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來脚往,激斗正酣,
一个,是雷家远字辈功夫第一人,雷氏家传的拳法掌功,已经臻于极致;另一个,是丝毫不弱于他,在霹雳鸳鸯腿的传承上面,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百年來雷家第一位把霹雳鸳鸯腿的腿谱,进行完善的高手,
“砰,”
“雷远候,我与福州雷家,早已经恩断义绝,今天就算拼上这条老命,也不能让你得逞,”
“砰,”
“噼里啪啦,”
“桀桀……让若柔嫁入欧阳家族,是长老会的决定,与我无关,”
“你以为你这小小伎俩,能瞒得住我的眼睛,若不是你在长老会面前谗言,长老会会想起我这个已经叛出家门的人,,”
“嘎嘎……被你猜到了,你说的对,就是我在长老会面前举荐的雷若柔,嘎嘎嘎……你这个女儿,长得和那个贱女人简直一模一样,该死,都他么该死,”
“侮辱我的女人和女儿,你找死,”
“找死,对,找你死,”
高手之间的争斗,稍一接触,立即分开,
逸海大酒店帝王厅内,两道身影你來我往,若不是传出阵阵骂阵的声音,几乎分不清楚哪个是雷远山,哪个是雷远候,
看着面前辗转腾挪,身手灵活的雷远山,雷远候的心里,一股憋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怒火,腾腾的燃烧起來,
时光流转,一切仿佛回到了青涩的少年时代,
那时候,雷远山在整个雷氏家族的年轻一代里面,功夫绝不是最高的,勉强算是中等偏上的水准,他每天练功的时间,不过区区四个小时,
但是,他长了一副绝好的面皮,
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大概就是为了形容雷远山而存在的词汇,
雷远山的身边,从來不缺发花痴的女孩子,
相比之下,雷远候觉得自己遭受了极大的不公正的待遇,
他,才是雷氏家族年轻一代,最为拼命的一个,
每天,练功的时间,不少于十六个小时,
练功时候流的汗水,比年轻一代比较拼命的几个人加起來还多,
当然,在那些发花痴的女孩子们的眼里,雷远候之所以出这么多的汗水,只因为他脸上的毛比较多,整个一个返祖状态的毛人,,
这还是比较客气的说法,不客气的,就直接叫他猴子,
那一年,雷远候春心萌动,看上了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长的十分清秀,她的身家相当普通,只是一个佃户的女儿,
但是在她的身上,却有一种飘然若仙的灵动感觉,
看到她,仿佛就看到了一副泼墨山水,让人躁动的内心,无端宁静平和,
那一年 ,雷氏族比,雷远候力克强敌,当之无愧的取得了第一名,
而那一年,雷远山才不过的了第十三名而已,
挟着族比第一的余威,雷远候鼓起勇气,向那个女孩子求婚,
“我才不喜欢你呢,你就是一个野人,远山哥哥,帮我把这个野人赶跑啊……”
雷远候的初恋,还沒有开始,便宣告了结束,
再一次见到那个女孩子,她已经变成了一个身姿丰满,窈窕动人的小少妇,
她牵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儿的手,那小女孩儿奶声奶气的叫她妈妈,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雷远候跟踪了这个女孩子,整整三天的时间,
第三天的时候,他发现在夕阳的余晖之下,一男一女,并肩而坐,欣赏着夕阳美景,
阵阵晚风,如泣如诉,
沒有人会怀疑,这两人是天生的一对儿,
那个女子,自然就是雷远候的初恋,不过现在已经是孩儿他妈,可惜孩他爹不是雷远候,
那个男子,正是雷远山,
“从了我,饶你不死,”
又一次见到这个女子,是雷远候发动自己的力量,让家族长老会发布命令,要求雷远山进行联姻,娶另外一个武学世家的女儿为妻,
而雷远候的任务,就是让这个不被雷氏家族认可的佃户的女儿,彻底在雷远山面前消失,
看到那个女子旖旎动人的身姿,雷远候食指大动,
“我不会答应你的,你个野人,”
即便是离死不远,那个女人依旧不把雷远候放在眼里,
野人,呵呵,我就是一个野人,
即便是穿上正装,这一脸细长的毛发,也给人一种沐猴而冠的感觉,
一道白绫,女人选择了自尽而亡,
,,
“砰……”
失神状态的雷远候,被雷远山一脚踹中胸口,噗的喷出一口鲜血,
“咕咚……”鲜血的血腥味,激发了“野人”心底的兽,性,
雷远候双拳如风,招招致命,砰砰两拳,砸在了雷远山的小腿上面,
旋即,一抓抓了下來,
“刺啦啦……”
一条布片,连带沾满鲜血的皮肉,被雷远候一下子抓了下來,
剧痛钻心,雷远山闷哼一声,单膝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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