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夜里,古释换洗过,走到屋外的树林里解手,刚解开腰带,听到兵刃相撞的声音,偶尔响起几句男子的喝骂声。
“有人在打斗,不知是什么人?不好,如果打斗移动到老人家那里就糟了。”循着声音,慢慢靠近打斗处。借着明亮的月光,看到一男一女在打斗。男的十分魁梧,一脸横肉,使的是一双开花喧斧。女的则是一身白衣,脸上蒙着一方白巾,头顶只是简单地扎了一个马辫,手持一把银色短剑,力气显然不如男子。
那男子身法不是很灵活,如果不是力气十足,怕早已落败。也不知他们到这边来之前交手了多少招,那男子脚下已乱,但靠着刚猛的挥砸,硬是将女子逼开在三尺外。
这两个人实力相距不远,要分出胜负只怕也要七八十招。我总以为自己的武功算得上出类拔萃,可是这两年来才发现天外有天,单说这两个人,我就未必能赢。古释看了十来个回合,心中不免叹气。
“臭婆娘!想杀我?没那么容易!老子就是死,也要拉你垫背!”交手已有六十多招,男子感觉气力不佳,眼看要落败,不由急得喊出狠话。
“哼!”白衣女子毫不在乎他的狠话,猛攻两招。
男子格挡不住,怒喝一声,完全放弃防守,采取两败俱伤的方式。大斧挥舞更急,逼得白衣女子左右闪躲。
啪!女子踩到一根枯枝,脚下不稳,男子见机,猛起一脚,对准女子的胸口而去。
古释看到男子一脸凶相,而白衣女子身形瘦小,已是先入为主,认定男子是恶的一方,见他脚微动,知道不好,不自觉地挥手掷出腰间匕首:“小心!”
匕首电闪一般,刺中男子站立脚的膝盖内侧,男子脚一软,往前跪下,额头正好迎上刺来的短剑,低声惨叫,身子一僵,倒了下去。
白衣女子转向古释这边,冷冷说道:“谁要你多事!”
古释想要申辩,心念一转:也是啊,以她的身法,那一脚肯定可以躲过的,我干嘛要多事啊?自作多情了吧!虽然不被领情,不过看到白衣女子没事,古释也不在意她的无礼,拱手道:“在下一时冒犯,还请姑娘见谅。”
他这样一说,白衣女子倒也不好说什么了,拔出短剑,在尸体上拭擦干净,还入鞘中,向树林深处走去。
这姑娘的脾气也真是奇怪,算了,我回去看看老人家如何了。
“谢谢!”
树林里传来白衣女子的声音,虽然小,不过在寂静的树林里异常清晰。
呵呵,这姑娘脸皮有点薄啊。古释摸了摸头,转身回去。
天一亮古释就起来熬了粥,和李法建吃了。古释见他伤势无碍,提出辞别。
“老人家,不用送了。这些银子你还是拿着吧,我身强力壮,又会武功,饿不着。”古释将十两银子塞到李法建的手里。
李法建无法拒绝,只好手下:“那我就收下了。阿释啊,这一路上你可要小心啊,人心难测,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你可要铭记在心。”他这几天把自己的人生体会说给古释听,但还是再叮嘱了一遍。
“是,小子自当谨记。老人家,你多保重,我走了。”古释作揖,转身而去。
“絮媛,这次的任务完成得可顺利?”凝血门门主罗逊问道。他是一个高大壮实的男人,三十四岁,留着短短的络腮胡子。
“禀门主,比较顺利。”竟然是古释救下的白衣女子。
罗逊嘴角扬起:“哦?想我凝血门头号杀手都只认为比较顺利,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了你?”按理说,这次的任务虽然有点棘手,但也只是相对于门中其他杀手而言,以凌絮媛的身手,要完成应该是顺利无阻才对。
凌絮媛面无表情:“没什么原因。如果没别的事,我先告退了。”
罗逊了解她的脾气,不加阻拦:“好,你先去歇息吧。”
凌絮媛退出大厅,只剩下罗逊一人。“门主。”凌絮媛出了大厅不久,罗逊座后屏风转出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人,听声音,似乎很苍老,但看他的脚步,又像是三十多岁的人。
罗逊摆摆手,道:“她是我门中的得力干将,而且十有八九知道那老东西的藏宝之处,我们现在不能着急。”
一个脚步声传来,黑色斗篷连忙退回屏风后。“禀告门主,叶轻回来了。”是门外的守卫。
“让他进来。”
古释一边赶路,一边打猎,把野味卖了,换了身干净衣服,按照李法建的指点,一路向东,经过两个小镇,但并无半点有用线索,心中不由得烦躁。
这一走就是大半个月,终于来到卫国西南戍卫州安西郡西定城。
西定城于二百年前曾设,因卫国西南地区为多民族地区,十三个民族有十三个信仰,彼此间相处不是很融洽,又因为此地离国界不远,卫陀两国也只是明面上和睦,因此需派大军驻守。
城池呈方形,坐落在两山之间,扼守要道,城西面的路虽不陡峭,但夹在两座险峻的大山中间。城墙高十丈,厚一丈,只有东西两座城门,极是易守难攻。城主是当今卫国受宠的姚贵人的大哥姚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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