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怒火忍不住有些上升,努力克制,极不高兴地说:我走了——老师说,你明天再不来上课就请家长。
他愣了一下,我转过身就走。
但又转回头来——因为我听见他在哭。
他那张迟钝的大脸上有很不协调的泪水。
我静静地听着他抽抽噎噎地说:明天我就不上学了——我妈妈生病了,家里没有钱看病,我要去工作挣钱救她。
我问:要多少钱?
他呆了一下,说:五万块。
然后又接着哭。
我离开了。
回家时如我所料,我父母正在惊天动地地吵架,那种气势真是惊心动魄。
我坐在沙发上呆呆看了半天,他们才好象突然发现我的存在一样,露出尴尬的笑容,说:小安,你回来啦?吃过晚饭没?
我点点头,走进自己的房间,进房间时,我转过头来问:爸爸,可不可以借我点钱?我会还的。
他吃了一惊,问:借多少?借来做什么?
我答:五万,不做什么。
他更加尴尬地笑起来:小孩子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我犹豫半天,不知道该不该讲,但终于还是下定决心开口说了:我一个同学的妈妈生病了,没钱,要五万块手术费。
我爸爸的脸上写满愕然。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一开始就知道的。五万块钱不算很离谱,我家里肯定有。但要一个大人拿这么一笔钱来救一个根本没有关系的人,是不可能的。
我很白痴。
但陈小明更白痴。他就算退学去工作,等他挣到五万块时,他妈妈肯定已经死了。
除非他去抢银行。
想到抢银行,我心里忽然冒上古怪的念头。
我第二天去看陈小明。他在摆摊子。
他连客人都不会招呼,明显也不是做生意的料——一天挣个几十块,还要交这费那费,没有二三十年根本存不下五万。
我默默坐一旁看他煮粉。
他笨手笨脚,笨得今人感叹。
天黑了,没有什么生意,该收摊了。我帮他把东西装上手推车往家走。
走着走着,他就开始哭。
多愁善感的爱哭鬼。
他说:怎么办?
我说:不知道,反正你这样是挣不到钱的。
他说:医生说,要做手术就这两个月,要不就来不及了。
我说:那怎么办?小安,你有没有五万块?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他肯定觉得自己很傻。
然后我们沉默。
他又哭。一米七八满脸稚气的大个子在哭。
我忍不住了,说:你不能想想别的办法?
他说:什么办法?要是能弄到五万块,抢银行也可以!
我看着他,说:那就去偷吧!
他愣愣看着我,问:偷什么?
我说:笨,当然是偷钱。
我们就这么决定了。
我告诉他,某个小区的某家人很有钱。而且平时除了晚上,没有人在家的。我想办法,大概可以弄到钥匙。
他没问我为什么会弄得到钥匙,在他简单的心理中,我是可以做到任何事情的聪明人。
但我非常小心,我可不想让我们在初二便去坐牢。
我认真地查过了我爸爸书架上的刑法书,上面说,十八岁以下偷窃不算犯罪,不会判刑。
我们约好星期二去偷钱,我说,那一天,那家好象没人。
分工是,我们一起进去,他在门口守着,我去找钱。
心里塞满了这个念头,我苦苦地熬过了大半星期。再过两天,就是星期二了。
陈小明有些紧张,但明显他也没有别的办法。
星期六,星期天,星期一。
星期一上课时,我有些坐立不安,一想到明天就要去做件很危险的事情,我就忍不住有些神经紧绷,但间杂着一些好奇和冒险的热望。
下课后,我去找陈小明。
他没有摆摊,也没有在家。
我气恼得要死——明天就要行动,他居然跑得无影无踪。
带着一肚子火回家,想明天见到他就恶狠狠地骂他一顿再说。
进家门时觉得有些怪怪的——
看见父亲的脸,才发现哪里怪怪的——他与妈妈今天居然没有吵架砸东西——妈妈坐在沙发另一端,两个人脸上都很严肃。
小安,你过来。爸爸说。
我走过去,看着他,发现他手臂上绑有纱带。
妈妈说:小安,今天有贼闯到家里来了。他居然有我们家的钥匙——想要来偷东西,你爸爸去抓他,被他拿刀子划伤了手。
忽然觉得天旋地转。
我听见自己空洞的声音问:他呢?
爸爸说:我已经把他扭到派出所去了。那小子真奇怪,一看到我手受伤就慌了,可能是个没什么经验的小毛贼吧。
我默默地回到房间里,把门关死。
隐约听见父母在门外说:小安,你要注意安啊,我们明天去换锁,你的钥匙要自己收好,不要让坏人拿到。
我一下子瘫倒在床上。
天亮时我还是瞪着天花板。今天星期二。
爬起来去派出所。一个满客气的警察叔叔说,已经送到区公安局去了,因为是抢劫嫌犯,所以涉及到起诉的问题。
我赶到公安局。他们不让我进去。
我站在那个有巨大国徽的大门口,手足无措。
最后我只能回家。
父母又在吵。我顺手抄起门口的椅子砸了过去,哗啦一声,客厅的玻璃茶几碎了。
我看见他们万分不可置信地瞪着我。
住嘴!你们两个王八蛋!我有话要说!我大声地吼出来。
我有生之年,他们终于安静了。默默地坐下来。
我说:陈小明是我同学。是我让她来咱们家的,钥匙是我给他的,他妈妈生了重病,没有手术费,我跟你们借过钱的,你们不给。
我的声音前所未有地响亮,可能逻辑上有问题。但我努力地讲清楚了。
他们面面相觑。
我说:爸爸,求你去公安局把陈小明救出来。是我害他的。
爸爸走过来,怜悯地拍拍我的头,说:小安,你疯啦?如果去这样讲,你就是共犯啊。
我那个学法律的父亲有铁血逻辑。
只是盗窃吧?对吧?我们不到十八岁,不会是犯罪的。我推开他的手哭着喊出来。
爸爸看着我,表情很奇异。然后他说,没事的。不会被判刑的。
我相信他了。
我相信一个大人的话了。
我困倦得要死。终于睡着。
我想我一定是睡了半个世纪那么久。或者,我醒来时已经是在火星上了。
因为我醒来时在法院看到了陈小明。
我没法旁听,因为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理,而且,我也一样未成年。但判决是公开的。
他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那个法官说,这是抢劫罪的最低刑期,还是念其动机和年龄不足十八岁才特别从轻判决的。
我呆呆地看着他时,他正好被押着从法庭出来。他倒是一副努力微笑的好表情。还努力地朝我摆摆手表示不用担心。
他被法警带出法院门去了。我什么话都来不及说。
我只能恶狠狠地望向父亲。
小明没有到十八岁,凭什么他们要判他刑!不是说未满十八岁就不是犯罪了吗?我虚弱地咆哮。
父亲怜悯的眼神盯着我。
我想我被法律打败了。
我是法盲。
可是天杀的法律!——我怎么会知道抢劫不满十八也可以定罪的?我怎么知道只是因为携带刀具盗窃就可以定为抢劫罪的?
更重要的是,我怎么知道他妈的陈小明会带着刀来我家?我怎么知道那混蛋明明和我说好星期二两个人一起来却偏偏要星期一一个人跑来?
阳光刺眼得真可怕。
最后。
我好象又睡着了。做了漫长的梦。这一次可能睡了一个世纪,或者在遥远的冥王星上醒来。
醒过来时,夜色很深了。我在去陈小明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去那里做什么。也许只是想去看一看而已。
站在楼口,忽然又想拔腿就跑。
然后我被一只粗壮的手抓住。回头一看,是陈妈妈。
我忽然惶惑无比。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道歉。
但她微笑着。把我拽进家里。
小安,快进来坐——这么晚了,饿了吧,我给你煮碗牛肉粉。她说。
我呆坐着,看她把粉端到我面前。我想,那粉里面一定有毒。
我想我是愿意被毒死的,所以我努力地吃完了那碗粉。也许因为我很饿,也许因为里面有毒药,味道相当好。
吃完后我坐着,静静地等死。
她坐下来对我说话,我听着,却觉得空荡荡的。
她说:小明说,小安是好朋友。他很感谢小安。对不起小安,小明对不起你,他和你这么好朋友,还跑到你家去伤害你爸爸,你一定要原谅他啊,那孩子只是急坏了……
她后来的话我都不记得了,我只知道,陈小明那个笨蛋甚至都没有对他妈妈说,这计划是我设计的。
我也只知道,那个笨蛋说他不想连累我。
我出门来。
街上很热闹,这灯火分明的城市。
车流驶过街道的声音,商厦里打折的通告,小贩们的吆喝,吵得要死。
那些闪烁的霓虹灯,一惊一乍地变红变绿,也吵得要死。
这城市,这么吵,装下了这么多分贝的噪音,为什么就是盛不下象我这样一个普通少年的简单十四岁?为什么盛不下一个笨蛋几乎没有要求的普通生活?
我觉得自己被溢出来。正一滴滴往不见底的深处掉下去。
我想我真的是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凋谢了。
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没有跟陈小明解释过我为什么打了张杉杉。那家伙死心眼,一定会认为我欺负女人。
但如果我去解释,那笨蛋会更伤心的。
我跌跌撞撞,于这城中错荡。
刺眼如阳光的白光闪过。
突然这喧嚣的城市静下来了。
我一个人,站在马路中央,四面是刹那沉睡了的车流。一个司机伸出头来朝我嚷嚷些什么,我也一句听不到。
那些恶心的霓虹灯也部变成了沉默的灰烬。
简直就象死城。
静得可以听到血液从心脏出发,奔向身体各个细节的声音。
我忽然歇斯底里地喊出一句很无厘头的话来:
陈小明——张杉杉是个蠢女人——
然后,我就在十四岁这一年的秋天痛哭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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