚才还跟我说,不许我动手动脚呢。”他从牙根发出幽怨的声音。
“可是,你的未婚妻也没喊没叫啊!不是乖乖的让你动嘴了?”我趴在他的肩膀上甜腻的说,“你的未婚妻很爱你的,你知不知道啊?”
“可是,我的未婚妻,有的时候还是会为别人心神不宁。”他笑着说,也不看我,痞得不得了。
“你一个人大男人,怎么这么爱嫉妒,还半点都不遮掩,这么明晃晃的小心眼,好吗?”我推开他,锤了一下他的肩。
“男人怎么就不能嫉妒了?嫉妒是爱的表现。”他脖子一扬骄傲的像是世界冠军得金牌一样。
“给你骄傲的?”我看着这娇嗔的小公举一样的表情甚是可爱,就刮了一下他的下巴。
“嘿!我就骄傲!我情深我为什么不能骄傲啊?”他摸着自己的下巴。
“行行行!你骄傲!”我也懒得理他,就径直往家走,什么都不说。
“怎么了?你生气了?”他在我身后一边追着我,一边唯唯诺诺的哄我,“对不起!我开玩笑的,我又不是真的小气,你说的对,嫉妒不是男人的本色,我以后不这样了,你别生气了……”
我被他弄得耳朵都起茧子了,“我没生气,你骄傲就骄傲呗!你爱我,你还能觉得骄傲,那应该我的骄傲,可是,少爷!你看看表,现在都几点了?你这哪是送我回家啊?”我说着轻轻的吻了一下他的脸颊,“快走吧!”
我们一起走了好远,一路上家长里短的聊了好多,本来挺开心的,直到我不知道说了什么,他就接了这么一句——“那你还说,男人嫉妒不对?”
“我随便说的,而且也不是我说的,是秋霁说的,她说秋旸是女人的嫉妒,晓白和微言是男人,不会得这个病,得了也是内伤。”我不耐烦的跟他讲了白天的事儿。
“那秋霁自己是男是女啊?”他玩笑似的一句话,终于让我忍无可忍了。
“她是男是女又怎么样?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怎么总是看不惯我和她在一起?我和她是朋友!我和你才是恋人!你明白吗?而且你还有什么不安的?我都是你的未婚妻了?”我抬起我带着婚戒的左手。
“我不是这个意思!不就是聊天么,你这么在意干嘛?你想和谁一起玩就和谁一起玩,我不会干涉你的。”他又道歉似的说。
这一路走得真坎坷,也不知道他到底倒了多少歉,也许这就刚好印证了我俩的命中注定。
亲爱的知己,我在一开篇的时候就说过,染冉是我的命中注定,但是一直没有告诉你们为什么,现在我就把这个坑填上。说起来,这还真是一段奇幻之旅。
讲故事之前,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还记得你在妈妈肚子里的事儿吗?我想你一定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而且真真切切。心理医生说这是一种病,但是,我觉得那些事儿就是发生过的,我记得太清晰了,连每一次接触的温度都实实在在。
那是我刚刚呆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还隐隐约约的记得一些前世的事儿,我大概是爱了一个让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于是,最终我被他和命运七手八脚的折磨死了,这个人就是染冉。
“你还好吗?”他来看望我时,我已经失去了一切,走向新生的我。
我轻轻的点了点头,在妈妈的肚子里,我所有的智力都几乎要化了,却依然只记得他。
“我也快投胎了!”他好像在和我说一个喜讯。
“什么时候?”我问。
“一年左右吧!”他开心的说。
“我们还会遇见吗?”我问。
他开心的点了点头“会的,我已经安排好了我的朋友,他会帮助咱们再遇见,然后相爱,亲爱的,这一生我绝不会再伤害你了,你的路就是我的路,无论你会遇见多少灾难,我都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我会遇见很多灾难吗?”我轻声问。
他心疼得点点头,“但是你放心,我一定会救你的,我已经看过我们的这一世了,相信我,我会帮你度过所有的劫数的。”
“你叫什么?”我问。
“天机不可泄露,不然咱们会提早恋爱的。我只能给你一些隐晦的信息,你可以从喜欢你的男孩里一一筛选,这样就可以少走很多弯路,记得,千万不要在和我遇见之前,和别人在一起啊!你的性格一定会一往而深的。”
“好!你说。”
“我比你小两个月左右,生下来就在孤儿院里了,六年后被人收养,最重要的是,我左手无名指上有一颗小小的痣,那是前世情人的一滴泪,你必须和我在一起,只有我能帮助你度过灾难。”他说完就走了。
如果说,就凭一段记忆,我就如此笃定的要找到这个手上有痣的男人,我太过武断,我还有另外一个证据。
不仅染冉的身世特殊,我的也是一样,其实,最神奇的是,我竟然和染冉很小的时候在一处呆了好几个月,那时我俩都不过五六岁的年纪,算起来正是染冉离开孤儿院得前一年。
我也是个被人遗弃的孩子,但是我和染冉不同的是,他的一生只被收养了一次,而我父母换了五六套都不止,还是要感叹,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说起我为什么被收养这么多次,都在于我这自幼娇嫩的体质,和我特别的生身父母。我的肾脏很不好,几次被人收养,都是复发后又被送到了各个福利机构,当然,能一直得到最好的医疗实施,以至于我到现在已经痊愈,还是得益于我伟大的父母,他们都是烈士。
人家的孩子是宝贝,说的是,人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而我被人们视为宠儿,是因为,我是含着父母的牌位出成的。所以我还有幸能被送来送去这么多次。
和染冉在一起的时候,正是复发的严重的时候,整个人肿肿的,所以他后来才不认识我的吧,我也不想他想起那么丑的我。所以,重逢后,我也没有说出我们认识的事儿。
那时,他很照顾我,我每天都活在一种将死的气氛之中,除了我的一个小盆栽,就什么都不关心。还好他日日来陪我说话,要不然就是治好了,也得得个抑郁症不可。
后来,我转院治疗,相识了几个月的小伙伴就要分开了,心里的不舍可是山高海深一般,想想五六岁的孩子,在一起半年就是一起走过十分之一的生命了,如何舍得
“哥哥,我就要走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也许,以后就没人给这小梨树浇水了,你帮我照顾她好不好?”我艰难的端起我的小盆栽,递到他的面前。
我记得那时,他难过的很,一直用毛衣的袖子擦眼泪,“好!但是,我只是替你照顾她,你好了要来找我要回小梨树。”
我记得那每一滴眼泪,也始终相信,那些哭着诉说的童话,大多不是骗人的,只是好事自然多磨,谁叫命运这么爱开玩笑,在我们幼年的时候,染冉的手指上一直带着一个小戒指,说是他妈妈的耳环,整整好的挡住了那颗痣。于是,错过加遇见就等于认不出,好久之后,我才注意到,那只我一直以为排查过的无名指上刻着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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