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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际会 之 楔子(2 / 2)

“现在楚国情形怎么样,各地都由什么人掌权?”

“北边,连着京城在内,半个国家都已经被秦人占了。那边怎么样我不知道,战乱起的时候我就开始往南跑了。可是南边一样不太平。阳川三郡的萧将军立了个什么皇帝,晋安五镇的卓将军在军中供了已故方候爷的灵位,痛斥萧将军另立伪帝,不忠不义,两边打得很厉害。武陵节度使,建州大将军,锦州大都督,那几处也在闹,反正到处都有大官,到处都有军队,皇帝都有两三个,但哪个也没用。到处都在打仗,到处都是死人。听说江州和巴郡有人起义,叫什么顺天大王,奉天将军的,闹得也很凶……”

少年喘了口气。“全国的情势,我也不清楚。反正到了一个地方看着不对我就逃,可是不管逃到哪里,混乱都是越来越厉害……”少年的声音疲惫而麻木,太多太多的不幸,太早降临的沧桑,年少的心灵,已经不堪重负。

干粮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少年高高跃起,一把抓住,看也不看,就直往嘴里塞。吃东西的时候,他整个人都缩作一团,采取一种自我保护而抗拒外在一切的奇异姿式。

整个意识里,都只剩下手里这小小一块干粮,耳边听到那人在说话,脑子里却并不知道那是在说什么。

国家大势,他一个小小的难民,能知道这些,已经是很不容易。

“你从京城一路逃到边境,应该很清楚这一路上的道路状况,军队驻扎,还有大股流民的逃亡路线,对吗?”

少年只是拼命地吃,拼命地嚼,拼命地点头,尽管,他不知道,自己点头确定的是什么。

“现在齐人守得严密,你到了边境,也过不了国界线。留在这里,不过是等死。如果你愿意,倒可以跟着我做个向导。我离开楚国好些年了,现在要去京城找个故人。我不喜欢遇到军队或者流民。你如果能带我尽量避开与各处的军队势力正面相遇,也可以少遇上那些流散四方抢劫为生的流民,我可以让你吃饱饭,也能保证你生命安全。不用担心,我不是怕他们,就算是偶尔碰上也不要紧。我只是不想麻烦。”

少年继续点头,一块干粮他已转眼吃完了,这时才真正能听懂对方在说什么,才明白自己刚才是承诺了什么。

他甚至没有力气去想,再回过头,向京城而去,会有多少凶险和磨难。“吃饱饭”这三个字就够了。对于饥饿到顶点的人来说,为了一个馒头,他甚至敢去杀皇帝。

“你叫什么?”那声音依旧清朗,依然带笑。

他擦擦嘴,站起来:“小人赵二狗,请问先生……。”

肚子里填充了一点,理智略略回归,赵二狗开始努力地回想起,仿佛在前生时,自己识的文,认的字,还有哥哥曾教导过的礼貌规矩。

“我姓方,你叫我方公子就行了。”那人忽低笑一声:“听你的言谈,该是个识文断字的孩子。怎么会叫二狗?家人师长,没给你取学名吗?”

少年低了头,声音轻且低:“我原也有大名,只是现在沦落成这样,怕是辱没了父兄,不想再提了。”

“好,聪明伶俐,识字懂事,还有骨气。我的眼光就是好,挑什么都不出错。”那人得意复欣然,声音却忽然低得听不清了。“除了……”那少年本能地竖起耳朵,也还是没听明白,只隐约觉得那声音里,带了懊恼和无奈。

“罢了,你既然跟我办事,总不能叫二狗。我给你临时取一个好听名字吧,就叫……”那声音一顿,语调略显奇异:“就叫忘尘吧。”

亮,应声道:“是,小人就叫方忘尘。”

“不,不用,你姓赵,就是这忘尘二字。等你这向导当完了,跟我分别之后,也大可不必再叫。”原本带笑的声音,忽得冰冷生硬。原本那个给人感觉亲切好说话的人,立时漠然疏远起来。

少年低下头,咬牙忍下心头的屈辱。

他也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难道天生就没有骨气到要将自家姓氏抛却。

只是,在这个乱世,想要存活,太难太难。

一个临时的向导,和一个有了自己姓氏的下人所能得到的照料和保护,天差地别。向导随时可以抛弃,但冠了自己姓氏的下人,却是属于自己的财产,没有人会无端伤损自家财产。

他不是自轻自贱自甘为奴,他只是……想要活下去。

他低着头,僵硬着身子,僵硬着背,不敢抬头,却听得到那人翻身上马,听得到那人慢慢拔转马头,听得到那个依然极清朗,却不再带笑的声音响在耳边:“你替我办事,在我身边一日,我便会保你一日温饱安全。用不着耍这样的小聪明。别以为我是好人,跟我太亲近不会有好处的。说不定有一天,你会发现我是天下最可怕的魔鬼,那时候,你会很庆幸,今天我让你保留一份自由。”

少年低头,不能答话。

魔鬼又怎么样?只要魔鬼能提供食物,魔鬼能让我活下去!

破空之声传来,他愕然抬头,伸手处,堪堪接住一个不大不小的包袱。

“里头有干粮有水,饿了渴了自己吃,还不给我跟过来。”马蹄声声,不快不慢地前行而去。那人的背影沉凝而挺

秀。

少年手忙脚乱地把包袱往背上一背,撒腿就追:“别走得太快,小心些,前方记得左转,走山道,要不然就要和从大道逃过来的流民撞上了。”

那一天,少年有了一个新的名字。

他叫赵忘尘。

在死生煎熬之地,他遇上了方轻尘。

许久以后,回思往事,他才记起,原来,初遇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决定跟从的人长得什么样。第一眼,他看见的只是他身边的马。第二眼,他应该是看到了他的脸,却不知是被水光耀得眼花,还是根本不敢直视,到头来,他记得的,只有那满眼的晶莹灿亮,炫丽光华。再然后,他的眼中看到的,就只见到干粮。

所以,他不知道他的模样。在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他只知道那个人姓方,是可以保他活命的方公子。他只知道,那人可以让他吃饱,可以让他活下去。他却完全想不到,这一次相遇,会给自己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变化。

很多年后,赵忘尘还是可以清楚地记起,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他初见方轻尘,那人站在溪边,天上阳光,地下水光,所有的光华都在他身上脸上凝聚生辉,叫人自惭形秽,不能直视。

原来,他真的,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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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长出一口气,汗,俺总算没有失言,总算在月底开风云了,汗死!

另,真正开始写风云,真正开始写这个自己一直思索而很多读者一直期待的风云篇,心绪紧张复杂得不知如何表述。

因为有很多人期待,所以自己也患得患失,因为四个主角有太多不同读者的喜爱凝结在其中,便总觉得,无论自己怎么写,怎么做,总会让很多人失望。

而因为风云先后有四位主人公,就算光写恋爱,至少也还有另外四个别一半,何况小楼本来也不是单纯的恋爱故事,因此,风云的情节,各人彼此纠结,颇难理清。

我也知道自己笔力不足,难以驾驭太宏大的内容,所以,基本上风云还是以简单的单一主线开始,一个人一个人地慢慢展开,所以,在初期,主要线索应该还是凝在轻尘身上的。

这个,所以,喜欢其他几位的读者,再次狂擦汗,嗯,只怕要多等一会儿了。

叹,以上思索极乱的一番话,写在风云初动时。

这个.以下是不知道有用没用的广告时间.因为起. .定.我也不知道本章节是什么时候可以出来.如果+一号晚十二点.大家就往下瞄一眼吧.

这个.已经是月底了.如果手头还有P票没投.请支持一下《帝锦》或《魔王现役》吧,都是极好的作品,值得一票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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