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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2 / 2)

“疯哥?他那副老实巴交的模样,称呼里居然也带个‘哥’字,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他以前是黑社会老大?”

大头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好看,坏坏的样子,给人一种挺可爱的感觉。

“这个绰号另有缘故,你猜一猜他的这个绰号是怎么来的。”

按常规想,拥有“疯哥”这种绰号,应该是街头混的,有点神经兮兮的家伙。但看到大头一脸坏笑的样子,多半疯哥的绰号与此无关。东方伊浩相信自己不可能猜出正确答案,所以干脆转移了话题。

“从你的话里可以听出,黑皮只是固定地帮助那个疯哥。那总归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吧?”

见东方伊浩没有上当,大头悻悻然地哼了一声。

“我佩服黑皮不假,但你发现没有,我和黑皮的关系却不算很好。”

东方伊浩点了点头,这种奇怪的现象昨天他就瞧出来了。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和黑皮对疯哥的态度上有太大的分歧。”

东方伊浩瞟了疯哥一眼。他中等身材,长着一张干黄瘪瘦的大长脸,留着两撇细细的老鼠胡须,瘦且脏,一看就不能给人好感。不知道黑皮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同情他。

有一种观点是“人在任何环境下都应该有同情心”,东方伊浩觉得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但是强迫黑皮放弃这种同情心似乎也不妥当。毕竟,同情心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应该算是一种美德。至于说大头对疯哥不抱以丝毫同情呢,当然也不能算是错误。说教是无益的,不然何需监狱?监狱是强制犯人劳动的地方,如果让犯人生活得太过惬意,那么监狱还剩下多少威慑力?如果监狱的生活能够与五星级宾馆相媲美,人们岂不是会争先恐后地犯罪?那不就成了鼓励犯罪?!

这,应该算是处在不同的位置因而想法不同吧?既然是这样,东方伊浩自然不好对大头和黑皮之间的分歧进行评判了。

想到这里,东方伊浩干脆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埋头吃起东西来。

吃完后,东方伊浩继续四处张望时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大头你看,疯哥正在训斥别人。你不是不喜欢那个疯哥吗,怎么他在这里的地位似乎并不低啊?”

“疯哥的地位嘛,也确实不算太低。因为他并不是囚犯。”

东方伊浩愣住了,旋即,突然想起余中华曾经对东方伊浩说过的一段话:那些人来源很复杂,以后日子长了,你就会慢慢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来源很复杂!如果全都是囚犯,自然称不上来源复杂了!

那么,疯哥如果不是囚犯,会是什么身份呢?

对于东方伊浩的疑问,大头解释道:“那些人当中,一些人是囚犯,而另一些人则是东方财务公司的债务人,来这里是以劳动偿债的。比如说疯哥就是这样的人。这些以劳动偿债的人,地位比囚犯高一些。”

大概是因为东方伊浩一直没有猜测疯哥绰号来历的缘故,大头忍不住主动解释了起来:“疯哥绰号的意义其实很简单:疯子的哥哥。”

“江城的精神病人有近十万,其中病情较为严重的患者大部分都住在家里由亲人照顾,少数在精神病医院就诊,还有一些则流落街头。疯哥的弟弟十年前患上了精神病,是那种俗称‘武疯子’的具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虽然疯哥的弟弟所患的精神病只是间歇性精神病,也就是说,疯哥的弟弟有时候是清醒而且正常的,但不知什么时候又会发病。这十年里,疯哥的弟弟不下于五次将邻居和路人打伤。邻居们长期生活在被攻击和伤害的恐惧之中,因而强烈要求疯哥将弟弟送往精神病院,然而疯哥的家庭条件不好,没能力将弟弟送去治疗,只能让他待在家里。”

“三年前,东方集团出资在江城青山兴建了一间完全免费、高度设防的精神病治疗中心。这家精神病院先是将流落在江城街头的精神病人全部收容……”

东方伊浩暗自感叹。他本人就是其中的受益者。如果不是东方集团出资兴建了这间精神病治疗中心,天知道现在他正在哪里流浪呢。

“……然后,派出工作人员上门说服病人家属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一些病人家属很乐意将‘包袱’脱手,但是也有部分病人家属担心亲人在医院不会得到良好的照顾——事实上,由于医院的规模太大,收容的病人太多,又由于免费的缘故,因而医院的医生、护士以及护工的数量并不是很充足,普通的病人也确实不大可能得到无微不致的照顾……”

东方伊浩心有戚戚焉地点点头。对大头所说的这种情况,前些天他曾亲眼见过。如果不是因为护工的工作量那么大,或许在周观察员提议后,他会接受那份工作也说不定呢。

“……由于这个原因,疯哥出于亲情的考虑,因此并没有将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弟弟送到医院去。对于这种情况,医院无法强求,所以疯哥的弟弟仍旧住在家里。结果终于有一天出事了。”

“疯哥的弟弟再一次犯病时,将邻居家一个刚刚读初一的小姑娘打成重伤,医院的检查结果是:颅骨骨折、严重脑震荡、脊椎断裂。知道脊椎断裂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那个小女孩剩下的日子里将永远高位截瘫!”

“作为病人的监护人,疯哥理应为之承担民事责任。然而疯哥的弟弟前几次犯病将人打伤后赔了很多钱,原本就不好的家庭条件如今更是一贫如洗,而且还欠着别人不少债。”

“疯哥不是不愿意赔偿受害者,但他确实没钱。东方财务公司得知了这件事,于是垫付了小姑娘的治疗费用,然后强制将疯哥的弟弟送往精神病医院。接着,又将疯哥送到这里来以劳动偿债。”

“疯哥这个例子,于情,确有可悯之处。他舍不得送患有精神病的弟弟送进精神病院,担心弟弟得到不到照顾,这种亲情是一种善良的表现,原本是应该值得赞扬的。但是于理,这个疯哥又实在可憎。关爱自己的亲人不算错,但是那个小姑娘难道活该一辈子瘫在床上?总不能让无辜的人自认倒霉吧?你说是不是?”

东方伊浩点点头,突然想起了精神病院的黄医生那天说的话。“具有暴力倾向的间歇性精神病不应该出院”。想想,还真是有些道理的——酒后驾车不一定每次都会酿成事故,那么法律为什么还严厉禁止酒后驾车呢?这条法律表达的信息是:只要是“可能”会给公众造成危险的行为,都需要被禁止——既然为了公众安全可以剥夺一个公民自由喝酒的权力,那为什么不能为了公众安全而剥夺一个公民的自由呢?

一个无辜的花季少女尚未享受生命的美好,就是因为疯哥对弟弟的溺爱放任(明知道弟弟有精神病,却不将之送往精神病院,也不将他关在家里锁好),结果被害得终生瘫痪。打个比喻:谁都知道老虎是危险的存在,而且居民区也不是它应该待的地方。如果一个人非要在家里养只老虎玩,而这只老虎咬伤或是咬死了人,难道饲养者只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就够了?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yu望而将他人置于危险之中,上纲上线地讲,这叫做“其心可诛”。

在中国,将精神病养在家里是非常普通的事。从法律上讲,人们有权力不让医院带走患有精神病的亲人。然而如果精神病犯病并且犯下罪行,哪怕是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甚至是剥夺他人的生命,也只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如果精神病人及其家属没有赔偿能力,受害人就更可悲了。

社会上流传着一句折射现实生活的无奈的民谣:“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有精神病的。”

无论怎么说,加诸于公民的伤害却没人买单是件很不合理的事。

“你猜出我和黑皮的分歧没有?”没待东方伊浩回答,大头便自顾自地说道:“我对疯哥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同情,而黑皮却认为疯哥无辜。操……%¥#@”

末尾大头含含糊糊地诅咒了一句,大意就是傻B的意思。

东方伊浩理解地拍拍大头的肩。

从某个角度来说,黑皮和疯哥都不是坏人。但黑皮这样的人,无论是在外面还是在监狱里都能够得到尊重。而疯哥却容易让人牙痒——起码大头对疯哥绝不感冒,而东方伊浩也对疯哥没什么好感。疯哥的情况,和酒后驾车然后撞死人颇为相似: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两者唯一的区别仅在于:国家法律禁止人们酒后驾车,却没有禁止人们将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养在家里。

真不理解黑皮为什么会认为疯哥无辜。

“大头,还有其他的债务人是怎么回事?”

“昨天还是喝多了,现在好困啊……”大头打了哈欠。“先睡个午觉……晚上为你组织个节目,到时候你就全知道了。”

大头打了个哈欠,自顾自地躺在躺椅上闭上眼睛睡觉起来。

东方伊浩羡慕地看着大头的那张躺椅,不由得希望能够快点结束实习期,能够自己带队。那时,他就应该能够拥有自己的躺椅了。

百无聊赖之余,突然想起梦里关于“种子”的情形。静下心来体会,没想到竟然真的能够感觉有一团发热的能量在体内按一定的线路游走。

真的很奇怪呢,这究竟算是怎么回事?

专注于体内这种奇怪的现象,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东方伊浩一不小心便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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