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遭遇战已经过了十天了,在十天里,奥斯王国并没有对明斯克发动进攻,利用这短暂的宝贵时间,一批批的哈克帝国军源源不断的被部署到了明斯克一线。而明斯克城在补充了大量的人员和物资后,不再像十天前那样士气低落兵力短缺了,暂时摆脱了失守的危险。
而我也在这十天里继续饱受了那个护士小姐的摧残(正是虎落平原被犬欺!“你在说什么?嗯!”恶魔的脸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没……没有!啊~~”),在头部受到她必杀技N次的打击中,我的伤势慢慢的好了起来。那个护士小姐我也通过交谈中知道了她名字叫白露。(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不过我在她的身上可是没看到这点啊!)但是除此之外关于她的其他事情就绝口不提了。她今年17岁比我大一岁,得知我只有16岁后就老是以大姐自居,对我的称呼也从白痴,变成了白痴小弟了。
也许白露说的对,我的外伤的确是不重,在她的护理下已经好了大半。主要是失血过多又受了风寒,所以身体很虚。但是经过白露的精心调养,于是在第十天我终于可以离开那个病房或者说是地狱到户外活动了……。
呼吸着户外的新鲜空气,我伸了伸懒腰,仔细的观察了我住的地方,我住的并不是以前常见的那种用帐篷搭起的那种临时性的战地医院,而是一个很大的别墅。虽然我在病房里面也通过白露了解了一下,这是明德大帝奖励我们在遭遇战中的顽强狙击为帝国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而特别向一位公爵征用的。但是,等到真正的离开房间后,却还是被别墅的规模和富丽堂皇而感到震惊了。
整个庄园是由两个部分组成:一座足足有四层高的宏伟府邸,无数的窗户在午后阳光的照射下闪着明亮的光芒。可以看出这座房屋的设计师是颇费了一番脑筋的,无论是房屋的朝向还是窗户的方向都能使阳光最大限度的投射到每一个房间里。(这点我是深有感触的,我的那个房间就是从早上直到下午都有阳光)一个在房屋正前方的户前广场,足有近千平米的面积,在喷泉和鲜花的点缀下分外美丽。广场的周围是一道近3米高的围墙,每个角上都有一个了望塔,将别墅和外界隔开。
广场上面到处是像我一样在那次战斗中负伤的伤员,大概有两百多人。大家在互相打了招呼后就纷纷继续自己的日光浴,这也难怪,毕竟在生死关上走了一遭,大家都很珍惜现在短暂的平静时光。于是我在和大家纷纷问候过后也像着他们一样在一处平坦的草地上躺下尽情的享受了阳光,在秋风的微抚和阳光的照射下,我昏昏欲睡。
不知过了多久,正在半梦半醒之间,只听到一阵马蹄声和清脆小号吹奏声从大门的方向传来,随即一个声音响起:“罗宾斯元帅到~”
“罗宾斯元帅到了~”“快站好~”“是罗宾斯元帅~”…………我们一边相互传达着这条消息望向大门的方向,一面向着广场中央跑去排成一个方阵。
在一片混乱中,我看见五个骑士从大门策马向我们奔来,为首的一个穿着金黄色的铠甲的骑士,他没有戴头盔,略现花白的头发在战马的疾驰下向后尽情的飞舞,整个人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耀眼的金光,给人一种有若天神的感觉。后面跟着的四个骑士全副武装,一身乌黑的铠甲,骑士盾背在身后,腰间挂着一把骑士剑,其中的一个手中持着一面彩旗,上面的飞虎图案正迎风飘扬。
五骑继续向我们奔来,在离我们正在结成的方阵前方大约十米距离的时候,只见为首的那个骑士左手向上一举,五骑几乎同时停在了我们的阵前。就只是这一手,便显露出了骑士高超的控马技巧。
五骑在我们的阵前停住后,那个身穿金色铠甲的骑士策马又向前走了两步,我终于可以看清楚他的样貌了。高耸的鼻梁,鹰的一样的闪着精光的眼睛,稍厚的嘴唇上面长着浓密胡须,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道道沧桑。他的身材很高大,金色的铠甲在他的身上更是显出了一种让人感到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一把长剑横挎腰间,但是令人奇观的是铠甲上面胸前的图案却不是代表飞虎骑士团的飞虎图案,而是一只作势欲飞的巨龙。“这应该就是有着帝国之盾称号的罗宾斯元帅吧?”我暗暗的想到,我由于是在战事吃紧的情况下补充进飞虎骑士团的新兵,当时一编入队伍就开赴前线了,没有见过罗宾斯元帅。
正在我打量着这个骑士的时候,只见到周围的人们纷纷单膝跪下向着这个骑士行礼。“果然是他,威震大陆的帝国之盾,罗宾斯元帅”我兴奋的想到,同时也像其他人一样单膝跪下向他行礼。
罗宾斯元帅出身贫寒,16岁参军从一名普通的骑兵积战功而成为了一名元帅。在近四十年的戎马生涯中,几乎担任过了从伍长到元帅的所有军职,参加了帝国绝大多数的战争。由于他是在战场上面成长起来的军官,所以用兵相当的老练沉稳,很少给对手制造出什么机会,由于又长时间镇守边疆因此被人们誉为帝国之盾。从小兵到将军,他几乎成为了所有军人的向往,当然也是我的……后来因为年纪大了,在三年前被明德大帝调到都城在授予伯爵爵位后,成了国都卫戍部队飞虎骑士团的团长,也是帝国数百年来第一个由不是贵族出身而担任此职的人,这次多伦战局吃紧,明德大帝将其派来可见对其的重视。
没有语言,罗宾斯骑在马上,慢慢的驱着马在我们的阵前来回巡视。我好奇的微微抬了一下头想再看看这个传奇人物,却正好和他射过来的目光相对,我急忙低下头,但是只在对视的一刹那间我感到他的目光中透出一丝复杂的神色。
“各位,请起来吧!”良久,罗宾斯终于开了口。
我们纷纷的站起,我环顾了一下,发现方阵已经有数百人了,方阵的周围是一大群身穿白褂的医务人士,应该是在听到消息后从屋里赶过来的,有几个甚至还衣衫不整,但是他们的脸上都是洋溢着兴奋的表情。不过,人群里却没有发现白露的身影。
“士兵们!”罗宾斯的声音又传了过来,我们挺了挺胸膛让自己站的更加笔直。“首先,我谨代表皇帝陛下,对于你们的英勇表现而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皇帝陛下万岁!”我们高声的回答道。
“在你们英勇的狙击下,由奥斯王子斯宾塞率领的前锋部队被我们消灭了,虽然被斯宾塞那个懦夫逃走了,但是却打乱了奥斯人速战速决的战略,为帝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现在,已经有大量的援军和物资源源不断的运到了明斯克城,我相信在皇帝陛下的英明指导下,我们一定可以将奥斯人赶出多伦,赢得最后的胜利!”见到我们脸上胜利的笑容,罗宾斯顿了顿又说道“但是,在几天前的战斗中,你们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失!”说到这,罗宾斯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痛苦的神色,声音也低沉了下去,左手紧紧的握着剑柄“900多名优秀的战士长眠在多伦草原上,你们剩下的也几乎人人带伤,是谁,让我们的兄弟倒下?是谁,迫使我们千里迢迢来到这片草原?是谁,在你们身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痕?”
“是可恶的奥斯人”“是奥斯人”“杀光他们”“把他们赶出去”…………罗宾斯的讲话使我们情绪达到极点,所有人的脸上都充满了伤感和仇恨,甚至有人轻轻的在抽泣。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孟休斯临死的脸庞,一个个熟悉的身影倒下的情景。“为惨死的兄弟报仇!”我加入了大家的行列,挥舞着拳头喊道。
“是的,是奥斯人!”罗宾斯向下压了压右手,示意我们停止后说道“这几天,奥斯人没有动静,但是决不是奥斯人要放弃进攻,而是他们正在酝酿更恶毒的计划。我知道各位都负了伤,而且还没有完全好,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奥斯人的进攻不知什么时候会开始,所以如果你觉得你的伤势可以继续作战,请回到部队中来和我一起作战。因为——皇帝陛下需要你们、帝国需要你们、我,罗宾斯——需要你们!”
“我们愿意”“我马上就可以回去”“就让奥斯杂种尝尝我的剑”…………
“好的!谢谢大家!”罗宾斯的脸上充满了激动之情,他一下抽出长剑,右手紧握剑柄,剑尖向上把长剑竖在胸前说道“我,飞虎骑士团团长罗宾斯,发誓——将和你们一起战斗,并会带领你们最终打败奥斯人”说罢,把长剑高举到空中,大喊道“飞虎扬威……!”在阳光的照射下,身着金色的铠甲罗宾斯像一个屹立不倒的战神矗立在我的心中。
“飞虎扬威!”我们纷纷向天伸出了右拳,齐声喊道,一股火焰在我们的胸膛升起。秋风袭来,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仿佛为我们见证着这份誓言……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罗宾斯元帅又向医务人员表示了感谢,接着又去看望了所有的重伤员……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接近傍晚的时候,他在人群的欢送下离开了别墅,同时离开的还有已经基本康复的两百多人,在罗宾斯元帅讲话的激励下,尽管伤口还是没有完全长好,我也毅然响应他的号召决定回到部队里去。但,直到我离开别墅,我都没有再见到白露…………按说我应该很高兴脱离魔掌,可是不知为什么,走出了大门,望着慢慢远去的别墅,我的心中却隐隐有一点……也许是——失落!
明斯克城的确很大,在出了别墅后,由于军队不是驻扎在一起而是分成了3块分别驻扎,而且明斯克城的街道房屋交错。所以,罗宾斯元帅安排了几个向导给我们引路,于是我和另外一些战友一边和向导在城市中穿行一边听着向导介绍明斯克城的情况:明斯克城市规模绵延达二十多里。作为一个塞外的堡垒城市能建到如此的规模,甚属不易。别说在漫漫的多伦草原上面寻找一块适合筑城的位置就已经很艰难,更何况,草原上找不到那么多合适的石料垒砌城墙,许多的石料都必须要从关内运来,所以离关内还不能太远,同时水源要充沛。
在种种制约条件下明斯克城就好像上天专门赐给哈克帝国的一样,明斯克城倚着一个多伦草原上的断层而建,断层不是很高,最高处也就30多米,但绝的是,断层的北面几乎是90度的峭壁,而南面部分却十分平缓,而且宽阔。整个断层的长度达到十几里,最窄处有五里,最宽处有上十里,呈一个扇形展开。另外在断层的东面有一个湖泊,整个位置依山靠水,用来筑城地理位置确实十分的优良,而且,城市离哈克帝国的北大门雁门关只有十几天的路程,现在随着简易公路和沿途驿站的修建,时间已经可以缩短到8天,物资供应相当的方便。石料方面,断层可以充当部分城墙,只用对断层进行修整并在边上垒砌一般高度的城墙就可以解决问题,可以节省大量的石料,而且在修整断层的时候还可以获得大量的石料,从而不需要全部从关内运送。
于是在几代人的努力下,明斯克城诞生了,又加上克伦城的兴建使明斯克城远离了战争的前沿还有多伦丰富的物产,明斯克成了许多商人和冒险家的乐园。而且明斯克所处的位置在多伦靠南的位置,风景和气候都很理想,多伦草原冷酷的冬季在这里也不是很难熬,于是许多贵族和富豪纷纷在这里设置别墅以供度假时居住,明德大帝为我们征用的就是这样的别墅之一。在不断的扩建下,明斯克从当时的一个堡垒而一跃成为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城市,人口多达近两万户,城墙高度加上断层高度最高处高达近50米,最低处也有10米。别说在多伦草原属于第一大城,就是拿到哈克帝国本土也是相当的可观。其实,在很多人心目中,现在规模明斯克城的出现,事实上已经把明斯克到雁门关中间的大片多伦草原纳入了哈克帝国的版图。而相对于明斯克,哈克帝国的另一个前哨克伦城和奥斯王国建立的图顿城和西特斯城两个前哨城市可谓只是一个有城墙的乡村了。
明斯克城分为内城和外城,内城是当时最早建立的堡垒,面积不是很大,但是防守措施非常严密,而且有相当数量的水井以及仓库,足可以维持一支大军的驻扎,另外主要的市政设施都在内城,可谓是是明斯克的心脏部分。同时内城箭楼和各种守城机关交错,加上地面以上高度都有近20米的城墙无疑是任何图贸进攻的敌人的一块难啃的骨头。
至于外城,分为住宅区、别墅区还有商业区三个部分。由于是在后期慢慢形成的,所以城墙不是很高一般地面以上高度只有5米,而且防守设施不是很多。我所在的剑士部队还有长枪部队就驻扎在外城的商业区和住宅区的城墙边上,而弓箭手部队和重步兵则驻扎在别墅区和住宅区的城墙边上。只有骑兵是和罗宾斯元帅的亲卫一起驻扎在内城。
听完了向导的介绍后没多久,在天彻底的黑下来之前,我终于和战友来到了兵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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