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在甘罗斯堡么,这里也没有战争也没有怪兽,怎么打怪升级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位面之子?出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能够得到什么意想不到的机会,没准一不小心就把那个到现在仍然什么用都没有的破系统给激活了。
一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深夜里,阿尔塞斯偷偷收拾起了包袱,里面装着干粮、金币和生活用品,又把甘罗斯珍藏的骑士双刃剑偷了出来,然后躲着卫兵的哨岗,偷偷钻进了排水道里……
阿尔塞斯这十四年的少爷生涯里,还是结识了死党的。
“阿……阿尔塞斯少爷……”小矮子兰斯洛特躲在草丛后面,轻轻呼唤了一声。
阿尔塞斯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出了镇子再说!”
二人偷偷摸摸的离开镇子,因为城堡外的镇子里也是有巡夜者的,被他们发现了轻的送回城堡,从此被老爹严加看管,重的不看是谁,直接一箭射死,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直到夜色里已经没有小镇的阴影了,阿尔塞斯才深吸了一口气,对兰斯洛特道:“矮子,你知道有什么值得冒险的好地方?”
“不、不要叫我矮子,我、我叫兰斯洛特……”兰斯洛特不仅矮,而且还有点口吃,选他当跟班的原因是这个小伙子有一身健硕的肌肉,他是镇上铁匠的儿子,如果忽略他的身高,那匀称的肌肉绝对堪称完美,带上他至少能当个肉盾来用。
“我知道,兰斯洛特,我是问,有没有什么值得去冒险的地方,越危险越好。”
兰斯洛特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
“算了,去别的小镇问问吧。”阿尔塞斯又想碰运气了。
这时看上去傻不拉叽的兰斯洛特却仿佛灵光一闪,弱弱的道:“那、那个……前几天……有一伙佣兵曾……曾到我家订过武器,他们说不定知道……知道哪有危险的……冒险之地。”
阿尔塞斯扶额:“你以后说话能不能一个字一个字蹦啊……”
“能。”
夜空中,忽然下起雪来。今年的雪来的很迟,所以这场雪也异常迅猛。
很快,在月光的照耀下,目所能及之地已是一片纯白。
兰斯洛特已经冻得咬牙切齿了,阿尔塞斯见状,脱下自己的外袍,披在了兰斯洛特身上。兰斯洛特急忙想要推回去,却被阿尔塞斯按住肩膀。
“老子里面穿的可是棉衣,外面还有鹿皮,你穿的这身衣服只是多套了几层亚麻吧。我可不是可怜你哦,只是让你保持点力量,我找你是要帮手,可不是累赘。”
阿尔塞斯的话打动了兰斯洛特。
那个又矮又口吃的少年,其实很有自尊心呐。
天蒙蒙亮的时候,米诺陶斯市已经近在眼前了。这是一个城市,居民很多,但和男爵领是同级的,毕竟男爵领起的更多的是卫戍的作用,就像明朝的千户所一样,里面的居民从事的大多是和军事有关的职业。
城市,就是以发展经济为目的而建设的了。
那个佣兵团的驻地就在米诺陶斯市里。
“兰斯洛特,咱们还是先找个旅店睡一觉吧,中午再起,我已经困得睁不开眼了。”
“我……我也是。”
于是二人就在一家名为月光酒馆的旅店住了下来。
这家旅馆的老板娘是一个有着金发长耳朵白皮肤的高等精灵(阿尔塞斯和兰斯洛特都是黑发麦色皮肤),她显然并不是帝国公民,只是来这里做生意的。
“两位小哥,你们好啊,请问你们要住店吗?哦,我的名字叫做索西亚。”
索西亚摆了一个标准老板娘式的魅惑微笑。
阿尔塞斯一看,顿时就不淡定了。
标准御姐啊……我宁可让她当我的女主角……
“两位小哥?”
“啊,那个,一个二人房间,嗯,要环境舒适点的。”
索西亚狐疑的瞥了瞥这两个少年,显然误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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