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几十天的“丛林行军”,太史信等两人到达渝州。
在渝州,他们停留了两天,因为几十天“丛林生活”让他们从内到外都有些不适,所以利用这两天,太史信好好补觉,赵紫雁沐浴,更衣——现在我们的苗族丫头是翩翩美少年。
“紫雁,你的打扮让我惊为天人!”太史信赞不绝口。
赵紫雁不好意思地笑了。
“倘若在京城……”
“怎样?”
“你家的门槛会被媒婆踏平。”
赵紫雁月眉微弯,自己对汉人的婚庆礼节也略知一二,她想象了一下这样的情景:一声哨响,几百个媒婆挥舞着手绢,抠着鼻孔,流着口水,喊着叽里咕噜的口号同时冲向屋子……
从渝州到江南走水路最方便,不仅快捷,而且可以领略长江两岸的雄奇风光,这一点,太史信十分清楚,所以没等赵紫雁反应过来,他们乘坐的小船离渝州已经百里。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李白的诗以赵紫雁柔和悦耳的声音念出来尤其令太史信惊奇。
“李白的诗。她是苗族人怎么会背唐诗?对了,她姓赵,这可不是苗族的姓!她并不想看起来这么单纯呢……”太史信想。
“你又想起什么了?”习惯于看太史信发呆,赵紫雁才会用“又”。
“我想天气转凉,你还是进舱休息吧。”
“总是让你守夜,实在过意不去。”
“照顾好你是我的义务。”太史信一本正经——当和美女在一起的时候,太史信同学总会变得“君子”起来。
赵紫雁愉快地钻进船舱。
太史信仰望夜空,他没有注意到,一艘小船以极快的速度超过了他的船。小船船尾,一个道士被绑成了麻花,船头,一个女子对月独酌。女子三十岁出头,容颜秀丽,嘴边的微笑透出成熟的美感,长袍齐腰开叉,长裤配上长靴,英姿飒爽。
“徒弟!”道士大叫。
“恩??”太史信一愣,纵身一跃,跳上小船:“师父!”
“你是他徒弟?”女子起身笑问。
“是。”
“叫师娘。”女子笑道。
太史信看女子神情,觉得这个要求没有恶意,于是开口:“徒弟参见师娘。”
“真乖。”女子芳心大悦,迅速地在太史信脸上一吻:“师娘喜欢你。”
“我的徒弟最正直了,”道士歪歪嘴,“你看他都脸红了。”
“啊,没没有……师娘,你把师父放开吧。”
“好吧。”女子给道士松绑。
“想不到我竟还是栽在你手里。”道士不服气。
“你绰号“十年醉”,我就用美酒诱你上钩。”女子神采熠熠。
“到此为止!”道士起身,负手而立,神情坚毅,眼睛射出锐利的光,一扫往日的萎靡不振,油然生出傲然气魄。
“恩?”太史信和女子对望一眼,两人都没见过道士这种情态。
“二十年之前,鲜卑入侵,因为不会武艺,我眼睁睁看着好友飞龙将军战死。后来我遍寻名师,勤加习武,没事了就借酒浇愁,一喝十年。十年前,遇上徒弟太史信,我终于有了希望。”道士拍拍太史信的肩膀。
“徒弟自然不会辜负师父厚望。”
“我教给你的‘赵家枪法’和‘青釭剑法’都是飞龙将军的家传武功,为师还教你兵法和计谋,你知道用意吗?”道士问太史信。
“报效疆场!”
“说对了一半,你太史家的人个个博古通今,为师希望你作为文官也能为国尽忠。”
“谨遵师命。”
“我这些年忙这些,”道士看看女子,神色变得轻佻,“所以没时间娶你,你还总是找我麻烦。”
“哼!这也算理由?”女子杏眼圆瞪。
“你就是头发长见识短。”道士毫不留情。
“谁说的,徒弟,你这么说吗?”女子问太史信。
“徒弟当然不敢。师娘不仅漂亮,而且英气逼人。”
“太史家的孩子就是懂事!以后有人欺负你了,报你师娘的大名——林清菲。”
“徒弟一定。”太史信笑笑。“为师已经知道你在京城做的事情,我没白教给你‘赵家枪法’和‘青釭剑法’。”道士满意地笑笑。
“徒弟不敢当。倘若师父在,用双筷子也能把禁卫军打得落花流水。”
“知道你能说会道,”道士拍拍太史信的头。你现在去哪里,江南吗?”
“徒弟去江南访友。”
“大胆!竟敢骗师父?”道士佯装发怒。
“不敢。”太史信赔罪。
“你分明是逃婚。。”道士拆穿太史信,已忍不住笑意。
“师父就不要取笑了......”太史信可怜兮兮。
“你一走了之,人家秦惠卿怎么办?男人可以没钱,可以没才华,但是一定要有责任感……”道士还在笑。
“徒弟不想现在成婚。她是丞相的女儿,我是一介布衣,门不当户不对……”
“你这么说蛋疼不,你爹和他爹都是先皇选的托孤大臣……”
“弟子愿意凭借战功获得与秦惠卿相符的身份。”太史信拔剑出鞘。
“有志气。”林清菲夸奖。
太史信不会想到,几年之后,当他真的位极人臣时,自己魂牵梦萦的女孩早已变成了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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