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是。”徐母无奈地摇头,“就是你吴叔叔的儿子,吴歌,你一直叫他小歌哥,小时候大家都住一院子的,就那四合院……”
“吴叔叔的儿子,我知道,小时候常一起玩的,你们老提。不过我是真不记得了。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呀,我小学三年纪那会儿我们就从那里搬出来了,我哪还记得。”
“这孩子,那铁蛋呢,二狗呢,你不都记得。”
“怎么一样呀,人家可是十几年交情的铁哥们,喝酒随叫随到的主。这个……谁,吴歌是吧,你是不是之前没来过我们家吃饭?”小小问他。
“嗯。”虽然没有,可是也不至于忘记吧,他微皱着眉想。
“我就说,要是来过我们家,和我吃过家的,我怎么会不记得。”
“又乱扯了。小时候,你们两个一个碗里吃饭,一张床上睡觉,还一起尿床。”
“妈,原来我家以前那么困难,连多余的碗都没有。”小小目露同情地说。
他勾了勾嘴角,觉得她的口才是越来越好了。
“净瞎说。”徐母叹了一口气。
“妈,你说了这么多,不会是想让我们两好吧。”她半真半假地问,咯咯笑了起来,“你还真是不死心。”
“别胡说。不是。”徐母连连摆手,对一边正疑惑的吴歌笑着解释,“这丫头,就喜欢乱说话,你别往心里去。”
“什么呀,明明是之前在家里安排了好几次。我现在都成惊弓之鸟了。”小小抱怨道,笑着拍了拍吴歌的肩,“不过,你真的别在意。我都是乱说,平时都对着死人,我一看到大活人就容易变成话痨。”
死人?吴歌不解地看着她。
“她在政府里当法医。正当职业,没什么不好的。”徐父插了一句,摸了摸发红的鼻子,“要是你们真看得对眼,也挺好。我和老吴是战友,要是能成儿女亲家也算是缘分。还记得我们在部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比你们小多了……”
“我爸喝高了,就爱话当年,别在意。”小小在吴歌耳边小声说了一句,低头继续解决桌上的菜。她真的饿惨了,接连三天了,她饭也没法好好吃,一直在忙化验的事。刚进家门,她看到吴歌,一直以为他是来相亲的人。她是无所谓,都快习惯了,难道有人来相亲,她就不能吃饭了吗。没这个道理。还好,老妈没有这么扯,在她工作回来的时候,突然安排人来见面,她一定也是怕了这个爱乱来的女儿。
徐母看出徐父喝高了,怕说出什么来让他们尴尬,劝他回房间。吴歌趁机告辞,徐母苦劝他,见他不肯再多留一会儿,就让小小去送他。送个客人是应该的,小小送他到门口。外面的天快黑了,老旧的小区在暮色中显得特别的宁静。他有些感慨,那个四合院,他是回不去了,以前他还曾经怀念过那里的生活,后来,也无所谓了。
“小时候,你老是解剖青蛙玩,现在成了法医,挺适合你的。”他淡淡地说。
“有吗?”她一点也不记得了,“你记性都好,那么久之前的事还记得。我也觉得当法医挺好的,还能吓倒男人,不过对你估计没用。你是不是在动物园工作,我闻到你身上的味道了。”
“很重吗?”他低头闻自己的衣服,出门的时候洗得很干净,怎么还会有味道。
“没有,是我的鼻子比较灵。这就叫专业。”
“我现在知道男人为什么会被吓跑了。”他笑着打趣。
“知道最好。”小小在他胸口捶了一拳,笑着挥手,“好了,再见,有空再来。”
“好。”他应该不会再来,这样的场面他不习惯。
应该不会在家里再看到他了吧,她想,转身回家。她有一种感觉,他的世界好像离得很远,融不进人群,幸好与她无关,参与别人的生活,是会很累的。她不想为了一个想不起来的儿时玩伴,参与另一种生活,想想都觉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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