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要看看这醉狗喝的是什么酒,看样子不是个有钱的家伙。”
酒瓶砸在了我的身上,非常的疼痛,我只能够忍受,他们终于走近。
卡拉赛丁出鞘,我挥剑斩向在后的邓加,时机错过不会再来。
在前的麦雷本能的躲避,我的剑砍进邓加的头颅,腰带上的匕首已经飞起,随着我的指尖横移划断了麦雷的脖颈。
两具尸体倒在血泊中,我将卡拉赛丁拿起擦拭去血迹归鞘。
我的下一个猎物是名叫赫卡的盗贼。
在弥蕊说的五人中威望仅次老大黑狼,一个只有绰号没有名字的盗贼老大,是我最后要杀死的猎物,弥蕊从没见过他,当她这样提起老大黑狼的时候,我确信她没有说谎。
一个能够让本地的阿拉斯加人也畏惧的卑微奴,他的头脑绝对不会简单。
在弥蕊断断续续的讲诉的时候,我能够想象这个有着百余名盗贼跟随的头目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非常的聪明也非常的危险,以血腥建立起自己的威望,以实力让血统纯正的阿拉斯加人不敢小视他。
我一边安静的想,一边走出小巷,来到酒馆喝酒,在麦雷以和邓加离开的小酒馆,还有很多宿醉的人趴在酒桌上睡觉。
酒馆的早上不营业,她是一个例外。
从我走进酒馆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我,她坐在角落,手里拿着猩红丽丝,以杀人狂魔命名的葡萄酒,也只有不同寻常的人喜欢喝。
“你很特别。”她的眼目传情,我向她走去。
“也很危险。”她的剑放在桌角,随时可以拿起。
“更加狂野。”我盯着她的眼睛,她没有躲闪。
“我喜欢野兽,因为我也是野兽。”她站起身,我的剑出鞘划过她的喉咙。
赫卡,五人中唯一的一个女人。
比起男性盗贼,女人偷盗更容易成功,尤其是在拥挤的地方。
没人注意到我的到来我的离去。
我的猎物只剩下最后一人。
回到旅店的时候我敲响了他的房门。
开门的瞬间匕首刺向卑微奴的肚腹,手掌捂住他的嘴巴。
早在荒原赶路的时候我一直注意他。
那群暗组织的骑士经过的时候,他的神色非常的不对劲。
“我已经杀死了赫卡,我猜测她会在盗贼窝点的附近喝酒,缺乏安全感的表现,我知道你只是听命于他们行事,如果有可能我不会要你的性命,只要告诉我,你们的老大,黑狼睡在哪个房间,如果你决意要喊叫,声音快不过我的剑,在荒原赶路的时候,你已经知道我的剑有多快。”我慢慢的松开捂住卑微奴嘴巴的手。
他痛苦的看着我,肚腹还在流血,我没有给予致命一击,我要问出想要知道的答案。
“他,他很小心,只住在旅店的地下室密室,其余的我什么也不知道了!”卑微奴神色痛苦。
问出的答案没有我想象的有用,我将匕首拔出划断了卑微奴的脖颈。
我的最后猎物是这间旅店老板。
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觉得他的来历很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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