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记着一位朋友曾经对我说过的话“我们现在‘走自己的路叫别人去说吧’,但我们最终的时候一定要做到‘走自己的路叫别人无话可说’”。
在我来杭州定居之前曾经在北方的一座城市工作过几年,那时候的我对工作并不尽心尽力,但却能充分享受工作的快乐。由于当时还很年轻,并且精力旺盛,同其他的同龄人一样也常去各处娱乐消遣,其中有一间叫“火柴天堂”的酒吧,我后来是常去的。这间酒吧是这座城市规模最大,开业最早的酒吧,那里环境优雅,酒吧文化浓厚,一支当地著名的摇滚乐队每天在那里演出。
我的生活相对来说是很萎缩的,我的娱乐范围本只是游离在我所住的那个区,与火柴天堂位置上分处城南城北。先前火柴天堂对于我只曾听过,却从未去过。我居住的周围各种娱乐场所齐全,已经可以满足我的业余生活,我也并不是一个主动求变的人,所以对于那时的我来说,一切都需要机会,其中当然也包括生活。尽管那时很年轻,但由于我从小养成的习惯已经给自己的心里带来了惰性,这个惰性是复杂的,它让我常常感到很矛盾,其实如果果断些很多事情对我来说会得到很好解决,但就因为心理的惰性产生了犹犹豫豫的性格使我在面对生活的时候有些被动。我常常蠢蠢欲动却不付之行动,面对火柴天堂就是这样,从旁处听来关于那里的诱惑让我很是向往,但就是仅仅如此小事却让我一拖再拖一直没有去成,阻碍我的也都根本构不成理由,完全是我心里的惰性,我自己一直都不会给自己提供机会,机会几乎都是从别人处得来的,这其实是既可怕又可笑的。
这次的机会是这样来的,我有一个同学在市里的一家银行工作,我俩是初中同学,已有好些年未曾联络,偶然的一次在街上碰面,欢喜自不必说,又找了饭店饮酒叙旧,在我俩都已经酩酊大醉以后,他又提议去这间酒吧,我本已醉得很难受了,是并不想去的。但我的同学却坚持的很,没办法就随他去了。我们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乐队还在演奏着,在未进门时就听得到,迎宾员将我俩引到吧台,我们点了两瓶啤酒,因为头痛我安静的坐在那里,而我同学兴致很高,他跟这里的吧员和调酒师嘻哈的聊着,他对这里很熟,我当时想他一定常来。
因为那天是周六,所以来酒吧的人很多,在吧台上已经坐满了人。这些人聊着,猜着骰子,喝着酒。火柴天堂空间很宽阔,顾客很多却没有拥挤感,店面的装修和吧员的服饰完全是欧美风格,让人感到格调清新当然也很专业。在刻意营造的环境下客人们的表现也变得不一样了,客人们都并不拘谨,对应着当然是出手阔绰,这里的酒价较其他地方是贵出很多的,但显然这里人气更加旺些,来到这里人们已经并不在乎这些。就我以前的去处来说这里确实与众不同。我专注的听着乐队演奏,吉他、贝斯、键盘、鼓手配合的很好,他们弹唱的也很有激情,我被他们的表演吸引着在高潮之时也会报以掌声,但在一曲《乡村伴我回家》后乐队的演出也在午夜十二点准时结束了。没有了乐队后酒吧开始播放着轻音乐,客人渐渐退去了,我也有回去的想法,但同学还是热情高涨,当我提出离开时他不停的对我说:“别急,再玩一会儿”。其实我对酒吧是重视气氛的,气氛退去了我也就没了兴致,但为了不让同学扫兴,我便同一个看上去年纪很小的吧员聊天,这里的服务员都很热情,所以你自己也不会觉得闷。闲聊了一会儿后我又让他教我摇骰子,这时候我的酒力已经下去了,只是头还轻微的痛,身体有一些疲倦。
小吧员很耐心的指点着我,我也渐渐掌握了他教给我的那些技巧,一些基本的玩法已经学会了。我们正玩着,这时候酒吧又来了一群人,大概有八九位,男女近半的样子,他们围坐在吧台前大声的要着酒,男女相互拥着,喊着。吧台里的吧员按他们的要求把酒很快摆在他们面前,开始与他们打着招呼,看来是一群常客。我本想这该是我们离开的时候了,同学也坐到了我身边,我刚要对同学提出,这时一位穿着吊带服的女子向我们这边走过来,女子还未到跟前就已经开口了“小峰,(我有必要介绍一下我同学叫王小峰)今天你也在这?”小峰也望向她,女子继续说着“来来来,过来咱们一起玩吧”。
“宋姐,你怎么来的这么晚,我马上就要走了,”同学大着嗓门喊着说。
年轻女子这时已经走近了,我已经能够看清楚她,她身材很好,肩膀浑圆,胸脯发育得丰满,穿着吊带服在这昏暗的光线下更显得诱人,她身高大概一米六五左右,我坐的位置看不到她的腿,她披肩发,眼睛大小适中却很亮,鼻子纤细挺直,很小的脸庞让人感到一种消瘦,嘴唇很厚实,透着一种肉感。她说话频率很快,一直在不停的同小峰说着。我第一感觉这是一个很迷人的女郎,外表下无不透着诱人的气息。可能是我看她看得太专注,她发现了。
我正显得尴尬,我同学说话了:“对啦,宋姐忘了介绍,这是我同学许国风。”
还没等我同学向我介绍她时,这位宋姐就向我伸出了手并说道:“你好,我和小峰是同事,我比你们都大,你就叫我宋姐吧。”
我很谦恭的握了一下她的手,说了一句:“你好,宋姐,很高兴认识你。”
然后他俩又开始乱侃一通,之后同学又同这位宋姐到她的朋友那边喝了一杯酒。这位宋姐仿佛是这伙人的头儿,每个人都争着和她说笑喝酒,我一直看着她的举动,她深深的吸引着我的注意。
我和小峰是在酒吧打佯以后才走的,我们在出租车上时我向他又提起了这位宋姐,我半开玩笑的说:“这个宋姐挺有魅力,你竟然还有这样一位漂亮同事啊,真没想到。”
小峰并没觉得我说的是玩笑话,听了我的话他的精神又上来啦,好像谈论她是件很荣幸的事“怎么样,长得漂亮吧,这可是我们单位第一美女啊!”小峰笑嘻嘻的说。
我看他这样说便调侃道:“哈,那你不是很有机会嘛,她有男朋友没有?她这么漂亮,你可要把握机会呀!”
“哈哈,看你那眼力,他都三十五六了,比咱们大上十岁,看看你都想些什么。”小峰这样说着一边摇了摇头。
“真的?”我听了感到非常惊讶,便把惊讶之语表现了出来。
这位宋姐看上去不过二十几岁的样子,而且她的那群朋友也几乎是这个年纪,甚至有的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
“她叫宋萍,是我们行的会计,她的儿子都十多岁了。”小峰看出我的疑惑说了这些。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接着先到了我家,我便下车了,我与小峰的谈话结束了。那时候宋萍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相信她对男人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
在那一次同宋萍的见面以后我很长时间未去“火柴天堂”,因为我工作有了调动,从公司设计部到了市场部,工作开始忙乱起来,也没有时间与王小峰联系,自然也得不到宋萍的消息。接下来我又被派到上海出差半年,等返回时已经是第二年的春天。因为我在上海的销售任务没有完成,不得不努力的工作来保住这个饭碗,出去娱乐消遣的心情也锐减了,每天开始花很多的时间去学习。与王小峰也仅仅通过几次电话而起,很少见面。这时候宋萍在我脑中的印象也被生活冲淡了,等我再次见到宋萍的时候已经与第一次见她邂逅间隔了一年。
我的生活和工作还在有序的进行着。一天我接到一个同学婚礼的请柬,婚礼将在周末举行,同在一个城市生活,当然要去参加。恰巧这个同学与王小峰也认识,而且小峰也接到了请柬,我俩便约好同去。当天的婚礼是庄重热闹的,在现场也遇到了很多熟人,自然畅谈喝酒必不可少。等到婚礼结束时大家聊得兴致却高怎可就此散去,其中便有人提议并又去了“火柴天堂”。因为又到了这个地方,我才不由得又想起了宋萍,便不自觉用眼睛四下搜索一圈并未找到,这天我们为了便于聊天,大家围坐在吧厅角落的一个圆桌,要了酒后大家又开始吹侃起来,可能是啤酒有些喝得多了,中间我去了几趟洗手间,其中有一次正赶上王小峰也去,我俩才得到单独谈话的机会,谈话开始的内容是这样的,是我先说的话:“小峰,火柴天堂还是老样子与一年前可是一点也没有变啊,甚至连乐队都是原来那支,这里气氛保持的不错。”
小峰一边扎着腰带一边说:“那是,火柴天堂是最好的嘛,别的地方跟这里没法比,还能往哪变。”
我俩从洗手间走出来后我提议我俩到吧台坐一会儿,小峰当然同意,我俩的谈话继续着“我想起了那个宋姐,你的同事,长得很漂亮的…”我有意无意说了这样一句。
“是呀,她又离婚啦!”王小峰笑呵呵的说着,表情可笑。这时候吧员已经把我俩的酒杯从圆桌拿到了吧台。
“又离婚了?她离过几次啊?”我好奇的问着。
“两次,但男朋友不知道换了几个,我上次没跟你说吗?”小峰突然转过头来向我说道。
我轻轻的摇摇头表示了我的回答“没听你说过。”小峰正要兴致勃勃的给我讲宋萍的故事时我俩被其他同伴叫回了圆桌,我们便没再谈这件事。那天晚上我们离开时在门口正好遇见宋萍同她的几个朋友进来,王小峰与宋萍打着招呼,我看着她从我身边经过,她看了我一眼但并没有认出我,我想她早就不记得我了,甚至于从未曾记住过。她看上去和一年前一个样子,牛仔裤紧身衣,衬托她诱人的身材迷人的脸,我主动走在最后,好奇心促使我多看她几眼。
那天王小峰并没有对我述说些什么,宋萍对我还是很模糊的轮廓,与一年前一个样子根本没有什么了解,但却触动了我的好奇心,小峰笑我是被她的风采吸引了,我笑而不答。
第二天晚上我又去了火柴天堂,我本期待着这晚能见到她,我想读者可能会误会我的用意,我却是完全出于好奇,因为那时我已经有了搜集材料写点东西的想法,我当时希望从她身上能够获得一些有趣的东西。我心里的惰性在这两次机会后对于火柴天堂已经消失了,火柴天堂对于我已经不再是陌生的地方。我有目的的来到这里,但那天却有些叫人失望,我来火柴天堂的时候很早,进去时酒吧只有零星的几个客人,我坐在吧台听着乐队的演出,看着那个吉他手忘情的表演,客人走了一些又来了一些,啤酒我也喝去了三瓶,宋萍却没有出现,但我依然相信她会来。她好像每次来的时候都很晚,我遇到的两次都是这样的,这时候乐队也间场休息了(他们大概一小时休息一次,一次十分钟左右),吧厅里放着舒缓的钢琴曲,客人们的热情也飘落了下来。一位吧员提着几瓶啤酒走到我面前,然后起开一瓶放下后就要离开,因为我并没有继续点酒便说道:“对不起,我想你弄错了,我没有要酒。”
“噢,有人请客,是那个老外请客的,请吧台上所有的人。”吧员解释着并用手向吧台的另一侧指了一下。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位黑人坐在那里微笑着冲我点了一下头,吧员还在吧台上发着酒。我想无故接受别人的东西终是不好,何况又是个外国人在摆阔,这样岂不失了国人的威风,退还可能不敬,但说声谢谢回敬一瓶总是应该的。我便提酒过去坐在他旁边并道了声谢,又买了瓶酒送给了这位黑人朋友,算是代表了中国人的回敬,黑人朋友仿佛对我的行为既惊讶又高兴,对我的那瓶酒中国式的推辞一下就收下了。
我要等的人一直没有出现,我便同黑人朋友闲聊着,我的英文并不怎么好,而他也不懂中文,我们只能用英语做一些简单的交流,我用呆板的英语给他讲着中国文化,他似懂非懂的听着,微皱着眉不住的点头,然后报以一个感谢式的微笑,而他给我讲了他的家庭和他在中国的生活。我听得也似懂非懂,不过知道了他是美国人,他的名字叫弗兰克.亚当斯,也知道他在一家大型国企做外聘工程师,他最为得意的是他的儿子,是个驾驶B2轰炸机的美国空军飞行员,他从钱夹中拿出儿子穿着军服的照片让我看。
那天我又是呆到酒吧打佯才离开的,但宋萍却没有来,这位黑人朋友临走时同我约好明天依然来此酒吧,但我却失约了。我第二天上班时被告知有新的出差任务,而且是下午的火车,我匆忙准备着应带的东西甚至来不及抱怨。我这次出差时间并不长久,但有了上次出差的教训所以这次十分谨慎努力,还好工作成绩并没有负我。等我按期完成任务归来之时,单位竟然奖励我几天假期,就在这个假期中我又遇到了宋萍。
我在休息时有时候会去市内最大的一家书店看书,这一天我去了,宋萍领个男孩也在那里,我先看到了她(当然她已不记得我了),孩子一米四的样子,长得与宋萍并不十分像,他们在小学图书部选着图书,我为了是否过去打招呼曾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过去了。宋萍的头发扎起来了,显得端庄了许多,脸上洁白清亮无一丝皱纹,上下一身休闲装陪衬着她诱人的身材。她双手插兜正嘻哈的同儿子开着玩笑,嗓门很大,完全小孩似的作为,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我是微笑着过去的,在她旁边看书的人很多,我说:“你好啊,宋姐!”我想我说这话时表情一定很滑稽。
宋萍愣了一下知道我在同她说话,然后说道:“你好,你是…”
我想她脑中正在不停的翻滚着各个面孔,但我相信她是很难记起我了便说道:“我是王小峰的同学,我们很久以前见过一次,在火柴天堂…”
“啊!你好你好,我记性不好,对不起啊!”宋萍面带歉意的说。
看见她如此的表情,我反而有些不自然了,想自己是否太唐突了,但我还是说道:“没关系,咱们只见过一面,记不住很正常的,我也是走到您跟前才想起的,我叫许国风。”
我撒着慌,宋萍低下头略有所思的重复一句我的名字然后抬起头面带微笑的说道:“我有些想起来了,这个名字我有些印象,你来这里看书吧。”然后是她一串笑声,我不知她干吗笑。
“对,我常来这里。”我很简短的回答了她,神情有些失望。
“对了,你帮我儿子选几本书好吗?我正为买哪几本犯愁呢。”我很乐意的答应了,接下来按照她的要求我帮她选了几本小学辅导书,我本想付款把书送给孩子,但宋萍执意自己付钱。我们并不很熟所以我不好强求也就作罢,然后她们母子离开,我继续看书。
在那个周末我又去了火柴天堂,我去的时候宋萍及她的伙伴已经在哪里了。我其实进去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她,她正和一位男士猜骰子喝酒,我独自坐在吧台的正面喝着酒,不时用余光看着她,她玩的很投入很疯狂,完全看不出是三十多岁的女人,头发又散披在肩上,穿着很性感的短衫,当时我在想她如此打扮是否就是为了招人注意的。她后来还是看到了我,很兴奋的走过来和我打着招呼,面对着她的热情我觉得有些尴尬。
“你怎么自己来的,没有朋友吗?”宋平问道。
“我刚从这里经过,顺路进来坐一会儿。”我说道。
“你别自己在这坐着,多没意思,想玩些什么,可以过去同我的朋友一起玩。”
我对她笑了笑说:“我只想聊天听音乐,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倒是可以聊会儿。”
“好哇,好哇,想聊什么?”宋萍笑嘻嘻的摆出一张孩子脸,我也不禁笑了出来。
“你儿子很可爱,”我们之间的聊天就从我对她儿子的赞美开始了。
“可爱什么啊!都淘气死了,也不好好学习。”
宋萍说着然后指着不远处她的一个朋友向我继续说道:“看见没有,那个小子叫明明,今年才十九,比我儿子才大九岁。”
我不知道她说这话是自嘲还是因为别的原因,我无法附和着只好干笑一下。她又用手向那边比划了一下说:“他们年纪都很小,你看到我儿子了,也应该猜得到我的年龄了,”宋萍很随意的说着。
“你的朋友都很活泼,看着让人很羡慕的,”我笑着说。
宋姐听我说便半开玩笑的说道:“怎么样,你有没有女朋友呢,我给你介绍一个吧!我认识的女孩很多。”
“谢谢啦,宋姐,我有女朋友,不过她不在这个城市。”我回答着。
“呵呵,多找几个女朋友没关系的,”宋姐又说道,我不知这是她的真实看法还是在逗我,我想这个话题不能继续下去了,我已经感到有些窘了,那时我脸皮还薄,是经不住这些的。但谈论什么呢,不可能当面问她的隐私,也不愿闲扯无聊之事,我们之间仿佛没有话题。
看着乐队我说了一句:“宋姐,这个乐队不错,我挺喜欢他们的风格,而且他们演出挺投入的,非常敬业。”
“那当然了,他们曾在北京获过奖呢,就因为年纪都挺大了所以没再出去发展,否则一定会出名的,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想认识吗,我帮你介绍。”宋萍顺口说道。
“太可惜了,”我叹息者说道,“那好,有机会宋姐给我介绍吧!”
她拿起酒杯向我示意了一下说:“好,包在我身上了。”我也拿起杯喝了一口。这时候一个长得很帅气的小伙子喊她过去喝酒,她没有回答他却跟我说:“喊我这个人是我哥们,他说如果我今年年底还嫁不出去她就娶我。”她是笑着说的,说的很自然,你从她的脸上无法看到她的心里,这时候我还猜不透她说的话的意图,面对她的话我是只能勉强的笑一下。她如此爽朗洒脱确实让我很惊讶。
宋萍然后离开了座位说道:“好啦,咱们就聊到这里吧,我总来这里,大概两三天就来一次,你没事也过来玩吧,我过他们那边去了。”
“那好,”我微笑着并用简短的两个字回答着。
她走了几步但又突然停下并回来跟我说了一句:“朋友末问出处”。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又去了。我坐在那里一直再想这句话的意思,她是猜到我的用意不想让我窥探她的私事并用这句话来提示我,还是因为对我并不了解也不想知道这只是她的交友方式而已,当时我是无法分辨清楚的,那天在这次谈话后我就离开了。
读者读到这里也许还只是一头露水,看不出我想要讲述些什么,但应该知道是与宋萍有关的。而我又没有对她的过往作太多的介绍,仅仅是描述了我与她的几次见面过程而已。我也曾为怎样来安排这个的结构苦恼过,用怎么样的顺序方式给大家表述,但我相信我的思路是清晰的,只要大家有耐心。因为这个女人是个平凡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又是个不平凡的女人,请读者不要以为这两句话矛盾,这恰恰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也许这个女人遍布于我们身边的很多角落,但我们却很难了解她,甚至于不屑去了解她,还好我对人的兴趣广泛,我相信我在这方面是个幸运的人。
这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王小峰打来的,因为他买的房刚刚装修好,电话中他很兴奋一定要我过去欣赏一下,说肯定会让我有惊讶的感觉。我曾在大学辅修过装潢设计,因为今天正好还有时间所以我就同意过去了。对他所说的震惊我并没怎么期待,想象一下无非是令类或前卫的装修感染了王小峰,我这样想着,别出心裁的装潢设计我从书中和现实中都见过很多,所以在见到他家之前我不以为然。当到了王小峰家他开门迎接我的时候我所看到的确实让我震惊了。我当时的印象有些模糊,只觉得展现在我面前的完全是一个艺术品,我甚至迟迟不敢踏进屋里去。在王小峰把我拽进屋内的时候我还有破坏艺术之感,我被那简单的装饰,清朗的色调搭配完全吸引住了。整个房子如同一幅画卷,构思简单却显着精细规整,那无不体现着一种和谐,温馨,甚至是魅力。我好半天沉醉于其中而没有说话。
王小峰笑呵呵的看着我炫耀似的说:“你不是内行嘛,看我这个家弄的怎么样,够品位吧。”
“谁给你设计的?”这是我从情景中走出问的第一句话。
小峰还在满足的笑着,说道:“我啊,我自己弄的。”
“你…行了,别骗我了,你我还不知道,你身上没有那个细胞。”我犹豫一下说道。
“小看人是不是,”王小峰说道,我勉强笑了笑没有说话。
“好啦,不逗你了,是我一个同事帮我设计的。”王小峰停顿一下继续说道。
我听他这么说便相信了,随口赞美道:“你这个同事很厉害,真的很厉害,”接着我又细细的把他家浏览一番,我那时感到设计者是个很有艺术修养,甚至是个很有想法的人,整个布局完全就如同一幅画。
我看完后开玩笑的对王小峰说:“这间房以后你来住不是糟蹋了吗,不如咱俩换吧!”
“侮辱我是不是,羡慕就羡慕嘛,干吗这样,以后你装修时我也让他帮你设计。”王小峰调侃着说。
“真的?那你可要跟你的同事说好,我是不支付设计费的啊!”我笑着逗王小峰说。
“行,我跟他是哥们,没问题的。”王小峰拍着我的肩膀说。
等到晚上我俩吃完饭的时候还在谈论他家的装修,慢慢的也谈到了那个设计者,一个叫李明辉的人,王小峰还告诉我李明辉就是宋萍的第一任丈夫。得此资料我岂能放过,便不停的问了下去,希望知道宋萍与李明辉更多的事情。
还好王小峰是个直言快语的人,在我的追问下他给我讲了宋萍同李明辉交往的经历,当时我只是很用心的听着,不想遗漏细节而影响我对宋萍的判断,但很多也都是王小峰听说来的,我把可信之处截取出来讲给大家。
宋萍和李明辉是同龄人,而且是那家银行扩张时一起被招入的,并且被分到同一个支行。那时候年轻的宋萍就比同龄的女孩子更喜欢玩,喜欢带领别人去跳舞,去唱歌,而且她朝气活泼,长像漂亮,打扮大胆前卫,所以从一开始就很受同事关注。而李明辉的才华一入行也开始展现出来,他的父亲是一位作家,所以他很小就受着艺术的熏陶,而且他口才出众又及其幽默,很快就获得了良好的人缘成为行里的名人。一个是叛逆前卫招男生喜欢的女孩,一个是幽默怀才招女生仰慕的男生,在那个二十几岁的年纪,他们自然能够玩到一起,开始是成帮的年轻人一起,在有意无意中慢慢的只剩下她们两个。在酒吧,舞厅,电影院漂浮着他俩的身影,年轻火热的心轻轻的被触动了。李明辉喜欢宋萍的活泼可爱,她那明朗的性格和挥之不去的笑容更是深深吸引着他;宋萍对李明辉的才华也羡慕不已,她在他的追求下很容易就倾倒了,他们开始恋爱了。在他们行中同龄人嫉妒,中年人羡慕,他们那时候就开始成为同事中间的话题。
他们在一起是所有人都看好的,他们看见别人羡慕的眼光时更加陶醉了,他们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俩每天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由于他俩的影响也把快乐带给了同事,每天的工作都变成了很高兴的事。他们的恋情并没有经历什么波折很顺利的进行着,在两年以后他们结婚了,开始了一起的生活。他们享受着新婚的快乐,陶醉在那自己营造的童话般的生活中,他们每天都很快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她们相互包容着,相互体谅着,视对方为自己的所有,他们还是一起出去玩,接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羡慕与祝福。他们的二人世界一直继续着,直到她怀孕了。他们的第一次吵架也到来了,宋萍说自己还无法接受孩子,还没有做好做母亲的准备,她说她不想被孩子束缚着,而且还没有过够自由自在的生活,她要把孩子堕掉。李明辉开始不停的哀求她,慢慢的变成了无休止的吵架。他很想成为爸爸,他认为安身立命成家生子天经地义,他已经被家庭生活慢慢改变了,他在内心深处已经开始渴望温馨宁静的生活方式,他们之间对生活的看法已经不同了。他们还在不停的争执着,她不停的哭闹着,曾想过偷偷的去堕掉但却被他发现了,然后他找来两家的老人看着她,又为她请了长假。她开始抱怨他对她的不了解,不体谅,他也用同样的话反驳她。双方的父母当然都渴望这孙子辈儿的孩子的降临,她被孤立了,家里所有的亲人都在监视着她,她觉得她与他已经完全疏远了,她觉得自己默默的承受着痛苦,却没人理解,以前和谐的生活彻底被打破了。
尽管宋萍还在做着反抗的努力,但孩子还是降生了。就是我见过的那个男孩,孩子既然已经降生,李明辉和双方父母都觉得问题会慢慢缓和的,觉得宋萍也会慢慢的改变过来,他和她的关系也会恢复从前。李明辉很喜欢这个孩子,初为人父的他把孩子看成珍宝一样,生怕孩子有一些损伤,甚至儿子一哭他都会很焦急,他把孩子视为了自己的一切,孩子的到来让他整天洋溢着喜悦,时时的把孩子挂在心上。宋萍呢?她本是恨孩子的,可从孩子那第一声啼哭开始,她感到她的心在颤抖,是为了孩子。她知道自己也是爱孩子的,他们的重心都到了孩子那里,他也认为她被孩子改变了。
生活还在继续着,他们的关系完全靠孩子维系着,他们之间已经缺少了交流,没有了以往的浪漫,一切都进入了平凡的日子中。每次当他抱着孩子欢喜的时候,她觉得他那洋溢父爱的脸有些陌生,她多次静静的看着他们父子,她觉得他的爱都被孩子夺走了,甚至生活方式的改变也源于孩子,她觉得他与以前判若两人,她强迫自己低下头来不去想这些,她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她开始期盼孩子快点长大。
孩子终于不用宋萍亲自带了,为此她的内心曾经非常兴奋过,她设想着以前的那种生活就要回来了。而李明辉却没有感受到这些,甚至于他根本感觉不到她做出的种种暗示,他真正被孩子改变了。他们已经很少为他们之间的事情沟通了,甚至于都不曾有过,不是没有时间也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因为没有理由。对他来说是不需要理由的也是不必要的,而对她来说那却又沉重得要命。
孩子大了双方的父母都争着要照看孩子,宋萍当然高兴的很,而李明辉并不愿意,他希望孩子应该由他们自己来带,但在这件事上她与老人们意见是一致的,老人们和她找出很多理由来说服他,他尽管不情愿但最后还是接受了。他每天都会跑到父母家看孩子,时刻都挂记着,他的一切还在孩子身上。而她认为他们可以重新开始二人甜蜜的生活,她又迸发出她的青春活力,而他的活力却有些凝固了,他觉得自己的责任更加重了,不应该再去外面过那些疯狂浪漫的生活,他现在喜欢平凡,甚至越平凡越好,孩子的到来已经让他的心彻底安静下来。
在宋萍的坚持下,李明辉又陪她去过酒吧,舞厅,电影院。但他的心已经无法静静的留在这些地方,他已经不再喜欢这些方式,他希望与她守在家里聊天,看着孩子或做其它一些宁静的事情,他还设想等孩子大一些他们一家三口一起去玩、去散步,现在这些对于他来说是最甜美的事。她看着他的变化,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想法,但她却一丝也没有变,因为只有原来的生活她才快乐,才放松,生活才不会拘束,不会压抑。她彻底的知道他们俩的观念因为他的改变已经疏远了,无形中已经有了一道隔阂,她试图唤醒他,重新改变他,但她却总是得到他异样的眼神,怀疑的眼光。她拼命用各种方式向他表示她还是原来的她,她丝毫没有改变,变化的是他,但他的反应是冷漠的,是带有市井成熟的。她又绝望了,她依然爱着他,而她却无法接受现在的生活,她的价值观,她的逻辑都无法适应,他们之间不得不继续的疏远。他也会时而对她说些爱意绵绵的话,回忆一些美好的过去,但最后话题总要转到现在,她知道他也是爱她的,他也在做着努力希望她能够顺应生活的变化。她曾很苦恼,她试着改变自己,尝试着过普通人平静的生活,她曾坚持了好久,一年,两年,她也曾被孩子占去了很多时间,但她还是煎熬着,这种煎熬从
未离开过她,她还是对以前的生活向往,她甚至从未放弃过,她的尝试是失败的,她只是在压抑自己。
孩子进入了托儿所,李明辉每天努力的工作着,为着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努力着,宋萍呢?在尝试失败后,她开始独自出入那些曾经常光顾的场所,开始结识一些新的朋友,她只是想找回快乐。他慢慢看不惯她的做法,作为自己的妻子他是无法允许的,他们又开始吵了起来,吵的很凶,然后各自沉默,在家里相互间不说话,她住卧室,他住客厅,各过各的生活。他们在外人面前依然是亲昵的样子,他们伪装的很好,没有人会发现。他工作依然努力着,她也依然去寻找快乐。
他们离婚那年孩子已经六岁了,谁提出的离婚小峰并没有告诉我,但我觉得在那种状态下由谁提出已经不重要了。他们离婚的无声无息,没有惊动任何人。她搬回了娘家,孩子跟着爸爸。后来我曾问过宋萍为什么当时没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她说李明辉离不开孩子,孩子也离不开爸爸,她曾犹豫了一下后又说她不想带着孩子。我想她没有骗我,那应该是她的真实想法,孩子只是在周末才会同她在一起,这对她已经够了,她说她还是很爱孩子,可是…当我问她可是什么时她只是摇摇头并没有说。
王小峰那天给我说的李明辉同宋萍的事就这么多,而且很自信的说是真实的,他说这是他们全行员工都知道的,并不是秘密的事情,所以也不怕向别人道说。他是在给自己找说别人闲话的解脱,不过我还是很感谢他,毕竟我对宋萍的事情感兴趣,想听到这些话。
宋萍的这次婚姻经历让我非常惊讶,听王小峰说后我都为他们感到惋惜,如此和谐的一对竟也未能长久,从我这世俗的人的世俗的角度看宋萍真是不可理喻,我有些同情李明辉,也为宋萍放弃如此的恋人感到遗憾,为此我也对她更加感兴趣了。
几天后我又去了火柴天堂,正巧那位叫弗兰克.亚当斯的黑人朋友也在,我不得不抱歉的为上一次失约的事情做着解释,还好这个开明的老外说能够再次遇见我依然很高兴,对那次的失约早已经忘记了。在人家的宽容下我虚伪的获得了解脱,而且并不以为然,我同弗兰克.亚当斯聊着天,这时宋萍同她的伙伴们也来到了酒吧,我俩熟人般的打着招呼,宋萍看见我再同外国人聊天,便要求我向她介绍,我了解她爱热闹的性格便向弗兰克介绍这位是mysister,弗兰克对这偶然结识的朋友表现的非常高兴,不住的夸奖我的这位姐姐漂亮,外国人直率的性格也让宋萍很高兴,她便用一些奇怪的问题调侃着老外,让我做他们的翻译。在乐队间休的时候,宋萍还不忘那天对我的承诺,把她的乐队朋友介绍给我。我然后同乐队成员闲聊着,那时候我自认为热爱摇滚乐并且有有很深刻的了解便同他们把甲壳虫乐队和鲍伯.迪仑的音乐胡扯一通,接下来又一顿狂贬国内的乐队。乐队成员都很健谈,我的胡扯并没影响他们的兴致,不过他们的那次间休确实被我浪费掉了。
宋萍特别兴奋,不知是当天有高兴事还是老外带给她的兴致,她在吧台边不停的窜来窜去,引着所有人的注意力。后来他还像孩子一样同她的小伙伴一起站在吧台上玩着我以前从未曾见过的游戏,他们口中喊着“厕所要干净呀,天天洗刷刷呀,洗刷刷洗刷刷…”而两个人的左右手在脸前不停的挥摆着,用手指个数来比着输赢,有些像新疆舞的动作,他们的身体还轻舞着,配合着他们的动作和喊声,他们瞬间成为了全场的焦点,引来酒吧里一阵热烈的掌声。看着宋萍那欢快投入的样子实在无法联想她是个十岁孩子的母亲,我无法想象她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是忘我的快乐还是内心藏有一缕忧伤而却掩饰得谁也看不到,我不知她在欢乐的同时是否曾有过儿子的面容或者曾经婚姻生活的状态在脑中闪现过,如果闪现过那她心中的滋味是如何的?那天她毫无疑问是酒吧的主角,大家欢乐的中心。她是被她的伙伴簇拥着离开的,象个明星一样。酒吧里年轻的女士们用满含羡慕和嫉妒的眼神看着她离去,她离开后仿佛一场精彩的演出也随之落幕了,酒吧里完全成了另一种状态,人们的兴致也完全被她改变了,甚至是被她卷走了。当然也有人处于这种或那种的目的在抱怨,我也是被改变的范畴,她离开不久,我也离开了。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又开始忙于工作,我们公司成立了一间分公司,由于准备工作不足人员还没有招聘齐全,不得不从上级公司抽调人员过去帮忙,我也被安排暂时过去。分公司在市内,对所有借用的人只是上班的地点不同而已,因为分公司新成立事情很多,需要协调和接触的事情也多。其中由于验资及一些建立企业账户的事情我常跟着跑银行,但是银行负责处理我们公司业务的职员总是刁难我们,而且他们的办事效率极低,我们看了只有干生气,在一旁着急,还得用好话不停的督促着。我本想找他们领导谈谈,但我同事却怕以后工作中他们再找我们麻烦,这样反倒不便。我们公司开户这家银行与王小峰他们是同一家银行下属的不同支行,我想从他身上想想办法,我便打电话找王小峰,麻烦他找熟人通融一下,希望事情能够顺利些,提早办完。王小峰问我给我们公司办理业务的人叫什么他好找人沟通,我告诉王小峰那人叫赵刚,小峰听我说完直接回答道:“原来是他啊,这么巧啊,我本想就找他帮忙呢,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我跟他说。”事情竟然如此顺利的解决了是我没有想到的,手续当然很快就办完了,那位赵先生对我们的态度也变好了,还同我说他是王小峰的好朋友。我想我可以介绍一下这位赵刚了,他
年纪很轻,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面目清秀,清爽帅气,不过略有些公子哥的气派,待人接物的态度也让人不敢恭维。另外因为开始时他刁难我们,所以我对他没有一丝好感。
王小峰为我们公司出了力,也算替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领导便让我代表公司请他吃顿饭以表感谢。对于这种安排我当然很高兴,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见面时感谢的话当然要说了,不过我总觉得我不够诚恳,我们之间是不需要客气的,所以感谢的话也是多余的。我们心照不宣,只把它当成一次见面喝酒的机会罢了,我当时感慨事情解决的顺利,找人找的巧合。王小峰却表现出一付很不然的样子。
Copyright 2021宝石小说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