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艾瑞莉娅与潘森等人的背影,阿尔塞斯心中略感怅然。
毕竟是他第一次冒险加入的队伍,而且之前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艾瑞莉娅团长,也勾起了他心中的一点绮念。
就这么结束了吗……
“结束吧。”阿尔塞斯转过了身子。
艾瑞莉娅却回了头:“还能再见么?”
“有缘再见。”
“缘……”
你总是,说一些我们听不懂的话呐。
瓦伦西亚佣兵团的人离去了。
阿尔塞斯看着手中的回城卷轴,默然半晌。
洛尔加行省爆发了一场战争。
这场战争的全名叫做“推翻暴君卢修斯之战”。当然这是甘罗斯方的叫法,卢修斯方的叫法则是:“收取叛徒甘罗斯头衔之战”。
这场战事不大,参战方只有不到两千人,不过毕竟是洛尔加行省光复后爆发的第一场战争,还是成功的成为了行省内各大酒馆的酒客们茶余饭后的闲谈。
“男爵对伯爵宣战?真的假的,这也太自不量力了吧?”
“就是说,不过那个黑斯廷可真是一个猛将!”
“黑斯廷是谁?”
“听说是那个自不量力的男爵的手下,据说他青面獠牙,力大无穷,至少是个白银级武士……”
此时距离甘罗斯男爵与卢修斯伯爵正式开战还没几天,关于这场战争道听途说的各种绯闻已经到处疯传了。
甘罗斯男爵还因此得了个外号,叫做“不自量力者”,而被黑斯廷偷袭成功的卢修斯伯爵则被称为“无准备者”。
黑斯廷的突袭虽然成功,但毕竟他手下的军队只有二百人,就算是小型的民团雇佣兵都比他们人多。
甘罗斯的征召兵已经退守城堡,和守城卫队一起肩负起了守城的重任,伯爵卢修斯则采取了比较务实的分兵围城战略,阻断补给品流入甘罗斯堡,但没有费力强攻,只是等着对方的士气慢慢低落下去,直到守城方人困马疲,一克而胜。
如果对方没有增援的话,这是最稳妥、最有效率的战术。
可甘罗斯区区一介男爵,还是从兵油子升上来的,怎么可能有盟友来增援呢?
听说他还拒绝了奥德修斯将军的提亲。
因为他那个不孝的废物儿子离家出走了。
真是太可笑了,这样的人也配成为贵族。
卢修斯一身戎装,镀银的铠甲上还雕刻着精灵风格的镂空花纹,他在新搭建好的木质观战台上,拄剑而立。
“今天天气真不错啊。”
看着遥远的天空上晴空碧洗,冬日里和曦温柔的阳光照在身上,让卢修斯感觉懒洋洋的。
“那个黑斯廷的确是个猛将,甘罗斯也是一个勇敢之人,面对这样的对手,竟让我有些兴奋起来了。”
卢修斯翘起兰花指,捋了一下自己那柔软光滑的棕色长发。
甘罗斯堡中。
甘罗斯男爵躺在床上,脸色蜡黄,阿米娜夫人坐在床边,脸上满是泪痕。
黑斯廷也是眼圈通红,看着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醒过来的甘罗斯,嘴里不停的喃喃:“老甘罗斯,你这人最大的有点就是勇敢,可那在你是一个士兵的时候是优点,在你成为男爵后,反而成为缺点了,你看我多好,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决不逞强,老甘罗斯,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了,真的好不忍心让你死啊,你能不能振作点,振作点啊……”
男儿有泪不轻弹。
黑斯廷是一个标准的壮汉,可此时的他,却根本忍耐不住眼泪,他擦了擦眼角,忽然拿起了桌上的骑士剑。
“黑斯廷,不要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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