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口锐减
四川的人口从万历六年(1578年)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明会要》卷五十)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估算的二百七十万八千零九十丁(嘉庆《四川道志》卷十七),整整少了三十多万人。其中,有近二十万系逃亡(逃去外省)。后来清朝时进行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湖广填四川。明末的三十多万人是确确实实的死掉了,那么到底是被所屠杀,还是被满清所屠杀呢?
满清修订的史料记载
据的史料记载,顺治三年(1646年)退出成都时,绝望之下,在四川进行空前的烧杀破坏;有40万人的成都只剩下二十户居民;天府之国四川遭到毁灭性破坏,人口从至少三百万一度锐减到只有二百七十万人,导致后来清朝时期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湖广填四川。同年10月20日,在盐亭县凤凰山被清军将领豪格射杀身亡。大西的官员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张死时只有25人。大多被他杀死。
清廷官员彭遵泗在一百多年后所写的四卷《蜀碧》仿佛活型活现的描写了100年前在四川的残忍至极的大屠杀。彭孙贻《平寇志》记载崇祯八年焚毁凤阳,“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650余间”。是年攻克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好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后来的西洋传教士在《圣教入川记》也有相似的转载。明朝华阳县令沈云祚(被大西军所杀)的儿子沈荀蔚写了《蜀难叙略》说,由于清军进剿追击,乃毁成都,“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部队逃到西充时,无百姓可杀,乃自杀其卒,一日一两万人。
“屠蜀”观点一
(1)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搏斗。难道这13年当中清军在和孤魂野鬼打仗?由此可见屠四川说法的荒谬。
(2)四川平定后,满清统治者为了把“几乎杀尽四川人”的责任推给,就利用民间流传下来的“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的口碑,在后面加上七个“杀”字,而且声称这块“七杀碑”就在官署中,以证明其说词可信。
而国内现存两块“圣谕碑”,少城公园陈列的碑上,没有一个“杀”字,当时的照片仍在。另一块“圣谕碑”,是1934年由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发现的,后来这块碑被运到广汉公园中展示。而它的碑文正是史料中记载的“六言圣谕”:“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
(3)历史就是历史,无论清朝的御用文人们怎么掩盖,在两个铁证面前,一切都败露了:
一、“圣谕碑”而非“杀碑”;
二、在1646年战死后,清军在四川尚有长达13年的征战。
这两个证据不仅完全驳斥了清朝御用文人所谓“屠尽四川人”的说辞,而且还有力的把他们对污蔑的“记录”打回原形,成为他们自己“供述”清军屠杀四川的罪行
明末清初,在四川发生了大屠杀,人口急剧减少。清朝期间所编撰的“史料”以及一些“记录”等都把大屠杀的责任归于。由于清朝的统治延续了两百七十多年,以至绝大多数人都对此深信不疑。连鲁迅先生也曾批判过是“专在‘为杀人而杀人’”。
影响最大的是一本过了近百年后才出的名叫《蜀碧》的书。因该书详细地描述了是如何的杀人不眨眼,所以连鲁迅都对书中的“记述”深信不疑而对“流贼”痛恨不已。鲁迅说“那时我还是满洲治下的一个拖着辫子的十四五岁的少年,但已经看过记载怎样屠杀蜀人的《蜀碧》,痛恨着这‘流贼’的凶残”。只不过鲁迅“后来又偶然在破书堆里发见了一本不全的《立斋闲录》,还是明抄本,我就在那书上看见了永乐的上谕,于是我的憎恨就移到永乐身上去了”(《病后杂谈之余》)
《蜀碧》一书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6年)的进士,官为御林院编修。可说是满清政府的官员,是一个御用文人,所以他的书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人怀疑。
明末清初时期的没有像李自成那样善待中小地主和知识分子,反倒把他们当作敌人看待,所以清军侵入四川时支持的人不多因此引起愤怒的可能不是没有。而且在看到大明王朝被李自成推翻,清兵又乘机入关,并很快占了大半个中国之后,明白了天下已属满清再也轮不到他自己,因此而自暴自弃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但如果把造成四川“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大屠杀都归于,则实难苟同。因为这并非所为,而是清兵自己所干的好事。最后还赖到早已死亡的头上。
其实,只要仔细查看一下清兵侵入四川的那段历史,真相不难知晓。
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后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后的1659年。
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
试想,假如真如满清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么,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
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清兵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
这不是明显的矛盾嘛。
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后,的确是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造成这种惨状的不正是清兵们吗?可见当时的清兵们不仅穷凶极恶、而且栽赃的手法也卑鄙至极。
当然越是夸张和宣传的“屠杀”,就越能证明真正的刽子手们的行为是“正义”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满清统治了两百多年,战败一方的记录早就被毁灭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记录”和当时的宣传,这样的“历史”代代相传,两百年后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过,如上面的例子,还是可以从满清自己的记录里找到矛盾的地方,从而还回历史的真面目。也有后来的出土文物戳穿了当时满清所制造的、流传两百多年的谎言。
例如,有一个栽赃的著名例子: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满清说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后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杀气。
满清的御用文人们,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后一句改成了七个“杀”字以宣传的“残暴”和满清的“正义”!
当然,在四川时的确也做了很多坏事,但绝对没有像自满清征服全中国后所流传的那样,四川人都是被他杀光的。制造“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惨剧的决不是,而是当时的满清军队。
“屠蜀”观点二
在以前,作为一个“农民革命领袖”记载于传统的教科书中,那些指责杀人的全部都是“地主阶级的污蔑”,随着时代在发展,网络技术的日益发达,很多历史疑团也逐步被解开。其中就有“屠蜀”说。就是一直有种说法,就是是屠光四川的侩子手。在网上引起了强烈的争论,一时间,“挺张派”与“挺清派”炒的不可开交。为辩护的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左派思想较重的人,就是偏向农民军,认为农民军是“先进阶级”,一切都是“地主阶级的污蔑”。这种人在特殊时期前后较多。后来,随着历史的逐步解封,很多“先进阶级”也干过杀人,屠城,吃人等事,照样无恶不作,如黄巢,朱璨等。这种人在现在已经很少了。还有一种就是现在的一些极端民族主义者,他们被称为“皇汉”,他们认为一切都是满清所为,是满清嫁祸给。对于这一类人,我倒是感到有点奇怪,因为记载有屠蜀的文章不止是满清文人所写,还有明朝的遗民也有此类记载,如吴伟业的《鹿樵纪闻》,顾山贞的《客滇述》,谈迁的《国傕》和计六奇的《明季南略》,査继佐的《罪惟录》等。以及西方传教士的《圣教入川记》。这些都不能往满清“御用文人”上面扯吧?
最近网上有一些为辩护的文章,我看了一些,觉得有些荒唐,主观。如《屠蜀考辩―兼论屠蜀的真凶》一文,说实话,该文也是按照史实记载来说话,但是该文犯了几个错误,或者说是故意隐瞒了一些事情。如该文先是列出了四川一些地区的人口数量,说在死后一些地方还有大量人口的存在。这一内容是摘自胡昭曦《屠蜀考辩》一文,这个文章我随后会说到。随后又说了毛奇龄的谎言,这个谎言就是在《后鉴录》上面的“杀人六万万有奇”的这个数字。要知道,只要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夸大其词。该文作者认为毛奇龄是在满清的授意下写的此数字,因此是满清的故意污蔑。这种想法未免过于天真,因为毛奇龄的这个记录除了《明史》用了以外其他所谓“御用文人”所写的史料均不屑于用此记录。如彭遵泗在写《蜀碧》时就不用其数字,如在攻陷重庆时,《后鉴录》上面写杀人30万,《蜀碧》上面却写“杀人数万人”。要知道乾隆可是亲自评论过此书的,如果真是满清授意的话,在那**横行的情况下,乾隆绝对会把书一摔,大骂一声“好啊,敢不用我们的数字,想死是不是?你这御用文人怎么当得?”然后就是人头落地了。其实,文人的记载有夸大之事也属正常,如史载“黄巢杀人800万”,你想想,当时唐朝总共也才两三千万人,一个黄巢可能杀掉占唐朝三分之一的人口吗?还有,正史记载三国时期的人口从5007万减少到214年的140万,221年为90万。我的天啊,三国的总军队加起来都超过了90万,你认为这可信不?因此,所谓“杀人六万万”纯属文人想当然的瞎写,并非如某些人想象的是满清的“客意污蔑”。然后把清军杀人的记载一引用,就说一切都是满清干的,是满清污蔑。我在该文作者引用的文章里发现了胡昭曦《屠蜀考辩》一文,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下此文,该文是1980年所写,作者是按照左派的思维去看待问题,是为“先进的农民阶级”辩护,该文除了陈述满清的罪恶之外,还引用史料,对残明军队和吴三桂的军队干的一系列“好事”都做了描述,只可惜被某些人给人为的过滤了。如果这篇文章只是主观的辩护外,那么有篇叫《剿四川之真相》就纯属别有有心了。我为何要这么说?请看此:
又如所谓屠成都,很多记载说张把成都人杀绝了,《明史》更明确指出地点“坑成都民于中园”。但相反的记载也比比皆是,如《蜀难叙略》说“给大顺钱,缀于首,可不死”,就是说把发给的大顺钱币挂在脖子上表示顺从新朝就可以不杀。《续绥寇纪略》则说“尽驱城中士民于中园,将屠之,忽见一物如龙尾下垂,贼惧,又以其党汪兆龄言,乃止。
他通过这个地方来证明没屠成都,真是可笑之极。在《客滇述》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十一日,献忠尽驱成都军民于中园,将屠之。其党汪兆龄进曰:成都是本根基业,不宜纵杀!乃止。”这跟以上他拿出来的证据是一样的,都是准备杀人,然后因为某种原因没杀人了,所以没屠成都。如果有兴趣可以把该文作者当成证据的史料拿来看下,看看以后的记载:
贼兵之樵采者,尽入城中,拆毁房屋以为薪。又发兵四出,搜各州县山野,不论老幼男女,逢人便杀;如是半载。八月,献忠毁成都城,焚蜀王宫殿,并焚未尽之民房。凡石柱亭栏,皆毁之;大不能毁者,更聚薪烧裂之。成都有大城小城,本张仪所筑,汉昭烈帝修之。甃以巨石,贯以铁絙,壮丽甲天下。宫殿之盛,亦不减京师。至是,尽为瓦砾矣。献忠又令其众遍收川兵杀之,及其妻子男女,惟十岁以下者仅留一、二。(《客滇述》)
可见,该文作者将刚到四川的情况拿来为辩护,故意混淆视听,可见其居心之险恶。还有,该文竟然说出了一个极为可笑的话:“既然杀人无数,为何独独放过了两个传教士?”他把两个传教士都看成是满清的“御用文人”了。我不知道他看过《圣教入川记》没,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是他们进入四川时经人介绍,被推荐给了,他们献上了黄铜地球仪和日冕,觉得新奇,便封他们为“国师”。可本位作者却故意装傻,说出如此之蠢话来丢人现眼。还有,该文说:“年十五以上杀之,各路汇集所杀卫军75万,新军23万六千,家口32万。”(《蜀乱》)单看这一段文字,连几万几千人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似乎言之凿凿,颇值参考。但是且慢,这段记载实际是传抄自《后鉴录》:“先检各卫军及在营新兵年十五以上杀之,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乃次杀民之诸生,释道及堪舆,医卜有材技者。。。。。。凡三十余万,家口不计”。他认为是《蜀乱》抄袭了《后鉴录》的数字,因此《蜀乱》的记载不真实。但他知道《蜀乱》的作者是谁吗?该文作者欧阳直,是屠杀士子的“青羊宫事件”的幸存者,这一事件是除了太小和看的顺眼的人外,其他人都被杀了。因为他年纪小,而且看得比较顺眼,因此放过了他,放在身边当书吏。他竟然连此都不知道,竟然说是《蜀乱》抄袭《后鉴录》,因该是《后鉴录》借用《蜀乱》的资料才对。《蜀乱》可是亲历者的第一手资料,可信度多少我就不说了吧。
还有就是《五马先生纪年》的资料也被拿来为辩护,说是死后,一些地方还有不少人口的存在,还有所发展,因此屠蜀是假的。我想问下这些人,请问你知道《五马先生纪年》写的是什么吗?作者傅迪吉是个小贩,误入成都,结果遭遇了撤离成都,下令封城,并将居民杀的一个不留,在行刑时,一个大西军官看他识几个字,便放了他一马,留在身边当文书。这本作者对自己九死一生经历的记载的笔记竟然被当成了为辩护的证据,要是作者地下有知,定会被重新气晕。
至于为何会有此记载,因为并非一开始就要屠蜀,而是在清军入川,南明反扑以及川民四起的情况下才下令屠光川民。如《蜀碧》的记载:蜀民共起杀伪守牧令判等官。贼所破郡邑,置守牧令判等官,缉捕百姓。时四方兵大起,民之荼毒未尽者,斩木揭竿,纠集杀贼。一时伪官或刺於庭,或生畀之火,或投之水,几於殆尽。还有《客滇述》的记载:贼悬示城中,呼川人为蜀獠,谓朕待蜀獠最好,而蜀獠每每要反,负朕之极,故尽杀之。实际上在决心屠川的时候,其控制范围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有此情况也不奇怪。至于为何川民会反,因为打仗需要庞大的军需,因此就只能抢夺川民的粮食,加上此人好杀人,非常残暴,因此招致了川民的反抗。
有些人肯定会拿四川的庙来说事,关键是我想问下,除了梓潼有庙之外还有哪里有?至于原因在《蜀碧》中也有提及:贼所过处,公廨、民居、园林、亭馆、寺观、楼阁,悉为瓦砾,所存者惟文昌、关帝二祠。盖关帝,秦人所尊,而文昌则彼推尊为太祖高皇帝者也。故重修七曲山(在梓潼)大庙,又建关帝祠於东,皆极钜丽。
又云:献初过梓潼,夜梦人以宗弟红柬来谒,诫以勿杀邑民。晨起,询人曰:此文昌帝君也。神姓张。献云:咱一家兄弟人,何忍杀之,梓潼得全。——《蜀碧》
这段虽然零散,但也可以证明因为在梓潼拜文昌侯为先祖,因此对梓潼人民比较客气,因此当地人民也比较感激他,那里的文昌庙所盖。但一个梓潼能代表所有四川吗?
还有就是“七杀碑”的传说,有人说外国人在1934年发现了的“圣谕碑”,写的是“天以万物与人,人以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不是“七杀碑”。其实这个石碑正好证明了屠蜀的真实性,因为在《蜀碧》《客滇述》《鹿樵纪闻》中都有记载:
《后鉴录》说:“()复为伪圣谕,刻石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是时崇祯十七年十一月。”《蜀碧》说:“初,贼自为圣谕六言云:‘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命右相严锡命作注解发明之。刻诸石。”《客滇述》说:“献忠自言亲见天神与语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遂刊行各州县。再续二语云:‘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即以为‘圣谕碑’。”《鹿樵纪闻》的记载与《客滇述》基本相同,惟“万物”作“百物”,“自思自量”作“自去思忖”。在这些明清的史料中,根本都没有所谓“七杀碑”的记载,那些说满清编造“七杀碑”传闻的可以住嘴了。至于“七杀碑”记载的来源是来自咸丰年间的《成都县志》,说是在山上发下了刻有七个杀字的石碑,后来与1914年被破提倡除旧思想的学生给摧毁。至于上面写的是不是七个杀就无从考证了。还有本书叫《平寇志》,是明末遗民彭孙贻所作,该书作者终身拒绝仕清,并且该书在满清的**中,多次遭到满清的查禁。在这本书里也记载了在安徽凤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之事:“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650余间”。是年攻克安徽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号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
当然,凭一个是不可能将四川屠光的,在他死后,满清花了十三年才占领了整个四川,这在《圣教入川记》中有鲜明的说明:“灭后,旗兵在川,……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地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迨至一千六百六十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一千六百六十七年至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
这里已经很鲜明的说明了除了之外还有其他的势力也曾搞过屠杀。清军杀人在《客滇述》中也有记载:清将梁一训驱残民数千,北走至绵州,又尽杀之,成都人殆尽。还有康熙曾下令“就地打粮”:“惟蜀路运粮,最为重要,宜于所复城池、村落,遍访贼积米谷,悉行察收。俾进蜀官兵,不悞支给。”清军“败兵奔驻雅州、名山两地,民间谷、豆、荞麦尽掠,鸡、鸭、牛、羊尽杀,瓦屋茅舍尽毁。人民无依,悉赴川西逃生。
还有吴三桂军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吴三桂的军队在四川干了大量坏事。如王屏藩部的北路将军、后被吴三桂封为国公的谭宏,“年逾七十,**无度,虏人妇女,所在地方,劫掠财贿。有不从者,即诬以罪,倾其身。宏妻姜氏,尤嗜贿利,于保宁多畜无赖为义子。凡犯一恶情理难容者,贿投姜门,问刑者即莫敢问。广(广元)、南(南江)、通(通江)、巴(巴中)、太平(万源)诸州,宏兵络绎不绝,勒索居民,十室九空,或涉深山穷谷人迹罕到之地,尚不得免。税及屠者、草履、鸡子,一切诛求。生灵涂炭,怨声满路。”康熙十五年,“吴三桂遣伪将军何德驻雅,征调烦苛,愁怨之气,酿成瘟疫,上南(即上川南)之人,死亡甚众。”“吴逆诏各州县输纳粮米运永宁军前,……有司昼夜飞催,惨苦万壮(状)。又值云南兵马,久驻保宁地方,人人思归,悉披坚逃反,连路尽遭殃害。”整个四川“农苦于徭役,商苦于暴税,兵苦于战阵”。到了康熙十七年,已是“民不堪命”的局面。
其实残明除了杨展是真正为了四川人着想之外其他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可惜杨展因为他管辖的地盘逐渐富裕,在1648年被袁韬和武大定杀害。看看他们的所为吧:
早在牺牲以前,残明官军对农民起义进行了拼命的反扑,残酷屠杀人民。史载,明军“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劫杀,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地主武装也是这样,如雅州“黎神武等所为,残忍妄诞,凡有俘获及挟仇相害者,但云从贼,无不手刃之。”这些反动武装,在其辖区内大肆掠杀人民,进行反攻倒算,如顺治二年十一月,南明监建黎军范文光“驻节雅州”,“分兵劫掠”,以致“雅民剥床见肤,各星散逃去”,“又纵兵掳掠,雅安民遭害甚惨”,所以当时有“宁逢赤眉,不逢文师”之谣。在人民看来,农民起义军(“赤眉”)比地主武装好。
顺治三年底,牺牲后,四川大部分地区为残明官军占有。他们变本加厉,镇(审核)压革命,搜杀人民,并且,互相攻伐,争权夺利,扩充地盘,拥兵自雄,给四川人民带来了很大的苦难。如顺治四年六月,残明官军王祥部总兵王命占领顺庆,“其始也,每家给免死牌一张,需银若干两。其继也,每牛给牛票一张,需银若干两。未几,而牵其牛,掠其人,掘其粮,焚其室,胥西南之民而兵之。”顺治六年,残明官军曹勋部驻雅州,“其兵亦不易得食,于是纠合焦英等队外掠西道,内掠雅边,豆、麦、高粱搜括无一粒。遗黎草根、木皮充腹,迨尽,僵尸满路,城乡至显设卖人肉汤锅。”故当时亦有“宁遇恶虎,不遇曹部”之谚。
为了争抢粮食,一切仁义道德都已经不存在了。有个冯氏家族写了本《冯氏历乱录》,在书里对当地摇黄土军任意肆虐和清军开道杀人都有描写。民间传说是吴三桂的周军杀人抢掠无恶不作,清军攻周时缝草便杀。“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据欧阳直的《蜀乱》记载,摇黄土军杀人,吃人之事也干不少,在一座庙里,他们抓大头的小孩,将其四肢绑住,用头撞钟,看其被撞得脑浆迸裂以此来取乐,是“更甚于献忠”。的军队是支有军纪的军队,所干之事都是有目的的,而摇黄土军就是毫无纪律的土匪了。
由此可以看出,所毒害的主要在川西一带,川南是南明和摇黄的地盘。随着清军入川,他们之间互相争夺,为了地盘和粮食不择手段。导致四川“孑遗者百无一二”,从六百万人减少到8万人的真凶是清军,残明,吴三桂,,摇黄土军和各路强盗土匪共同所为,加上灾荒,瘟疫,虎患,人吃人,逃离等天灾人祸,才是导致川人减少的真正原因。
补充,其实除了《后鉴录》之外,其他的资料很多都并没有将全部责任嫁祸到身上,如《蜀龟鉴》: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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